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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黑暗与光明揭秘

时间:2023-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西方的整个中世纪,由于教会的独尊地位,言论开始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有了戒律[6],有了宗教裁判所,惩戒异教思想与异教徒。路德从个人出发建立了与上帝的全新关系,即上帝为人担当罪责,将其义归于大众,通过坚信神的意愿,个人(基督徒)获得了自由。从思想上摆脱教会各种陈规陋习和等级的压制,这是个人解放的开端8。

中世纪黑暗与光明揭秘

在西方的整个中世纪,由于教会的独尊地位,言论开始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有了戒律[6],有了宗教裁判所,惩戒异教思想与异教徒。此时,教会对思想、言论和出版自由[7]的控制已经制度化。15世纪早期开始,教会已经建立了一系列书籍事先检查制度,成立了书报检查机构,不断编制禁书目录并写入了天主教教规法典(这种形式甚至延续到20世纪70年代),并大量焚毁书籍(许正林,2005)110 -111。相对戒律,自由的言说既不重要,也很危险,更加严重的是言论不自由已经是一种社会政治与制度现实,所以人们称之为黑暗的中世纪。

但是,强大的思想言论压制的禁锢作用不能持久,它自然导致了一些思想异动的产生,这些思想异动的矛头直指天主教会和罗马教廷。首先,在西方宗教思想内部产生了一些“异见”。路德从个人出发建立了与上帝的全新关系,即上帝为人担当罪责,将其义归于大众,通过坚信神的意愿(而不是烦琐的教规),个人(基督徒)获得了自由。从思想上摆脱教会各种陈规陋习和等级的压制,这是个人解放的开端(路德,2003)8。(www.xing528.com)

加尔文则顺着路德开创的路前行,尤为强调基于个人出发的对神的体认、对自己的认识,一种清晰的现代个体意识(宗教个人主义)由此萌芽了。从席卷欧洲的宗教改革与异动中,从那些张扬个人的人文主义艺术家的巨作中(比如达·芬奇、拉斐尔、米开朗琪罗、但丁,还有文学现象等),我们能够清晰地看到个人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自我意识的主体开始出现了(这也恰恰是资本主义力量在欧洲迅速发展的重要时期,中国实际上在同期也出现了类似的萌芽),各种“异教”言论(伴随着现代出版业与报业的发展)也开始比较自由地传播。思想自由的程度一旦扩大(当时表现为在单一宗教体系下的个体性思考,这最终发展为宗教和信仰的自由),言论和出版自由的大门自此打开[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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