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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疾病用药备忘录:新生儿惊厥病因及治疗

时间:2023-12-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研究证明,惊厥对新生儿脑的发育有影响。新生儿惊厥病因复杂,且有多种表现形式,常表现为微小发作,可出现眼睛的斜视、眼睑和面部肌肉的抽动,或表现为嘴部类似吸吮的动作,也可以有一侧肢体或双侧肢体抽动,发作持续时间常较短,动作较小,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一旦发现新生儿惊厥,应立即紧急寻找病因并给予处理。3.地西泮苯二氮类抗焦虑药,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

儿科疾病用药备忘录:新生儿惊厥病因及治疗

【疾病简述】

惊厥(convulsions)俗称“抽风”,是新生儿常见的症状,早产儿更为多见,大部分是危重疾病的一种表现,少数可是良性。近年来研究证明,惊厥对新生儿脑的发育有影响。新生儿惊厥病因复杂,且有多种表现形式,常表现为微小发作,可出现眼睛的斜视、眼睑和面部肌肉的抽动,或表现为嘴部类似吸吮的动作,也可以有一侧肢体或双侧肢体抽动,发作持续时间常较短,动作较小,不仔细观察很难发现。一旦发现新生儿惊厥,应立即紧急寻找病因并给予处理。首先是针对常见的病因如低糖血症、低钙血症、低镁血症、低钠血症等立即给予处理,一旦确定惊厥非代谢紊乱引起,须使用抗惊厥药。

【用药原则】

大量使用止痉药和镇静药,控制痉挛发作。

【药物选择】

1.苯巴比妥 本药可增加γ-氨基丁酸A(GABAA)受体介导的氯离子的产生,增强GABAA介导的抑制性突触后电位的作用,降低大脑皮质细胞的兴奋性,抑制异常放电。具有较强的镇静、催眠、抗惊厥及抗癫作用。用于治疗新生儿惊厥,首次给予负荷量15~20mg/kg体重,肌内或静脉缓慢注射;如惊厥未控制,可10~15min再给5mg/kg体重,直到惊厥停止,第1天总量可达30mg/kg体重,控制惊厥12~24h后开始给予维持剂量,5mg/(kg·d)(如果负荷量为30mg/kg体重,则维持剂量为3mg/kg体重),分2次静脉或肌内注射,2~3d后改为口服。

2.苯妥英钠 本药可抑制电压门依赖性钠离子通道,从而抑制突触前谷氨酸的释放,减少兴奋性突触后电位的产生,可稳定神经细胞膜,提高兴奋阈,减少病灶高频放电的扩散。静脉缓注,负荷量为15~20mg/kg体重,一般主张将负荷量分2次,间隔20~30min静脉缓慢注射;6~12h后可给予维持量,3~4mg/(kg·d),分2或3次给药或5mg/(kg·d),分2或3次口服。

3.地西泮 苯二氮类抗焦虑药,具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抗惊厥、抗癫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其选择性地作用于大脑边缘系统,与中枢苯二氮受体结合,促进γ 氨基丁酸的释放或促进突触传递功能。用于治疗新生儿惊厥,缓慢静脉注射,每次0.3~0.5mg/kg体重,15~20min后可重复使用,每日3或4次,从小剂量开始,无效则逐渐加量,或0.3mg/(kg·h) [3~12mg/(kg·d)]连续静脉滴注。此外还可直肠灌注,剂量为每次0.5mg/kg体重。因吸收很差,起效慢,不应肌内注射。直肠给药、口服或胃管注入每次0.5mg/kg体重。

4.水合氯醛 具有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止痉作用快,不易引起蓄积中毒,比较安全,价廉易得。胃内保留或保留灌肠,按每次15~30mg/kg体重计算需药量,加入生理盐水10ml使用,最大量为50mg/kg体重。

【用药提示】

1.苯巴比妥(鲁米那、苯巴比妥钠、鲁米那钠,Phenobarbital) 参见第6章“癫”。(www.xing528.com)

2.苯妥英钠(大仑丁、奇非宁、大伦丁、二苯乙内酰脲、二苯乙内酰胺钠,Sodium Phenytonin) 参见第6章“癫”。

3.地西泮(安定、苯甲二氮,Diazepam、Valium)

(1)不良反应:连续用药时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嗜睡、眩晕、疲劳感、共济失调等。静脉注射速度过快或剂量较大时,可引起血压下降、呼吸暂停等不良反应。剂量偏大时,偶尔可引起躁动、谵妄、兴奋等反常反应。小静脉注射可引起局部不适,甚至血栓性静脉炎,故须选用大静脉。呼吸抑制并非少见。

(2)药物相互作用:与中枢抑制药合用可增加呼吸抑制作用;与易成瘾和其他可能成瘾药合用时,成瘾的危险性增加;与乙醇及全麻药、可乐定、镇痛药、吩噻嗪类、单胺氧化酶A型抑制药和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彼此增效,应调整用量;与抗高血压药和利尿降压药合用,可使降压作用增强;与西咪替丁、普萘洛尔合用本药清除减慢,血浆半衰期延长;与扑米酮合用由于减慢后者代谢,需调整扑米酮的用量;与左旋多巴合用时,可降低后者的疗效;与利福平合用,增加本药的清除,血药浓度降低;异烟肼抑制本药的清除,致血药浓度增高;与地高辛合用,可增加地高辛血药浓度而致中毒。

(3)禁用、慎用:对本药过敏者、梗阻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青光眼、重症肌无力、严重肝功能不全、急性呼吸功能不全伴呼吸抑制者禁用;6个月以下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干扰机体代谢,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高危或体弱者要减小用药剂量,注意静脉注射速度和个体差异。

(4)其他:连续使用几周后,其药效可能会有所降低,而产生耐受性。可能产生躯体和精神依赖性,产生依赖性的风险随剂量的增加及治疗期的延长而增加,具有滥用药物和酗酒史者风险更大。一旦出现躯体依赖性,立即停药会出现戒断症状。

4.水合氯醛(含水氯醛、水化氯醛、水合三氯乙醛、氯氧水,Chloral Hydrate)

(1)不良反应:常见对胃黏膜有刺激,易引起呕吐、恶心;大剂量能抑制心肌收缩力,缩短心肌不应期,并抑制延髓的呼吸及血管运动中枢;偶有发生过敏性皮疹、荨麻疹;长期服用可产生依赖性及耐受性,突然停药可产生神经质、幻觉、烦躁、异常兴奋、谵忘、震颤等严重撤药综合征。

(2)药物相互作用:可促进双香豆素等药物的代谢,使其药效降低或作用时间缩短;中枢神经抑制药、中枢抑制性抗高血压药(可乐定、硫酸镁)、单胺氧化酶抑制药、三环类抗抑郁药与之合用可加强水合氯醛的中枢性抑制作用;服用水合氯醛后静脉注射呋塞米注射液,可致出汗、躁热、血压升高。

(3)禁用、慎用:心、肝、肾功能严重障碍者禁用,对心脏病、动脉硬化症、肾炎、肝脏疾病、热性病及特异体质者,尤其是消化性溃疡及胃肠炎患者需慎用或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有药物滥用或依赖史者慎用;间歇性血卟啉病、胃炎胃溃疡、严重心脏病、直肠炎或结肠炎时不可直肠给药者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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