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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汴河泥沙淤积问题的措施及效果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之,泥沙淤积是汴河的致命伤,而北宋又不能一日无汴河。为此,朝廷上下想尽了一切办法,采取了各种措施,治理和解决汴河的泥沙问题,使汴河保持着畅通,可以进行漕运。同时,对疏浚河中泥沙有一定的标准,即挖至看到石板石人为止。因此,北宋时的汴河,泥沙淤积速度比唐朝时明显加快,致使汴河底部不断抬高,终于形成了地上河。北宋朝廷虽然竭尽全力、想方设法减慢汴河泥沙淤积的速度,但是

治理汴河泥沙淤积问题的措施及效果

汴河的水源主要来自黄河,黄河是条“一石水而六斗泥”[20]的河流,以它为水源,也就是为自己找麻烦。早在唐朝时,汴河的泥沙淤积现象已相当严重,只是能够坚持每年进行一次疏浚,“汴河有初不修则毁淀,故每年正月发近县丁男,塞长茭,决沮淤”[21],所以才没有继续恶化下去,使汴河保持着航运畅通的状态。安史之乱爆发后,由于每年疏浚汴河的工作中断,结果汴河呈现着“泽灭水,岸石崩,役夫需于沙,津吏旋于泞”[22]的破败现象。战后,刘晏奉命恢复漕运工作,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动沿河群众,对汴河全线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治理和疏浚,这为刘晏在此以后的二十年间,每年完成一百一十万石粮食的漕运量奠定了基础。到了唐末和五代前期时,又因战乱不休,无人管理,汴河下游埇桥(今安徽省宿州市)一带,泛滥而成“污泽”[23],完全失去了河道形状。幸经后周世宗显德年间的多次治理疏浚,汴河得以恢复航运畅通的局面。北宋在真宗大中祥符以前,汴河之所以保持着航运畅通,主要归功于后周世宗时对汴河的多次治理,再加上当时能够继承唐朝的岁浚制度,坚持每年一次的疏浚。但是,到了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朝廷为了节省疏浚劳役费用,决定“自今汴河淤淀,可三五年一浚”[24]后,不仅疏浚次数大为减少,而且疏浚制度日益松弛,甚至发展到后来竟有二十年未加疏浚的不正常状况,以致至真宗末年即天禧年间,河面终于高出地面,汴河成为地上河,不得不依靠着两岸的堤防以维持其存在。关于汴河的这一变化,苏东坡在《张文定公墓志铭》中说得很清楚:

汴河控引江淮,利尽南海,天圣(注:1023~1032年)以前,岁发民浚之,故河行地中。有张君平者,以疏导京东积水,始辍用汴夫,其后浅妄者,争以裁减费役为功,河日以湮塞,今仰而望河。[25]

天圣是宋仁宗即位后的第一个年号。苏东坡认为,在仁宗天圣以前即真宗时期,因“汴河岁发民竣之,故河行地中”其实,早在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已经改岁浚制度为三五年一浚,因此汴河由地中河演变为地上河,在真宗时期已经开始,只因演变有个时间过程,到仁宗时汴河才成为明显的地上河。仁宗时,有人注意到汴河演变为地上河的严重性,于是不断地向皇帝建议恢复岁浚制度。在这种形势背景下,仁宗于皇祐三年(1051年)五月,设置河渠司,专门负责汴河的疏浚和管理工作。九月,又“诏河渠司对汴河每岁一开浚”[26]。至此,总算重新恢复了岁浚制度。不过,为时已晚,因为从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至皇祐三年(1051年),时间上已隔了30多年,在这期间,或三年一浚,或五年一浚,而汴河中的泥沙则是夜以继日地在不断沉积、淤高,所以到仁宗皇祐三年(1051年)恢复岁浚制度时,河底已高出了地面。这时的岁浚工作,只能起到减慢泥沙沉积速度、抑制河底继续淤高的作用,而要想将地上河再变回到地下河,则已是无能为力了。事实上,当时的状况比我们现在想象的要严重得多,因为到了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年),汴河成为地上河不仅已经不可逆转,而且其河底越来越高出两旁的堤外地面。沈括对于这种状况有记载说:

国朝汴渠,发京畿辅郡三十余县夫,岁一浚。祥符中,阁门祗候使臣谢德权领治京畿沟洫,权借浚汴夫。自尔后,三岁一浚,始今京畿民官皆兼沟洫河道,以为常职。久之,治沟洫之工渐弛,邑官徒带空名,而汴渠有二十年不浚,岁岁堙淀,异时京师沟渠之水皆入汴……自汴流堙淀,京城东水门,下至雍丘、襄邑,河底皆高出堤外平地一丈二尺余,自汴堤下瞰民居,如在深谷。[27]

以上就是北宋时汴河的基本情况。总之,泥沙淤积是汴河的致命伤,而北宋又不能一日无汴河。为此,朝廷上下想尽了一切办法,采取了各种措施,治理和解决汴河的泥沙问题,使汴河保持着畅通,可以进行漕运。当时所采取的防泥沙、保畅通的措施如下:

(一)人工直接挖除河中泥沙

前面提到的每年疏浚汴河一次,或三五年一次,其疏浚方法多为人工清挖。据宋人王巩《闻见近录》记载:“汴河旧底有石板石人,以记其地里,每岁兴夫开导至石板石人以为则,岁有常役,民未尝病之,而水行地中。”这条记载告诉我们:北宋前期,朝廷配备着专门的役夫疏浚汴河,在进行一般的常规疏浚时,并不动员老百姓参加,所以“民未尝病之”。同时,对疏浚河中泥沙有一定的标准,即挖至看到石板石人为止。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王安石复相后,在都水监丞侯叔献主持下,对汴河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疏浚,“自南京(注:今河南省商丘市)至泗州,一概疏深三尺至五尺”[28],即是人工清挖的一次实例。

当时在疏浚汴河时,使用过一种名叫“浚川耙”的疏浚工具。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三月,“范子渊言:近闻朝廷以浚川耙于汴河试验有效,乞候七、八月间水湍急时疏导汴河。从之”[29]。所谓“浚川耙”,其全称为“浚川耙铁笼爪”,当是一种爪形的铁耙,装置在疏浚船的尾部,随着船只的前进,沉没在水中的爪形铁耙,一路将沉积在河底的泥沙抓松并扬起与河水相混合,然后随着河水的流逝而带走泥沙。这种疏浚工具曾使用于黄河,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因此,当时知都水监丞范子渊建议在疏浚汴河时也使用这种工具。但是,经使用效果并不理想,“大抵皆无甚利”[30]而作罢。因为汴河不同于黄河,水量少,流速慢,水流携带泥沙的力度也小,经耙松扬起的泥沙,还没有被水流带走就又沉淀至河底。

(二)加高加固汴堤

汴河两岸有堤防,始于隋炀帝凿成通济渠之日。当时筑堤的目的,一是为了防止汛期洪水泛滥;二是为了在河堤上修筑御道,以供隋炀帝乘着龙舟巡游时,随行的护卫人员夹河而行。唐朝时,通济渠改称汴渠,堤防的功用也只是为了防洪。到了北宋时,汴堤功用除了防洪外,还常用以约束河水,即以堤防代替河岸。由于汴河水源来自黄河,黄河水多沙善淤,早在唐朝时就对汴渠的畅通构成威胁,但是在北宋以前,“诸陂泽沟渠之清水皆入于汴,即沙行而不积,自(北宋)建都以来,漕运不可一日不通,专恃河水灌汴,诸水不得复入汴,此所以积沙渐高也”[31]。因此,北宋时的汴河,泥沙淤积速度比唐朝时明显加快,致使汴河底部不断抬高,终于形成了地上河。北宋朝廷虽然竭尽全力、想方设法减慢汴河泥沙淤积的速度,但是收效甚微。面对汴河的河底日益抬高的情况,不得不在汴河两岸不断地加高加固河堤。这是一种十分消极、被动的办法,但在当时也不失为一种简单、有效的措施。因此北宋对于汴堤的修筑,可谓是千方百计、不遗余力。

首先,对汴堤有一套比较完善的防护、维修和管理制度。宋初,朝廷就将对汴堤的防护、维修和管理,与有关州县地方官吏的政绩挂钩。除了责成有关州县的地方官吏兼管堤防的巡查、维护和抢修任务外,还设置了“提举汴河堤岸司”等官署,专门负责对汴堤的管理工作,对于汴河的涨水现象,时刻提高警惕。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六月,朝廷规定:“自今后汴河暴涨至七尺五寸,即遣禁兵三千,沿河防护。”[32]又规定:“水增七尺五寸,则京师集禁兵入作排岸兵,负土列于河上,以防河堤(决口)。”[33]防范工作做得如此到位,确实值得称道。

其次,对于堤防的修筑,在技术上有严格要求。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年),任命谢德权提总京城四排岸并领护汴河堤岸。谢德权在主持加高加固汴堤时,工作态度一丝不苟,对工程质量的要求极为严格。据记载:施工中“须以沙尽至土为垠,弃沙堤外,遣三班使者分地以主其役,又为大锥以试堤之虚实,或引锥可入者,即坐所辖官吏,多被谴免者”[34]。意思是说,在加高加固堤防时,须先清理旧有堤基,去除浮沙,直到出现硬土为止,新筑堤防,务必夯实坚固。并且分三班施工,实行分工负责,分段包干。用特制的大锥予以检查,凡大锥可以插入新筑的堤防,说明该堤防不坚实,不可使用,要追究负责施工官员的责任,予以免职。对修筑汴堤工程质量要求严格的不仅是谢德权,还有其他人。如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年),泗州郡守张夏,对汴堤的管理很严格,他经常巡视汴堤,发现有损坏或不牢固之处立即进行修补加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将修筑、加固汴堤的技术要求,“着为条令而刻之于石,使后人遵而不敢废”[35]

再次,不断改进堤防设施,保障交通安全。汴河堤面宽平,常有车马、行人行驶其上。哲宗元祐年间,御史方达源向朝廷建议:“今汴堤修筑坚全,且无车牛泞淖,故途人乐行其上。然而汴流迅急,坠者不救,顷年并流,筑矮墙为之限隔。”[36]在汴堤的靠河一侧,筑矮墙阻隔,以防行人车马坠入汴河,这无疑是一个好建议。(www.xing528.com)

在汴堤上除筑矮墙外,还广植柳树和榆树,这至少有三点好处:一可增加汴堤的牢固;二可遮阳避风,方便行人;三可增添汴堤景观。因此,自宋初就鼓励大家在汴堤上种树。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年)十月,诏“缘汴河州县长吏,常以春首课民夹岸植榆柳,以固堤防”[37]。开宝五年(972年)正月,宋太祖又下诏:沿河州县“委长吏课民别种榆柳及土地所宜之木”,并按户籍等第,分配在汴堤上种植柳、榆树木的任务。真宗景德年间,谢德权领护汴堤时,曾督使役夫在京师附近种植数十万棵树木以固堤岸。[38]

总之,北宋时汴河两岸的堤防,修筑得又高又坚固,这是针对汴河成为地上河后,采取工程措施的必然结果。

(三)在汴河中修建木岸狭河工程

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太常少卿马元方鉴于汴河淤浅,重载漕船航行困难,向朝廷建议人工疏“浚汴河中流,阔五丈,深五尺,可省修堤之费”[39]。真宗派遣使者赴现场考察,并估算人工疏浚所需费用,以便与修筑堤防进行比较。结果,使者在现场考察后认为:“泗州西至开封府界,岸阔底平水势薄,不假开浚……请于沿河作头踏道擗岸,其浅处为锯牙,以束水势,使水势峻急,河流得以下泻。”[40]这段记载的意思是说,泗州以西至开封之间汴河,河阔底平而水浅,进行人工疏浚并不适宜。不如在这一段汴河的宽阔水浅处,用木料或石料筑锯牙形堤岸,以减小河道的宽度,这样就可抬高水位,有利于行舟;同时也可加快其流速,利用强劲的水势带走泥沙,减少或减慢汴河中泥沙的淤积。使者的意见被真宗采纳,并付诸实施。

当时在汴河的宽阔水浅处,修建“头踏道擗岸,其浅处为锯牙”,由于文字拗口费解,工程内容不甚明了,但是这一工程措施,旨在使河道变狭,以利于抬高水位,加快流速,减少泥沙淤积,无疑是一种创造发明。值得一提的是,出现在北宋真宗时期的这种工程措施,将成为后世明朝潘季驯推行的“束水攻沙”治河方法的嚆矢。

上述不甚明了的工程措施,发展到宋仁宗嘉祐年间才逐渐明白是一种称之为木岸狭河的工程措施。如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诏三司:自京至泗州置狭河木岸。”[41]可惜这次实施所谓狭河木岸的工程情况,史书上没有详细记载,后世的人无从知道。但是到了嘉祐六年(1061年),因汴河浅涩(指应天府以西一段),常稽运漕,都水监奏:

汴河自应天府(注:今河南省商丘市)抵泗州,直流湍,驶无所阻。唯应天府上至汴口,或岸阔浅漫,宜限以六十步阔。于此则为木岸狭河,扼束水势,令深驶,梢伐岸木可足也。遂下诏兴役,而众议以为未便……岸成,而言者始息。[42]

这段记载前后反映了两种情况:前一种情况是,在应天府以东至泗州一段汴河中,因已建成木岸狭河工程(可能就是在嘉祐元年至六年,即1056年至1061年之间建成的),所以河道较深,水流较急,漕船行驶不受阻碍。后一种情况是,在应天府以西至汴口的一段汴河,河宽水浅,船行困难,应该将河宽缩小至六十步左右(约合93米),为此需要在这里修建木岸狭河工程,用以加快流速,提高水位。朝廷同意都水监的奏请,遂下诏兴建。至此,从汴口至泗州的汴河全线,都已建成木岸狭河。

所谓木岸狭河,是指沿着河流在河道中打入一排木桩,再以树梢等竹木软料夹入土石,捆扎成帚,用许多帚排列于河道中,与木桩相连,使之固定,构成一道人造的帚岸。这样,就可减小汴河的宽度,使之加快流速,带走水中泥沙,不使沉积在河底,以保持汴河有足够的深度,便以行船。因为这是一种改变河道宽度的工程措施,所以通常称之为木岸狭河工程。由于这种工程措施是一种新生事物,人们对它缺乏认识,抱有疑虑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特别是在数百里长的河道中,修建木岸需要消耗大量的木材,再加人力,其成本费用并不比人工疏浚节省,因此当时有很多人反对这种工程措施。好在经过实践,效果良好,即史书所说“旧曲滩漫流,多稽留覆溺处,悉为驶直平夷,操舟往来便之”[43]。所以事先反对的人,在事后也就沉默不语了。

木岸狭河工程,是北宋中、后期用以解决汴河水浅流缓的一种有效措施。在神宗元丰二年(1079年)引洛入汴成功后,还在采用这种工程措施以抬高汴河的水位。如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由于洛水流量有限,无法使汴河达到必要的水位,影响了重载漕船的航行,因此内供奉官宋用臣于二月十二日向朝廷奏报说:“洛水入汴至淮,河道甚有阔处,水行散漫,故多浅涩,乞计功料修狭河。从之。”[44]事后,宋用臣在汴河上选择宽阔河段修建了狭河木岸,共计约六百里,所用梢、桩等材料,朝廷拨给坊场钱二十万缗加以解决。[45]工程完成后,江淮发运司鉴于漕船畅通,自请减少漕船操作人员以及免置草屯、浮堰等,充分说明这次采取木岸狭河工程措施的效果是很理想的。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列举的各次木岸狭河工程,当时修建的目的,虽然主观上只是为了抬高汴河水位,便于漕船航行。但是每次狭河工程的完成,除了实现抬高汴河水位外,在客观上还起到了加快流速、带走泥沙、减少泥沙在汴河中沉积的作用。因此,木岸狭河工程是北宋减少汴河泥沙淤积的一项重要措施。关于这一点,北宋时一些有识之士已经有了明确的认识。如宋仁宗时有一个名叫符惟忠的人,以善于治河而驰名遐迩。他曾说:“渠有广狭,若水阔而行缓,则沙伏而不利于行舟,请即在其广处束以木岸”[46]。这是“束水攻沙”理论的最早提出和阐释。到了宋哲宗时,曾任同知枢密院事的曾布,建议修建狭河工程,以清除汴口的泥沙淤积。他说:“今须闭汴口一二月用功开淘,其水势散漫处须用梢、桩狭河,即自通决”[47]

以上的说法,都表明北宋时对“束水攻沙”的治河措施,不仅在理论上已有明确的认识,而且还用于实践并取得了成功。由于“束水攻沙”的理论和措施,后来在明朝广泛地用于治理黄河的实践,因此值得在此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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