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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嫁现象:证明汉代贞节观念转变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妇人再嫁,无人制止,也有人愿娶,这足证明汉代不过是贞节观念由宽泛向严格的一个过渡时代。前汉再嫁的事,还不大多。如朱买臣妻离婚再嫁,是人人知道的。买臣达后,还能优畜他们夫妇,也是不以再嫁为非,方能如此。虽然采以不愿嫁而自缢,成其节烈之名,但荀爽不以改嫁其女为非,奕亦不以愿娶再醮妇为辱,于此可见。则是其夫未死,尚有改嫁的可能。除上述的以外,皇帝亦有设法为公主谋再嫁;或任其宠人的。

再嫁现象:证明汉代贞节观念转变

在汉代,朝廷虽用官势褒奖贞节,刘向班昭等又用文字鼓吹贞节,社会对于贞节,终不严重看视。妇人再嫁,无人制止,也有人愿娶,这足证明汉代不过是贞节观念由宽泛向严格的一个过渡时代。

前汉再嫁的事,还不大多。如朱买臣妻离婚再嫁,是人人知道的。买臣达后,还能优畜他们夫妇,也是不以再嫁为非,方能如此。(见《汉书》本传)焦仲卿妻不得于姑,于归后,太守、县令一再遣媒议婚。足见当时被遣的妇人,还有欲求不得的哩。(见《古诗纪》)

后汉再嫁的例子却多了:

汝南邓元义妻不悦于姑,被遣归家:再嫁为华仲妻,华仲官为“将作大匠”。一日偕妻乘朝东行于市,元义立路旁观看,谓人曰:“此我故妇。非有他过,家夫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见《后汉书·应奉传注》)华仲做这样大官,尚甘心娶再嫁的妇人,已很足奇;从邓元义向旁人说的话看,他那种羡念的神情,一齐活现纸上。若以再嫁为可耻,还能这样么?

蔡邕的女儿文姬(琰),初为卫仲道妻。卫死无子,回在娘家。值兴平之乱,被虏入匈奴,为左贤王之妾,甚见爱怜,相处十二年,生二子。后来曹操虑邕无嗣,以金赎文姬回国,再嫁为董祀妻,恩爱仍极笃。(《后汉书》本传)像她已经嫁了两次人的,董祀还能娶她,并且感情很好,社会上也并不因她生了胡子而加贱视;可见当时对于贞操的观念,是怎样的淡薄。

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是文学上很有价值的作品,其中最精采处,就是自叙她回国别子的几段,如第十一拍云:(www.xing528.com)

《后汉书·列女传》中,还有几个例子,可供再嫁的推证:

荀爽之女采,十七嫁阴瑜,十九产一女而瑜死。后同郡郭奕丧妻,爽以采许之。虽然采以不愿嫁而自缢,成其节烈之名,但荀爽不以改嫁其女为非,奕亦不以愿娶再醮妇为辱,于此可见。

桓鸾之女嫁刘长卿,生一男五岁而长卿卒,桓防嫌疑,不肯归宁。后十年儿又夭殁,桓虑不免,乃预刑其耳以誓不嫁。使当时无逼其改适之必然性,则桓何必虑而自刵?桓这时已守寡十年,尚有逼其改适的人,可见社会之不重守节了。

吕荣嫁许升,升不理操行,荣父积忿嫉升,竟呼荣欲改嫁之,吕荣不肯。则是其夫未死,尚有改嫁的可能。

除上述的以外,皇帝亦有设法为公主谋再嫁;或任其宠人的。武帝之姊馆陶公主寡居,宠董偃十余年,武帝至主家,呼偃为主人;翁后馆陶公主竟与董偃合葬。昭帝之姊安邑盖公主,私通丁外人,帝与霍光闻之,不绝主欢,诏丁外人侍主。又《后汉书·宋弘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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