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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综合治理政策比较与协同机制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4-14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面板数据模型分析结果注释:*p<0.1、**p<0.05,***p<0.01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当因变量后置1年时,面板数据模型的结果并没有发生十分显著的变化,因此不在此过多讨论。

环境综合治理政策比较与协同机制研究成果

依据Dricoll-Kraay标准差固定效应模型,本书对各项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来检测省级排污费征收政策对“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的影响,具体的分析结果如表4-14所示。

表4-14 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面板数据模型分析结果

注释:*p<0.1、**p<0.05,***p<0.01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单侧检验)。本书的因变量为“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环境年鉴》(2008—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2008—2016年)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官方网站由笔者自制。

本模型R-squared拟合的拟合优度为36.37%,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但是通过单侧检验可以发现,虽然模型整体在10%的置信水平表现出统计显著性,但是本节研究中的两个主要自变量并未在10%,5%或1%的显著性水平下表现出统计显著性,这与研究预期严重不符。本结论中两个主要自变量与因变量相关系数显示两个主要自变量对于因变量的影响非常微弱,但是笔者通过查阅相关实证研究的文献并对环保部门的政府官员访谈发现,这与事实并不相符。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颁布与修订在实践中确实起到了激励与监督政府官员积极投入环境综合治理的作用(杨妍,2009;王彩虹等,2010;徐鲲等,2016;王丽珂,2016)。

考虑到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主要是对政府官员提出强制性目标,迫使其重视环境综合治理,努力提升环境绩效,所以其对于政府官员的“威胁”有效性以及政府官员采取措施进行政策回应都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王彩虹等,2010;国涓等,2013;黄爱宝,2016)。因此,本节研究中涉及的颁布与修订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并不一定在当年就能够有效提升“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其政策效果可能会出现滞后的情况。

为了验证这一情况是否存在,本节研究使用Stata13.0软件对因变量进行后置处理。当因变量后置1年时,面板数据模型的结果并没有发生十分显著的变化,因此不在此过多讨论。当因变量后置2年时,面板数据模型的结果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不仅模型整体的拟合度更好,而且主要变量都表现出了高度的统计显著性,与预期假设基本一致。具体的面板数据模型分析结果可参见表4-15。

表4-15 因变量后置2年的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面板数据模型分析结果

续表

注释:*p<0.1、**p<0.05、***p<0.01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单侧检验)。本书的因变量为“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环境年鉴》(2008—2016年)、《中国统计年鉴》(2008—2016年)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官方网站由笔者自制。

表4-15的分析结果表明,因变量后置2年模型的R-squared拟合的拟合优度达到了40%的水平,说明模型的拟合优度较好。单侧检验的结果显示模型整体在1%的置信水平下高度显著,模型总体是有效的。但是这样的结果是在因变量后置两年的情况下得到的,说明拥有量化评分细则的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在颁布和修订之后的两年才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有效提升“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和省级环境绩效。但是本节研究中环保机构总人数和地方环境行政规章数量两个自变量并没有表现出统计显著性,后文会对此进行具体的分析。以下内容将对因变量后置2年的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面板数据模型中相对重要的研究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

4.4.4.1 颁布与修订拥有量化评分细则的环保目标责任制(www.xing528.com)

根据因变量后置2年的Dricoll-Kraay模型分析的结果可以发现,制定和颁布拥有量化评分细则的环保目标责任制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在5%的置信水平上呈现正相关关系。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制定和颁布拥有量化评分细则的环保目标责任制的省份的“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的平均增幅接近0.2%。与此类似,修订和升级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在1%的置信水平上呈现高度正相关。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修订和升级环保目标责任制的省份的“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在观测年份的平均增幅接近1%。

由此可以看出,颁布和修订具有量化评分细则的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能够有效提升“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这说明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对于政府官员的环境综合治理行为确实产生了约束力,能够促进省级环境绩效的提升。但是政策设计时希望快速提升省级环境绩效的目标却没有达到。上述研究结果显示,由于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是近十年来才逐步确定的新式强制性环境责任政策,所以其政策作用的效果显现需要时间(黄爱宝,2016)。在政策颁布或修订两年之后,环保目标责任制才能够有效提升“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这里面既存在官员调整心态和利益所需要的时间,也包括政策推广和落实所需要的时间。

总体而言,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颁布和修订能够有效提升省级环境绩效。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颁布和修订的时间越长,官员和群众对于该政策的认可和支持程度就会越高,其对于环境绩效的改善作用就会越明显。相较于省级排污费征收政策等经济类环境综合治理政策而言,强制性环保目标责任制在颁布伊始就允许各省级行政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修订和升级,这就能够有效修补政策漏洞,避免了官员寻租和企业钻空子的空间。虽然修订和升级环保目标责任制对于提升“工业三废” 排放综合达标率的效果不如修订和升级省级排污费征收政策带来的效果明显,但是多次修订、不断调整的环保目标责任制本身更加稳定,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和更少的政策漏洞,能够更好地提升省级环境绩效,从长远看会更加有效。

4.4.4.2 省级行政单位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视程度

表达省级行政单位对环境综合治理重视程度的环境支出占比、环保机构总人数和地方环境行政规章数量三项指标中,环境支出占比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在10%的置信水平上呈现正相关,且环境支出占比每增加1%, “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会提升0.8052%。这说明政府对于环境综合治理的资金投入越多,“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就越高,就越能够有效提升省级环境绩效。

而环保机构总人数和地方环境行政规章数量两项指标并未在任何置信水平上表现出统计显著性。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可以发现,自变量环保机构总人数与因变量“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之间的关联较弱(相关系数0.001976)且未表现出统计显著性。而自变量地方环境行政规章数量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虽然关联较强(相关系数0.46089),但是也未表现出统计显著性。

统计结果显示,环保机构人数较多确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执法力度来提升“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随着国家和各省级行政单位对于环境问题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各地环保部门的人数也大幅增长。但是环保部门人员的爆发性增长不必然带来环境绩效的提升。一方面是由于很多省份的环保部门人员数量和岗位已经饱和,所需完成的工作已经被分配完毕,再进一步增加机构人员数量只会降低环保部门工作的边际效益,对于省级环保绩效的提升效果有限;另一方面是因为虽然环保部门的人员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人员的专业素质却并没有得到进一步提升,业务不精、人浮于事甚至以权谋私的现象仍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王彩虹等,2010;李晓龙,2016;王丽珂,2016)。虽然当前各省份出台有环保目标责任制,但是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主要行政官员,对于环保部门具体工作人员的管束力仍然有限。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到环保机构人数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之间的关系。而地方环境行政规章数量虽然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呈现正相关关系,但是作为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衍生政策,这些省级行政单位颁布的环境行政规章作用于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多个方面而非全部直接针对“工业三废”排放本身(徐鲲等,2016;许亚宣等,2016)。因此,这些环境行政规章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影响“工业三废”的排放达标率,但是两者并不存在完全的直接关系,也就不存在统计显著性。

4.4.4.3 群众来信来访批次

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可以发现,在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颁布的情况下,环保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批次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在5%的置信水平上呈现正相关。在控制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当环保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批次每增加1%时,“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会上升0.000343%,这与预期的研究假设基本一致。虽然群众来信来访对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的提升效果十分有限,但是两者建立了积极而显著的关系,这说明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颁布确实强化了官员对于群众环境诉求和反馈的回应和处置。

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颁布和修订在给予官员环境综合治理压力的同时赋予了群众参与环境综合治理的手段和机遇。群众对于环保部门的来信来访也成为了监督官员环境综合治理效果的重要手段,强化了官员在环保目标责任制中的被监督地位(李文钊,2015)。相较于经济类环境综合治理政策中的政府与企业二元博弈而言,在省级环保目标责任制中,群众不仅拥有直接的环境利益,也拥有能够直接“对话”政府官员的博弈的手段(举报、上访、问责等),能够真正参与到与政府和企业的三方博弈当中。因此可以预计,随着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推广和修订,群众对环保部门的来信来访未来必将会对“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和省级环境绩效产生更为显著和积极的影响。

4.4.4.4 控制变量

在本节研究使用的四个控制变量中,年末人口数量与人均GDP两个变量在模型中并未表现出统计显著性,而人均受教育年限和第二产业GDP占省份总GDP比重两个变量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在10%的置信水平上呈现统计显著性。人均受教育年限与“工业三废” 排放综合达标率呈现正相关而第二产业GDP占省份总GDP比重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呈现负相关

本节因变量后置2年模型中关于控制变量的分析结果与4.3中关于控制变量的结果一致。人均受教育水平越高越有助于有效应对和处置污染物排放;而第二产业GDP占比较高则不利于“工业三废”排放综合达标率的提升,会给省级环境绩效带来消极影响。这样的结果说明,人口数量、受教育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发展水平等表现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程度的控制变量在经济类环境综合治理政策和强制性环境责任政策中的影响基本相同,都会对省级环境绩效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这些控制变量并不会因为两类政策不同的政策内容、政策对象和政策手段而对省级环境绩效造成明显的不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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