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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落实干部工作监督制度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四)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监督制度: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是克服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干作用。党内监督系统,主要包括党员的监督、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党的委员会的监督。党委内部要互相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二是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

党内党外监督相结合:落实干部工作监督制度

(四)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监督制度: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是克服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做好干部监督工作,需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由党内到党外的监督网络,发挥监督的合力作用,保证党的干部工作健康顺利地发展。

发挥党内监督的主干作用。党内监督系统,主要包括党员的监督、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和党的委员会的监督。一是发挥党员的基础性监督作用。党员是党内监督的主体,党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主要是通过行使党章赋予党员的监督权利和落实党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四权”实现的。二是发挥党的代表大会的权力监督作用。党的代表大会是最具权威性的监督机关,它监督同级党委对于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方针、干部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贯彻情况,监督把党章规定的选举变成任命和变相任命的行为。三是发挥党委会的监督功能作用。党委内部要互相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www.xing528.com)

发挥党外监督的重要作用。共产党是执政党,许多党的干部在国家政权机关中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因此,党的干部工作也要接受来自党外的监督,主要是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党委向政权机关推荐的干部是否遵循任人唯贤的路线,是否按照德才兼备和“四化”标准,对于党委推荐的不合格的干部可以行使否决权,对于不称职的干部可以行使罢免权。群众监督是通过对干部个人的监督实现对整个干部工作的监督,主要通过信访、上访、申诉、控告等途径。舆论监督是大众媒体通过舆论自由的权利,对违背党的干部路线、破坏党的干部工作的人和事进行揭露和抨击。

对干部工作的监督,重点应放在干部选拔任用环节上,通过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制来实现。一是建立推荐干部责任制。实行推荐署名制,领导干部推荐某一领导岗位干部时,必须写出正式推荐材料,说明推荐理由,并签名。对于因任人唯亲、接受贿赂而故意推荐不称职的人或腐败分子,要追究推荐者的责任。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主要领导干部既想推荐干部,又不想签名,故在其授意下由组织部门推荐。这种情况,要追究组织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二是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对于因工作草率或接受贿赂而造成考察失误、失真的,应追究考察人的责任。三是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制。对于违反干部政策、不按程序办事的,在干部任用上搞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用人明显失误的(如把不称职的,特别是把有腐败、贪赃、枉法等劣迹的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造成“边腐边升”现象,在群众中影响十分恶劣)要追究用人决策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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