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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力概念的几种不同解释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首先,他认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经典生产力范畴的概念应该为“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变换过程”。“第二,生产力作为‘物质变换过程’思想符合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

生产力概念的几种不同解释

三、对生产力概念的几种不同解释

目前,许多学者在对生产力概念提出质疑的同时对生产力的概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下面列举几种不同的观点:

(一)生产力是客观世界人类主体利益的矛盾在技术层次上的表现

南京大学哲学系鲁品越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生产关系理论的当代重构”一文中谈到:“由前苏联学者们在20世纪30年代计划经济历史背景下建立的生产关系理论,已经明显落后于当代社会生活现实,成为束缚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发展的思想羁绊。立足于当代社会发展的实践,探讨与重构当代生产关系理论,应当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大理论任务”。“为此,我们首先讨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概念。什么是生产力?流行的说法是:生产力是人类征服或改造自然的能力。这是一个反映了工业时代局限性的错误观念。首先,它容易误导人们认为生产力的目的就是改造自然……其次,生产力(production force)的本意是指人类生产的力量(force),而不是生产的能力(capacity)……第三,在知识经济初现端倪的当代,信息服务业的生产对象已经不再直接是自然物,而是创造与利用人文信息资源。……因此,在今天看来,生产活动是人类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以生产产品与服务(即经济利益)的活动。而生产力则是人类进行这一活动的力量——人类开发利用资源以生产物质利益的力量。说到底,它是人类解决实践生活基本矛盾——客观世界与人类主体利益的矛盾在技术层次上的表现”。[4]

(二)从“物质变换”到“知识创新”——创新论的生产力观

谭贤伟在《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6期上载文系统地阐述他的观点。首先,他认为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经典生产力范畴的概念应该为“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变换过程”。他在文中写到:“对于生产力范畴,我们常常把它界定为人的‘实践能力’或‘劳动能力’。这种定义虽然可以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找到直接的或类似的说法,但是,这些表述毕竟太笼统、太宽泛,并不能体现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和理论特性”。“我们以为,唯物史观的生产力范畴的本质特征是‘人和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我们这样说是有理由的:第一,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家就是这样定义生产力范畴的”。“第二,生产力作为‘物质变换过程’思想符合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第三,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思想基本上概括了生产力范畴作为多样性的统一。”其次,他认为:“唯物史观中的生产力范畴或经典生产力范畴是对蒸汽机技术革命的理性自觉,那么,问题是,面对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经典生产力范畴有无调整的必要和可能,如果有,如何调整经典生产力范畴?如何建构面对现代科学技术革命的生产力范畴?”“在现代科学技术革命和知识经济初见端倪的时代,知识创新已经成为生产力的本质特征。因此,现代生产力是知识创造、知识创新、知识扩散和知识使用等的互动过程,是技术创新、产业创新、管理创新与制度创新的统一,是政府、大学、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体。简言之,现代生产力就是知识创新,推进现代生产力发展就是建构国家创新体系。”“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现代生产力就是知识创新。我们把它称之为创新论的生产力。所谓创新论的生产力就是由政府、市场、大学、企业、研究机构、使用者—生产者等共同推动的知识创新,或者说是由知识创造、知识创新、知识传播、知识使用等建构起来的生产力。”他进一步用以下两个公式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创新论的生产力=创新(政府、市场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使用者-生产者……)

创新论的生产力=创新(知识创造、知识创新、知识传播、知识使用……)

“用形式语言来说,创新论的生产力是知识创新的函数”。

与经典生产力范畴相比,创新论的生产力范畴具有独特的性质、特点、结构、功能。对此作者列表进行了比较:

经典生产力与创新生产力之比较[5]

(三)可持续发展的生产力观

持这一观点的人是比较多的。他们普遍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的关键是人类应该怎样进行生产,又应该怎样去发展?粗暴地征服自然,一味地向自然索取,已经使人类自食其果。人类不得不冷静地思考自己的历史进程,检讨自己以往的过失,重新寻求对生产力概念的科学认识,使人类的思路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武而文在《唐都学刊》发表的论文“对传统生产力概念的质疑”一文中写道:“大自然是生命的摇篮,又是人类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故而我们不能摆出一副侵略者的姿态去随心所欲地掠夺自然。如此,是否人类在自然界面前就俯首听命、无能为力了呢?问题决不是非此即彼、肯定否定式的思维模式所能解决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提出的‘人类同自然的和解’命题为我们指明了方向。这一命题包含了如下三点:其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其二,自然界有着普遍规律,人也必须服从这一规律;其三,人类的理想境界是自然和人类的谐调。这就为我们科学、准确地表述生产力概念提供了一把钥匙。”他在文章的最后写道:“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科学、准确地表达生产力概念,我们的结论应该是:生产力就是人们以科学技术为先导,珍惜资源、综合利用,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能量交换、信息交换,从而获取物质资料的能力。”[6]

(四)生产力系统论

持这一观点的人也比较多。薛永应和徐则林先生合著的《生产力经济理论研究》一书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这一观点。他们认为:“事实证明,生产力是一个系统,是各具特质的生产力因素在特定的关联方式和数量配比下,在适当的空间和时间内形成的,能够创造特殊使用价值或提供特种劳务的有机总体。”他们认为,生产力系统具有鲜明的总体性特征:“离开这个总体,任何生产力因素都不具有创造此种使用价值或提供此种服务的新功能。这种性质,就是生产力的总体性。”“生产力因素在组合成为生产力系统时,除了有质态、量态、空间、时间四种基本组合方式外,引申来说,还有一种总体组合方式。这是前述四种组合的组合。前四种组合的合理化,不直接等于总体组合的合理化。客观情况是,有一致的,也有矛盾的。这就要靠人们对全部生产力因素,从各个方面进行统一运筹,求得最佳的总体功能和综合效益。这就是总体组合。”“此外,生产力系统是一个开放系统,即它总是在不同环境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中运转和发展的……生产力系统是在自然、经济、社会三方面因素构成的复杂环境中运动的。”[7](www.xing528.com)

2004年上半年,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涂金坤、王志国合著的《生产力理论的研究与当今世界》一书。该书作者认为:生产力作为一个系统,包括结构和功能两个方面。生产力的功能是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能够满足这一功能的就是劳动产品。为此,作者从生产关系的三个组成和四个环节论证了劳动产品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中介,市场竞争直接通过劳动产品兴衰企业。[8]

(五)生产力多层次、生产力要素四大类说

薛勇民博士在新近出版的著作《走向社会历史的深处——唯物史观的当代探析》[9]中,明确提出了“生产力多层次、生产力要素四大类”说。关于这一部分内容,详见下面“生产力到底有哪些要素”中。

(六)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生产力概念及内容的一些观点

(英)乔治·莱尔因著的《重构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专列了一个题目对西方和前苏联的一些理论工作者关于生产力概念及内容的一些观点进行了介绍,现摘引如下:

生产力的内容[10]

尽管所有持正统观点的人都认为生产力起首要作用,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所理解的生产力也是完全一样的。问题来自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因为他们既未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出严格的区别,也没有对它们所包含的内容给以精确的规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区别及其所包括的内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可以从下面这个事实中看出来:人们发现很少有人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出概念上的规定,大多数人只限于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行分类,或只提出这两个范畴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在讲英语的国家中近来有人重申和保护那种把历史看作生产力增长的传统观念。为此,他们试图补救上述状况,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出概念上的规定,并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包含的要素作了精确的说明,根据这个说明,包括在生产力范畴中的要素就必须排除在生产关系之外,反之亦然。一般说来,他们给生产力下的定义是相似的。麦克默特里认为,“生产力就是能够被用来创造出物质使用价值的任何东西。”[11]科亨认为,“凡是被生产者所使用,并使生产得以进行的设施就具备生产力资格。”[12]肖断言,“生产力就是那些在生产过程中既是基本的,又是重要的因素,但并不是在广义上包括能使社会进行生产的所有活动和要素,而是在狭义上包括能使劳动过程得以进行的简单要素。”[13]

但是,尽管这些定义是相似的,但它似乎也暗含着一些重要差别,尽管他们三个人都想坚持惟一正统的马克思主义,但在严格的意义上说,只有麦克默特里接近于做到这一点。事实上,对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来说,生产力不仅包括生产工具和劳动技能,而且包括人(劳动者)和合作方式或劳动关系。比如,斯大林在描述生产力的发展过程时明确指出,制造业和手工业使用的技术和工具是一样的,但合作方式却不同。[14]在苏联现在的一些小册子中,重申了同样的观点。[15]人是生产力的组成部分的观点也常常被再三重复。[16]肖、麦克默特里和科亨则相反,他们明确把人从生产力中排除出去,他们也不同意把合作方式算作生产力,并提出了三个不同观点。麦克默特里的解释最接近正统马克思主义观点。因为他把“技术关系”和“生产关系”区分开来,前者是暗含在生产力中的操作关系,而后者则是生产力和生产力所有者之间的财产关系。[17]结构主义的各个派别也在不同程度上作了这样的区分。比如巴利布区分了属于社会生产关系的财产关系,以及根源于生产力的真实的物质占有关系。[18]哈内科尔对生产的技术关系和社会关系也作了类似的区分。[19]相反,肖认为,尽管合作像其他生产关系一样能提高生产效益,但它不属于生产力。[20]事实上,肖在生产的社会关系的概念中,已经包括了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关系和“劳动”关系。[21]科亨的观点介于传统观点和肖的观点之间,他本来想提出一个新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但反而使问题变得更加混乱。一方面他把劳动关系看作是生产关系,但不是社会的生产关系(经济结构),而是物质的生产关系,另一方面他又认为即使劳动关系是物质的,像生产力那样,但劳动关系本身并不是生产力。[22]这意味着,劳动关系或合作方式既不是社会生产关系,也不是生产力。

这些对生产力内容的不同描述似乎是无关紧要的。因为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说,真正重要的不是确定生产力的内容,而是要确立生产力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根本动力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说,事情的确如此。但从另外一方面看,生产力的定义问题对正确区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有一定影响,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正确区分,又是任何赞成生产力首要性观点的必要条件。米勒指出,马克思一再把合作方式看作是生产力。比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指出:

“生命的生产,无论是自己生命的生产(通过劳动)或他人生命的生产(通过生育),立即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由此可见,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23]

马克思在这里确认,合作方式既是一种社会力量,又是生产力。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24]马克思在另一地方谈到,“从社会结合中产生出一般生产力。”在《资本论》中,他一再把协作称为生产力。[25]从上述对马克思论述的引证中可以看到,我们很难不同意米勒这个观点:“除非马克思不保持前后一致,否则他必然要把合作方式包括在生产力里面”。[26]

这意味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尽管科亨和肖有志于保卫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但在这一点上,他们并没有准确理解马克思的思想;二是至少就这个问题而言,老一辈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却准确理解并紧紧遵循了马克思的思想,他们的解释要比科亨和肖的解释更好些。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们这样做就足够了。在我看来,科亨和肖的问题起因于他们对社会特性的物质性和社会性的区分。科亨明确地作了这样的区分,而肖则暗含着这样的区分。要看到,尽管肖把合作方式作为生产的社会关系,科亨则把它称为生产的物质关系,但他们俩都关注保护生产力不受任何社会关系的侵犯,似乎生产力是纯粹的、不掺杂任何社会内容的物质力量。科亨认为只有涉及到人的特定的权利或权力的关系才具有社会性。这是过分严格的规定,事实上把社会关系仅仅归结为生产关系,这样规定概念过于武断。其实,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已经对社会关系作出了明确的科学规定:“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至于这种合作是在什么条件下、用什么方式和为了什么目的进行的,则是无关紧要的。”[27]

根据这种更为根本的定义,假如我和你一起搬运某个东西,不管“我是按照协议而行事,还是迫于你的权威而不得已为之”,[28]我的行为都具有社会性。当然,我们搬这个东西所凭借的权利或权力也具有社会性,在生产关系范围内,正是这种社会特性决定了我们的阶级地位。但是,生产关系只是庞大的社会关系之网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按照“社会”的一般定义看,所谓“技术关系”或“劳动关系”,即使我们撇开人们对生产手段和彼此之间的有效权力关系不谈,也都属于社会关系,因为它们包含着大多数人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合作。由于肖认为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所以,他把劳动关系从生产力中排除出去,而把它纳入生产关系,但这样做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为什么在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看成是两种明显不同的社会关系时会出现问题呢?事实上,劳动关系是通过保证一定的生产手段和劳动技能结合起来决定生产水平的,如是你把劳动关系从生产力中排除出去,就意味着把它从决定生产水平的要素中排除出去。而劳动关系是通过保证生产手段的劳动技能的某种结合来决定生产水平的。人们怎么能仅仅通过考察生产手段和劳动技能的物质总和来确定生产的发展水平呢?为了确定增长着的并能够衡量的生产的发展水平,必须把劳动关系包括在生产力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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