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佛学精华:戒与佛道的基础

佛学精华:戒与佛道的基础

时间:2023-12-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佛学的解释,“戒”是由内心自发遵守一切律文,是防非止恶,是实践佛道的基础。佛教将这类戒规称之为“性戒”意为对重罪的禁戒。在这要指出的是,佛教的戒律与社会道德是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的一些重要的戒条都是以社会道德规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佛学精华:戒与佛道的基础

1、“戒”是佛道之基础

佛教是一门拥有严谨道德系统的理论知识,佛教在创立、传播与发展过程中,佛教的道德一直是在不断的形成和完备中成熟起来的。在释迦牟尼创立佛教后,由于弟子和信徒的不断增加,为能协调教团内部僧众之间、僧俗信徒之间的关系,协调教团与社会民众之间的关系,并且为了更好的适应传教的需要,除了从教义方面提出引导弟子和信徒修行的目标、理论和理念外,还针对教团内部发生的问题,陆续制定了很多的制度来约制他们行为的规矩、规范和禁条,这在佛教中称之为禁戒、戒条或学处,它们的目的都是用来防非止恶。在释迦牟尼快要涅盘的时候,弟子们就围绕他问道:“佛入涅盘后,我们以谁为师?”释迦摩尼答曰∶“以戒为师。”,由此可见守戒的重要性。按照佛学的解释,“戒”是由内心自发遵守一切律文,是防非止恶,是实践佛道的基础。

梵文中“戒”的意思是惯行,也有行为、习惯的含义。《大智度论》第十三卷也中记载了:“好行善道,不自放逸,是名尸罗。或受戒行善,或不受戒行善,皆名尸罗。”在这里就是从多从善的意义来对“戒”进行解释,而在有些场合也译为道德、性善、虔敬。释迦牟尼去世之后,佛家根据僧(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俗(男居士、女居士)信徒不同的情况,在佛传播发展过程中对戒律有了进一度的发展,制定了五戒、八戒、十戒和具足戒等一系列的节律。

宋代的元照在《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说:“性戒原有,无论大圣(按,指释迦牟尼佛)制与不制,无非结业三途(按,意为犯此重戒者死后将轮回于地狱、饿鬼、畜生);遮戒不尔,佛出方制。”他这段话的大概意思是:佛教的性戒即重戒,本来社会上已有类似的法律禁条,并不是释迦牟尼佛出来之后才制定的,但是按照佛教的说法,违犯这些禁条便犯下了重的罪业,死后会遭到极坏的报应,会轮回到地狱去,或是生为饿鬼、畜生等下场,但是佛教中的轻戒是在佛出世后才陆续制定的。同样在《大涅槃经》的卷十一中也有以“不杀、不盗、不淫、不妄语”构成的“四性重戒”。 佛教制定的这些戒律都是由各派制定得出了,虽然戒律来自不同部派的传承,戒条的基本内容都是一致的。总体而言佛教在制定戒律时,主要是考虑到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佛家从当时社会通行的道德、法律条规中选择适自己的内容,让它成为佛教的戒条。例如在僧俗信徒共同的戒条“不杀生”中包含的“不杀人”和“不偷盗”,实际上就是取自任何国家法律中都有的条款.而“不妄语”和在家信徒的受戒的“不邪淫”等戒条,就是取自社会公德的行为规范。佛教将这类戒规称之为“性戒”意为对重罪的禁戒。

第二种:佛教为能贯彻自己的教义主张,维护教团正常的存在与发展,从佛教教义中引伸制定出一些戒条,例如五戒中的不饮酒,八戒和十戒中的不涂饰香鬘,不睡不坐高广大床、不观看歌舞、不非时(过正午)食,和十戒中的不畜金银宝戒,还有比丘、比丘尼受戒的具足戒、大乘戒中的大量限制衣物过量,禁止语言和行为不检点等戒条,都是为了贯彻佛教 “少欲知足”的精神。这些戒律除了有消除欲望和清净修行的教义外,还是为利于引导教徒达到摆脱生死烦恼的目的而制定的。这些禁戒与 “性戒”相对,被称为“遮戒”,也称“息世讥嫌戒”,是对轻罪的戒条,为的是防止世人的讥讽批评而制定的戒条。(www.xing528.com)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佛教对社会上已有的道德规范或某些法规中的条款加以改造,扩大它的内涵,使让它成为佛教中的戒条。其中在比丘受戒的具足戒中 “不妄语”戒(大妄语戒),就是禁止自我吹嘘自我夸大的条例。将“不杀生”扩展为不杀一切有生命的东西,又将“不邪淫”扩展为“不淫”,禁止与任何的女人发生性的关系。在这要指出的是,佛教的戒律与社会道德是有着密切的关系,它的一些重要的戒条都是以社会道德规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虽然佛教戒律来自社会道德,当也不是完全相同的。社会道德是用于评价社会道德观念、行为的概念有善与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忠与奸、孝与不孝的条例。它是经过人们长期文化、习俗传统的积淀与熏陶形成的社会风尚、舆论和个人的道德意志、道德情操,制定者通过这些因素制定出来道德规范,再来维护社会秩序的。如果某人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出色地做出符合道德的事情,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褒扬,个人也会获得道义上的欣慰与满足。相反的如果谁违反了这些规范就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个人也会感到内疚,自我谴责。而佛教戒律则是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佛教的伦理道德,它运用带有佛教特色的道德概念对受戒者进行评价,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维护戒规的尊严,促使佛教信徒主动遵守戒条和道德规范的作用。善与恶、净与染、道与非道、正与邪、持戒与破戒等都是这中间的概念。佛教戒律除了有普通社会道德相似性外,也有很多不同于普通社会道德的地方。佛教戒律不同于社会道德,主要区别有三点。

第一:佛教的戒律是借助于僧众、社会舆论、个人道德自觉和内心谴责来加以维护,在长期的维持过程中具有自己特定的强制性。如果受戒者要是违犯了淫、盗、杀、妄语的四重罪将被驱逐出僧团;如果受戒者违犯“僧残”等罪,就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忏悔,只有达到要求才有可能继续被留在僧团内。这样的处罚与社会道德中一般的家庭规矩、社会团体纪律的批评和自我谴责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第二:在佛教的戒条中不全是道德观念与规范,在比丘受戒的具足戒中就有大量关于日常生活和行为的具体规定,例如 “僧残”罪中的不许在不适当的地方建造房。

第三:佛教戒律的整体是从属于佛教教义体系,这是与佛教特有的善恶因果报应说教、修行解脱理论,密切结合在一起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