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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对敏感案件舆论的态度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权利-权力制衡”研究范式为我们确立什么才是理想的舆论和司法关系提供了理论工具,但是它不能完全解释中国舆论和司法关系的生成和发展规律,而在这一点上,社会冲突理论可以作为补充性的解释工具。[35]国内学者在进行社会冲突问题研究时,也认为中国需要重新认识社会冲突的正功能。在辩证看待舆论和司法存在冲突的基础上,我们就能进一步了解“权利-权力制衡”对于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性。

法官对敏感案件舆论的态度研究

“权利-权力制衡”研究范式为我们确立什么才是理想的舆论和司法关系提供了理论工具,但是它不能完全解释中国舆论和司法关系的生成和发展规律,而在这一点上,社会冲突理论可以作为补充性的解释工具。

1.社会冲突理论提供观察舆论和司法关系的新视角

重新重视社会冲突研究,是西方世界在出现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之后的反思,这决定了社会冲突理论对社会的关注视角和关注重点都与其他理论有着明显的差异。社会冲突理论希望从冲突的角度来认知社会、解释社会,强调社会冲突是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避免的社会现象。

因此,将社会冲突理论引入“权利-权力制衡”研究范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借鉴社会冲突理论认知社会、解释社会的视角,将社会冲突作为研究舆论和司法关系的重要语境,不忽略社会冲突对舆论和司法关系的影响。

从社会冲突理论出发,我们可以站在新的视角,看到除行政因素之外的冲突因素对当前舆论和司法关系的影响,从而使相关研究更为丰富和立体。

2.社会冲突理论对理想的舆论和司法关系的解释作用

社会冲突理论一个重要的贡献是强调了社会冲突对于社会进步的正功能。比如科塞就认为,冲突“创立和修改了那些对于重新调节相互关系是非常必要的公共规范”;同时,“它使相对权力的再估价成为可能,这样它作为一个平衡机制而服务于社会,有助于社会的维持和巩固。”[35]国内学者在进行社会冲突问题研究时,也认为中国需要重新认识社会冲突的正功能。比如于建嵘在《抗争性政治》一书中写到“因为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主流的话语体系往往将社会冲突视为社会的‘病态’,并在‘注意政治影响’的名义下将中国社会经常发生的各种抗争活动掩盖起来,将其概念化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和表现。这种做法忽视了社会冲突的积极功能。”[36]

社会冲突理论的这一观点,能从另外一个角度解释为什么理想的舆论和司法关系是一种“权利-权力制衡”的关系。从社会冲突论的这一观点,我们可以辩证地看待舆论和司法间的冲突,不把舆论对司法的干预意愿看做对社会稳定的危害,而是看做舆论和司法关系需要修复和完善的提示音。在辩证看待舆论和司法存在冲突的基础上,我们就能进一步了解“权利-权力制衡”对于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性。(www.xing528.com)

3.社会冲突理论对于法官舆论态度的解释作用

社会冲突理论为我们在社会冲突语境下探讨法官的舆论态度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

首先,社会冲突理论为我们寻找有哪些因素影响到了法官的舆论态度提供了思路,比如社会冲突的客观存在是否影响到了法官应对舆论的思路。

其次,社会冲突理论为我们向法官提供相关建议提供了思路。比如,法官应持何种舆论态度才有助于社会冲突发挥出正功能?回答了这一问题,也就能够为法官如何应对舆论提供相应的建议了。

社会冲突理论站在冲突的角度看待世界的方式,是我们在社会冲突语境下分析法官舆论态度的有力工具。

综上所述,当前中国学界有关舆论和司法关系研究已经形成了一种较为成熟的“权利-权力制衡”研究范式。在这一范式基础上引入社会冲突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舆论和司法关系的生成发展规律,为探讨法官对敏感案件的态度提供新的理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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