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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助农,助力土地改革

时间:2024-01-27 历史故事 版权反馈
【摘要】:搞土改农民翻身捐物资援朝作战旧中国封建土地私有制严重地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全县土地改革运动于10月1日全面展开。各村将材料送乡农会,召开乡农代会审查,经全乡群众大会通过,将中农以下的成分公布第二榜。对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者的材料,乡上报区政府审核,呈报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公布第三榜。在乡农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没收。

扶贫助农,助力土地改革

搞土改农民翻身 捐物资援朝作战

旧中国封建土地私有制严重地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占农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富农占有大量土地;而占农村人口90%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等阶层,只占有少量的土地。土地改革前,平罗全县有耕地219164.8亩,总农户11901户,人口61373人。占全县总农户5.2%的地主、富农共613户6054人,占有土地41493亩,人均近7亩。而占57%的贫雇农29517人,占有土地仅67459.72亩,人均不及2.3亩。

解放前,农民陷于穷困,不得已将土地出卖或典当,地主、富农扩占土地愈多,而越来越多的贫苦农民失去土地,成了雇农。民国6年(1917)一区四乡高登梯有田18亩,以后靠剥削致富,年年典田买地,到民国38年(1949)其子高自超拥有土地502亩。

民国18年(1929),一般土地卖价是上等田每亩70元(银圆),中等60元,下等40~50元。典当与卖地不同,土地所有权仍归出典者,土地使用权归承典者。契文上说明双方议定的条款,典期三年五年不等;典期到时,春前秋后按原典价赎回。每亩典价低于买价40%~50%。民国后期,物价飞涨,典当者一般都以粮食作价,中等田典价小麦2~3石(300~450斤)。典得的耕地,其耕作收入全部归典主所有,农民如十年八年无钱赎回,土地将长期被地主、富农占用,许多地是先通过典当,逐渐变为绝卖,大片土地为地主、富农所占有。新中国成立后,平罗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为了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1951年8月,报请宁夏省人民政府土地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了平罗县土地改革委员会,由13人组成,主任白国明(县委书记),副主任王治国(县民政科科长),委员张连峰(县委宣传部部长)、姬英秀(县农林科科长)、李丰岭(法院院长)、梁明山(公安局局长)、董振声(工会主席)、冒良辰(民主人士)、杨文秀(伊斯兰教教长)、李芝荫(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广贤(政府办公室主任)、冯佩兰(县妇联主任)、呼占明(青年团县委书记),成立了各乡土地改革工作组,壮大了农会、民兵妇女等组织。

1951年6月中旬至8月中旬,派来干部21名,先后开办了两期土地改革干部训练班,共训练县、区、乡干部171人。7月中旬训练民兵干部70人,8月20日先在一区六乡进行试点,9月下旬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讨论土地改革计划,介绍试办乡的经验。全县土地改革运动于10月1日全面展开。参加土地改革的干部共192人,每乡分派5~6人,组成政策水平较好、强有力的土地改革工作组。在中共平罗县委统一安排下,土地改革分为五个阶段。

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

第一阶段:10月1日至月底,宣传政策,发动群众,调查了解,掌握各种情况,整顿并壮大农会组织。发展农会会员,以贫雇农为主,其中苦大仇深者为积极分子。乡设农会委员会,村设农会小组。土改前全县农会会员4886人,土地改革中清洗425人,吸收新会员9034人,共有农会会员13495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26.2%。其中妇女会员4782人,占会员总人数的35.4%,占妇女总人口的17%。在农会中回民会员2553人,占会员总数的19%,占回民人口的22.3%。民兵是农民自己的武装,土地改革前有民兵1384人,土地改革中洗刷123人,新发展1222人,共有民兵2606人,执行保卫土改任务。

第二阶段:11月1日至25日,以村划分阶级成分。根据解放前3年各户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经济地位和剥削程度,采取自报公议、农会审查、三榜定案的方法,各乡召开村民大会,学习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等文件进行分组酝酿讨论,自报公议方式,民主评定,定出各户的成分,交农会审查,经村民大会通过公布第一榜。各村将材料送乡农会,召开乡农代会审查,经全乡群众大会通过,将中农以下的成分公布第二榜。

对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者的材料,乡上报区政府审核,呈报县土地改革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公布第三榜。经过三榜定案,决定了全县11901户的阶级成分及其土地占有等情况。

第三阶段:11月26日至12月20日,进行没收、征收与分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土地改革工作中,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及多余的房屋,首先满足贫农、雇农要求”的政策,在阶级成分评定之后,进行没收,并征收个别小土地出租者超出全乡按人平均多余的土地和学田、庙田,分配给有困难的贫苦农民。

在土改中实行“保护畜牧业和工商业的政策”,对地主没收其农业方面的土地、耕畜、农具等,而畜牧业和工商业则完全不动。

以乡为单位组织没收委员会,下设登记、没收、检查、搬运、保管、警戒6个小组,分工负责。在乡农会统一领导下,进行没收。土地的分配办法是,将全乡没收征收的土地,加上应分得土地户的原有土地的总和,求出分地户每人所得的平均土地数,作为补分土地的参考标准。然后将没收、征收的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对缺地农民按照有少补多、有多补少、有肥补瘦、有瘦补肥的原则予以分配。分配果实主要是依靠群众,采取自报公议、民主审查的方式,按果实的多少好坏及分配对象的不同情况,统一搭配,在全乡分配大会上一次分配,做到群众亲眼看到搭配的情况,人人满意。全县共没收征收耕地34427.93亩,场地605.8亩,住房3773间,棚道1179.5间,耕畜牛、马、驴、骡2928头,粮食13717石(每石150斤),各种农具34468件,全部分配给农民。

果实的分配,基本上掌握了有利于生产的原则,全县66.3%的农民都分到了果实,贫雇农100%分到了果实。为了团结中农,在分配果实中也适当照顾中农的利益,分配给少部分生产资料,全县中农分得果实的占本阶层农户的43.5%。对地主也分给了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耕畜、农具,让其在劳动中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www.xing528.com)

第四阶段:1951年12月至1952年1月20日,进行丈量土地,评定等级产量,确定地权,发土地证。乡上组织评丈委员会,下设查图、丈量、登记、检查4个小组。土地的丈量,一般是依照政权地籍图在田间抽查,对有出入的进行重点抽丈,减去庄台坟地、路占用,新开荒地加上全县原有耕地240586.6亩。评产,是以丰收、平收、歉收3年产量总和除以3,即是常产标准。查田定产以后,由县人民政府给农民颁发土地所有权证书。

第五阶段:1952年元月21日至2月10日,进行民主建政,贯彻了依靠贫雇农,以贫雇农为领导核心的阶级路线。全县选出乡人民代表1541人,各乡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乡政府委员和乡长。新选出正、副乡长68名,其中雇农2人、贫农34人、贫农出身的革命知识分子1人、中农31人,乡长中回民9人,使乡村政权真正掌握在劳动人民手里。

县土改委员会组织了一个巡回检查组,各区均成立了三人领导小组,从土改开始至结束,各个阶段都深入基层巡回检查。经民主审查,整顿了乡、村政权组织。巡回检查组还解决了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一区九乡贫农较多,全乡376户,就有13户53人以讨饭度日,还有66户292人,以糠菜勉强维持生活。巡回检查组在一区比较富裕的三、四、五乡作了动员,说明“天下农民是一家人”的道理,经过群众及农会的讨论,大家一致愿意从果实中抽出粮食救济九乡的贫民,3个乡共给九乡送了100石粮食(合7500公斤),基本上解决了九乡贫民的口粮问题。

1952年12月4日至1953年1月20日,进行土地改革复查及查田定产。复查中,对错划、错定、漏划的成分,由区、乡将材料报县土地改革委员会研究批准,予以纠正,全县改定成分34户。漏划地主共8户,其中富农改定地主4户,小土地经营改定地主1户,富裕中农改定地主3户;错划地主共13户,其中地主改定富裕中农5户,地主改定富农4户,地主改定中农1户,地主改定贫农2户,恶霸地主改定中农1户;处理其他成分13户,其中小土地经营改定贫农2户,小土地经营改定中农1户,小土地经营改定富裕中农1户,富裕中农改定小土地经营7户,富农改定富裕中农1户,富农改定小土地经营1户。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宣布武装干涉朝鲜内政,扩大朝鲜战争。同时派遣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28日,周恩来代表我国政府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国政府侵略朝鲜、台湾及干涉亚洲事务的罪行。10月上旬美帝国主义不顾中国政府的一再警告,把战火烧到了我国东北边境,严重地威胁我国安全,中共中央根据朝鲜党和政府的请求和祖国安全的需要,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战略决策。10月8日毛泽东发出《给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命令》,命令中国人民志愿军“迅即向朝鲜境内出动,协同朝鲜同志向侵略者作战并争取光荣的胜利”;并任命彭德怀为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日,中国人民志愿军到达朝鲜前线。1950年11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六十五军一九四师五八○团、五八一团、五八二团由平罗开赴朝鲜战场;平罗籍600余名指战员随十九兵团奔赴朝鲜战场。1951年3月,平罗县青年响应“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号召,积极自愿报名参军参战,经批准有650名青年参加了中国人民志愿军。

1951年4月10日,宁夏抗美援朝分会平罗支会成立,李芝荫任主席,冯佩兰、董振声、杨文秀(回)、王静吾任副主席,高尚信、冒良辰(蒙)、贾建儒、吴珍、李怀智、王治国、刘元庆、呼占明、谈学彦、韩国荣、邵良臣、中自兴、全登云等为委员。各区均成立了抗美援朝分会,分别在群众中进行捐献支前宣传活动。

平罗县前进公社召开三级干部会议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及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发出“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和优待军烈属”的号召(简称“六一”号召)。6月1日,宁夏省抗美援朝分会发出通告,要求宁夏各地区、各单位热烈响应“六一”号召。经平罗县抗美援朝支会的深入宣传,中共平罗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首先订立了爱国公约,全县各机关、学校、工矿企业、宗教寺院、城镇、农村居民等,都订立了爱国公约,其内容大致是拥护、支持、反对、做法等,并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照公约办事。回族阿訇杨文秀在“主麻日”向教民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大意义。

宁夏省抗美援朝分会决定,用永宁、金积、惠农、平罗、宁朔、灵武、盐池、磴口、陶乐、贺兰等10县的捐款集体购买高射炮1门、战斗机3架。平罗县各族人民响应号召,掀起了捐献活动。截至1952年12月末,全县捐献各种实物、牛、羊、金银首饰等,共折合人民币4万余元;原陶乐县捐献各种实物、牛、羊、马、驼等折合人民币7000余元。其中罗汉英捐献银元宝两个(每个50两),青年团员捐牛两头,周焕文捐献绵羊26只,陈学文捐献绵羊20只,邵良臣捐献90万元旧人民币。平罗瓷厂70名工人,自1951年6~12月,拿出月工资的10%~15%捐献给国家。原陶乐县的桂永升,捐牛、马48头(匹),骆驼7峰,羊249只,煤炭5000公斤等,折合60万元(旧人民币)。

在支援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各族人民给志愿军写慰问信,做慰问袋达万件以上。1953年9月21日,全国农业劳动模范玉玺(平罗县合作乡新民村人)参加中国人民慰问志愿军代表团赴朝鲜慰问。平罗县对赴朝作战的烈、军属给予了政治上和物质上的优待。1952年,中共平罗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给在抗美援朝作战中荣立二等功、三等功的45名指战员家庭送了喜报,悬挂了“人民功臣”匾额。逢年过节,县、区、乡组织群众、学生给烈士、军属家庭拜年、送礼品,设宴招待,请看戏、看电影。五区三乡志愿军战士李山山在抗美援朝战斗中荣立三等功,乡政府召开了群众庆功大会,给李家赠送布匹3丈1尺、人民币38元、羊1只,并设酒宴招待了全家人等。全县烈、军属子女上学免收学费,各医院为烈、军属免费治病。

在1951年土地改革中,给部分耕地少的烈、军属家庭分了土地。如五区三乡给22户烈、军属分好地9公顷,粮食2000余公斤,牛、驴、骡、马13头(匹),农具24件,其中大车8辆。此后,又根据家庭生产和生活状况,给568户烈、军属调剂土地33.67公顷,还为46户烈、军属代耕土地23.65公顷,为532户烈、军属帮耕土地54.79公顷。

中共平罗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对入朝参战的指战员家庭在政治上给予了荣誉,物质上给予了优待,使烈、军属和在朝鲜战场上的指战员感到欣慰。一区六乡模范军属马凤英给爱人写信说:“家庭生产生活政府照顾得很周到,我又被评为模范军属,望你在前线立功,争当战斗英雄。”一区一乡志愿军战士杨天佑收到妻子的信后,专门给县人民政府写了一封信,信中说:“我看了家属的来信,政府对我家太关心了,我高兴得不知说什么好,我只有一个信念,就是前线杀敌立功,保家卫国,报答党和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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