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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表音文字的形式化特征详解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西方表音文字的形式化特征前面我们反复论说了西方语言中的系词“是”与本体论哲学的关系,“是”确实是本体论哲学中一个不可缺失的范畴。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中西文字的不同。表意文字符号系统的基础是象形文字。这种文字上的差别进一步反映在思想方法上。由此得出的结论是,西方的语言比起汉语来,要更形式化,因而是一套具有较大的相对独立性的符号系统。

西方表音文字的形式化特征详解

(二)西方表音文字的形式化特征

前面我们反复论说了西方语言中的系词“是”与本体论哲学的关系,“是”确实是本体论哲学中一个不可缺失的范畴。但是这不等于说,在论说本体论与西方语言的关系时,只须注意语言中的系词“是”就可以了。事实上,当我们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时,我们便会发现,西方语言从其文字形式到语法规则,有许多特征都值得注意,由于这些特征,西方语言才可能经过哲学家的改造,被用为表达本体论的手段。

我们已经表明了本体论是一个脱离经验的纯粹思辨的领域。在语言形式上,它采取了概念的逻辑演绎的形式,似乎标志这些概念的语词在抹去其所指的对象以后,仍然保留着相互之间的关系,即逻辑规定性,语词因此而获得了独立的生命,依靠这种逻辑规定性,概念之间就展开了逻辑的演绎。那么西方语言的某些特征为形成那种语言的独立王国提供了哪些可能性呢?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并且以中西比较的眼光考察西方语言的一般特征。

我们首先注意到的是中西文字的不同。中国文字是在象形文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表意符号系统,西方文字则是表音符号系统。文字符号的创造本是用来辨识和记录世间事物的。然而由于表意和表音符号的不同,文字符号与其所表示的对象之间的关系是有差异的。让我们评述此点。表意文字符号系统的基础是象形文字。许慎说文解字·序》说:“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可见中国最初的“文”是事物形状的描摹,它只能是那些标志具体事物的符号。后来,又经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的方法构造出其他的文字,以表示复杂的事物和抽象的观念。这种文字的一个特点是,每个字都指示着确定的对象,字与字之间是不能互相替换的。如,古汉语中表示太阳和月亮的两个字分别是img3,从字形上我们就明白了它们各自指的对象,并且它们是不能交换位置使用的。然而在西文方面,以英文为例,表示日、月的词分别是sun和moon,对于不懂英语的人来说,不能从字形上就断定它们各自所指的对象,它们之所以被这样使用,是出于最初的约定俗成。这种文字上的差别进一步反映在思想方法上。中国人对词语的理解是“名必副实”,“名”是紧紧地依附于它所指示的实际事物的,离开了实际事物,“名”的意义是难以想象的。但是我们也不能从绝对相反的方向去得出西文中的词是不指实的荒唐结论。“名副其实”是任何一种日常语言中的词的性质。然而,我们当注意到西文中表音文字所具有的另一个方面的特征:由于它只是表音的,它与这个词所指的对象间的关系并不如汉语中的词那样紧密,或者说,一个表音符号与其所指对象间约定的联系是有较大任意性的。这就容易使人们把西方语言当作一种有较大相对独立性的符号系统看待。(www.xing528.com)

研究词的类别及其组合成句的形式等语言规律的语法学,是把语言当作相对独立的符号系统看待为其前提的。所以,语法学作为一门学问首先出现在印欧语系中也就不奇怪了。最古的语法学著作出现在公元前500年的印度。希腊有成熟的语法学著作是在公元前1世纪,但是,柏拉图就已经表现出了对语法研究的兴趣。

在《智者篇》里,柏拉图曾经区分过名词和动词,他说动词是表示动作的,名词是表示动作者的。他又说:“名词和动词一配合,就成为最简洁的话。”(46)光有动词如走、跑、睡,或光有名词如狮、鹿、马,都不能成句。他同时也意识到,尽管形式上都符合要求的句子,还可能存在真、假之分。如有两个句子“泰阿泰德坐着”,“此刻我同他谈话的泰阿泰德飞着”,后一句符合句子的形式,但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柏拉图这里的目的在于揭穿当时以巧弄词句欺骗世人的智术之士的嘴脸,同时也暗示了只有理智才能把握的一般概念(即通种)间的结合才道出了真正的实在。回到语法这个问题,语法的产生是以语言被看成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符号系统为前提的,反过来说,一旦语法被确定下来,它对思想方式就起了一种规范、限定的作用。柏拉图正是根据一般句子的形式,写出了“一是”这样的句子,作为讨论理念间结合与否的问题的开端假设,这个句子尽管怪异,但它符合希腊文最简单句子的要求,即,名词与动词的结合。而这种根据语法产生出来的句子反过来又开启出一种特殊的思想方式。

中国直到19世纪末叶才由马建忠参照拉丁文语法、以古汉语为资材,写出了第一部汉语语法著作《马氏文通》。这部书在今天也不是被普遍接受和使用的。其原因不仅仅在于他以古汉语为资材,而且,其间有一个根本性的疑问没有解决,即汉语是否实际上存在和西文相似的语法规律?经典的西文的语法书一般分两大部分:一为词法,二为句法。前者讲述各类性质的词及其变化规则和用法,后者讲述句子的形式结构及成分。当用这个框架构造汉语的语法时,首先碰到的难题是汉语中的“词无定品”现象,即汉语中的词离了上下文很难确定其词性。即使在同一个句子中,不同位置上的同一个词的词性可能是不同的,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前一个“老”字照现在的分析当为动词,意为“尊敬”,后一个“老”则为名词,指“老人”。有的时候,甚至连词性也难以断定,如“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学”和“习”究竟是名词还是动词呢?说它们是动词似乎是可以的,因为后面还有一个“之”字,可以理解为宾语,但这样就没有主语;说它们是名词似乎也可以,因为有人以为此句改为“学而时习焉”亦通,这时“学”和“习”是当作两种令人愉快的事情的名称。这个例子已经涉及了句法问题。西文语法要求,一个完整的句子最简单的也不能缺少主语和谓语动词,在没有实际动作执行者作为主语的句子里,也要设立一个形式上的主语,如“下雨了”,英文写作“It is raining”。西方人有严谨的语法,却发现符合语法的句子会是一无所指的假句子;当他们对句子进行逻辑分析时,又发现文学的语言经不起他们那种标准的分析,却并非无意义,于是便提出了“语境”问题。汉语没有西方语言那样的语法,表达方式也灵活得多,唯其如此,汉语的使用者自然是时时不脱离语境的,虽然并没有强调“语境”这个词。由此得出的结论是,西方的语言比起汉语来,要更形式化,因而是一套具有较大的相对独立性的符号系统。本体论正是利用了西方语言的这种特点,并加以改造,形成了本体论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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