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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实质、表现与特点解析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腐败的实质、表现形式及特点1.腐败的实质。腐败行为侵害的客体是指遭受损害的国家或人民的利益。可见,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的腐败、权力的异化,把服务社会的公权用于谋取自己的私利。现实中二者形成一体,互相推波助澜,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

腐败实质、表现与特点解析

(二)腐败的实质、表现形式及特点

1.腐败的实质。

腐败是掌握权力的少数人利用公共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的行为。腐败行为的主体是掌握权力的官员或单位(法人),他们通过利益交换、权力交换为自己获取私利,或者直接攫取财产(如贪污)。腐败行为侵害的客体是指遭受损害的国家或人民的利益。腐败与权力相交织,无权无腐败。可见,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的腐败、权力的异化,把服务社会的公权用于谋取自己的私利。腐败的目的是为了攫取私利,这个私利或者是为了自己,或者是为了他人,但都是少数人。这个私利大多是有形的,如金钱、财物,也可以是无形的,如精神上满足的性受贿。

2.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党内确实存在着腐败现象,有的还相当严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复杂化,腐败现象呈现出多种表现形式。第一,经济上,权钱交易,贪污受贿。这几年,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平均每年查处的17万多案件中,经济案件占到一半左右,而且多数是万元以上的大案,百万元以上甚至千万元的特大案件也有不少。权钱交易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有的利用掌握的权力监守自盗,直接贪污挪用公款;有的把权力商品化,权力直接介入微观经济,批项目、批工程、批地皮、批贷款,捞取巨额“好处费”;有的管理部门利用公共权力设租寻租,从市场经济中分一杯羹;有的地方和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职责范围内的事也搞有偿服务,雁过拔毛,吃拿卡要,敲诈勒索。

第二,政治上,党和国家机关及干部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严重。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对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做了概括并提出尖锐批评。今天,官僚主义又有了新的表现,如浮躁:不深入实际、不深入群众,整天夹着公文包赶会场,热心于庆典、表彰、剪彩等应景活动,喜欢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冷漠:宗旨观念淡漠,不注意倾听群众呼声,不关心群众疾苦,不体察民情,为群众服务少,向群众索取多,为自己考虑多,为群众考虑少,甚至与民争利。庸俗:沾染旧的官场习气,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少原则,没是非,对下级吹着、捧着、抬着、护着、称兄道弟,极力讨好拉选票,对上级称老板,察言观色,投其所好找靠山。造假:热衷于搞形式主义的东西,只图虚名,不求实效;沽名钓誉,哗众取宠,应付上级;报喜不报忧,掩盖矛盾和问题,欺骗舆论,欺骗上级;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劳民伤财,牺牲群众利益。霸道:养尊处优,唯我独尊,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办事手续多,审批环节繁,“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严重;主观武断,强迫命令,作风粗暴,动辄训人,作威作福,欺压群众。形式主义的要害是,贪图虚名,不务实效,劳民伤财。官僚主义的要害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现实中二者形成一体,互相推波助澜,官僚主义引发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助长官僚主义,已经成为影响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害。组织人事方面的任人唯亲、裙带关系、买官卖官、拉帮结派、人身依附,以及司法领域的执法犯法、滥用国家司法权、“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司法不公,也是腐败现象在政治上的表现。

第三,生活上,贪图享乐,铺张浪费,腐化堕落。有的丢掉了艰苦奋斗的作风,大兴土木,大建楼堂馆所,搞攀比,讲排场,摆阔气,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有的借考察之名,游山玩水、出国旅游开“洋晕”;有的以工作之由,进出高档宾馆酒店,行乐于舞场歌厅,公款宴请,慷国家之慨,挥霍人民财富;有的学风不足,玩风太盛,搓麻成瘾,赌博成性;有的道德沦丧,思想腐化,生活糜烂,由追求低级趣味到腐化堕落,泡小姐、包“二奶”、养情妇,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玩弄女性。(www.xing528.com)

3.腐败的特点。

世纪初,我国仍然处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期,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确立,与此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法律体系尚未完善,作为旧的管理体制伴生物的腐败现象将呈易发、多发趋势,并呈现出如下新特点。

第一,腐败由低层向高层发展。以往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是一般干部搞得多,高级干部搞得少,而现在是向中、高级干部发展,仅党的十五大至十六大的5年期间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就有一百有余的是省(部)级干部。同时,腐败也由小范围向大范围发展,由前些年的“七所”、“八所”和一般经济管理部门向党政领导机关、人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等要害部门蔓延。这种发展趋向说明了腐败具有极强的渗透性、传染性。

第二,腐败由个体向群体演化。以往是个体腐败,腐败分子单兵作战,联系较少,而现在腐败分子以权力为支撑、政治上拉帮结派相互勾结,以利益为纽带、经济上相互牵连相互利用,结成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即“窝案”、“串案”多(如山东泰安胡建学案、沈阳慕马案、厦门远华案、黑龙江绥化马德案,涉案人员多达几十、上百)。这种演化趋向容易导致党内产生既得利益集团,因而是很危险的。

第三,腐败由生活享受型向资本积累型转变。以往腐败分子搞腐败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和家庭的生活享受,所以以收受消费物品为主,即使收受金钱,大多也是匿藏家中或储于银行,以备日后消费之用,而现在有的腐败分子直接收受投资股份;有的疯狂攫取钱财,然后通过“洗钱”等手段将巨额非法所得用到经商办企业或资本投资中去,将“黑钱”洗为“白钱”,把非法变为合法,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这种转变趋向反映了人性具有贪婪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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