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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故意欺骗的常见策略

时间:2024-0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常见的卑鄙手段要算对事实、权限以及意图的歪曲。被虚假陈述蒙蔽会带来很大的危险。这并不意味着把对方看成骗子,而是说把谈判与信任问题分开。验证对方凿凿有据的陈词可以遏制其欲行欺骗的动机,降低你上当受骗的风险。这就是所谓让他们“再咬一口苹果”的诡计。令人怀疑的意图。对方律师将很难对此提出反对意见。未完全透露并不等于欺骗。这样,对于未透露的信息,双方仍可表现出坦诚的态度。

揭秘故意欺骗的常见策略

最常见的卑鄙手段要算对事实、权限以及意图的歪曲。

虚假事实。最老套的谈判诡计应算是对事实作明显虚假的陈述:“这辆车只行驶了5 000英里,车主是从帕萨迪纳来的老太太。她驾车时速从来没有超过35英里。”被虚假陈述蒙蔽会带来很大的危险。那么有什么防范措施呢?

把人与事分开。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否则,不要相信别人。这并不意味着把对方看成骗子,而是说把谈判与信任问题分开。不要让别人把你的疑虑视为人身攻击。没有谁会仅仅因为你说了银行有存款,就把汽车或手表卖给你。正如商家按常规要检查你的信用卡一样(“因为周围靠不住的人太多了”),你也可以用同样方式对待对方所说的话。验证对方凿凿有据的陈词可以遏制其欲行欺骗的动机,降低你上当受骗的风险。

模糊的权限。对方要让你相信,他们和你一样,有全权作出让步的决定,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在对方尽可能给你施加压力,让你认为可以拍板定夺时,他们却说必须把协议拿给他人批准。这就是所谓让他们“再咬一口苹果”的诡计。

这确实是一个圈套。因为只有你有权作出让步,那么就只有你让步了。

不能只因为对方在和你谈判就认为他们拥有全权。一名保险公司的理算师、律师或销售商可能会让你觉得,他们和你具有同样的灵活性。实际你会发现,被你视为已经达成的协议,在对方眼中只是进一步谈判的基础。

在互相让步之前,首先确定对方的权限。问一句:“你在谈判中有多大权力?”这是完全合理的。

如果对方含糊其辞,你可能希望与真正管事的人谈判,或是表明你这一方保留重新考虑任何提议的同等自由。如果对方出乎意外地宣布把你认定的协议作为进一步谈判的基础,你要坚持对等原则。“那好,我们可以把这份协议视为双方都没有承诺的草案,你回去和你的老板商量一下,我也把问题留到明天,看是否有什么需要改动的地方。”或者你可以说:“如果你的老板明天同意了这份草案,我也没有其他意见。否则,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意见。”(www.xing528.com)

令人怀疑的意图。如果怀疑对方有不遵守协议的意图,你可以把遵守协议本身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假设你是一名律师,在离婚谈判中代表妻子一方。你的委托人认为她的丈夫即便答应给孩子抚养费,也不会照付的。每个月去法庭打官司耗费的精力和时间可能会使她放弃为此努力。你该怎么办呢?把问题讲明,用对方的反驳来作保证。你可以对丈夫的律师说:“我的委托人担心,孩子的抚养费根本就是一纸空谈。与其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不知是否可以给她房子的产权?”对方的律师会说:“我的委托人是完全值得信赖的,我们可以写个保证,他会按时支付抚养费。”此时,你可以回答说:“这不是信任的问题,你能保证你的委托人会付钱吗?”

“当然。”

“百分之百肯定吗?”

“是的,我百分之百肯定。”

“那你不会介意我们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协议吧。你的委托人将同意按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协议规定如果由于无法说明的原因,你的委托人少付了两次抚养费(而你估计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我的委托人将得到房子的产权(当然会扣除已付给的抚养费)。从此你的委托人将不再负担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律师将很难对此提出反对意见。

未完全透露并不等于欺骗。在事实和意图上故意欺骗别人与不完全透露自己当时的想法是两码事。诚实的谈判并不需要完全透露自己的想法。对于“如果要付的话,你最多愿意付多少钱”这种问题,最好的回答或许是:“咱们尽量避免误导对方如何?如果你认为协议可能无法达成,认为我们或许是在浪费时间,也许我们应把各自的想法透露给值得信赖的第三方,他可以告诉我们是否有达成协议的希望。”这样,对于未透露的信息,双方仍可表现出坦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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