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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病例:停经24周,未感觉胎动

时间:2023-12-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6年1月6日停经4个月时做B超检查提示宫内妊娠单活胎,胎儿大小相当于16周,之后未做任何检查,从未感觉胎动。入院诊断①孕4产1宫内妊娠24周;②死胎;③贫血待查;④血小板减少待查。关于胎儿死亡的时间,根据病史,孕妇停经4个月时B超检查提示胎儿大小基本与停经周数相符,排除了受孕推迟的可能性。

妇产科病例:停经24周,未感觉胎动

【病历摘要】

李某,24岁,农民,因“停经24周,始终未感觉胎动”于2006年3月2日入院。患者平素月经规则,月经周期30天,持续5天,LMP 2005年9月16日,停经后无明显早孕反应,孕期无感冒、发热,无放射线、药物等不良接触史。2006年1月6日停经4个月时做B超检查提示宫内妊娠单活胎,胎儿大小相当于16周,之后未做任何检查,从未感觉胎动。近一周来牙龈易出血。昨天到当地卫生院行B超检查提示未探及胎心,准备引产,因检查“血小板减少”故转入我院。患者G4P1,2年前足月顺产一女婴,体健。此前自然流产2次。既往体健,无血液病史,个人史、家族史无特殊。

体格检查 T 37℃,P 84次/分,R 22次/分,BP 100/70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清,查体合作。全身皮肤黏膜无黄染,左上肢可见两块直径3cm大小的瘀斑,浅表淋巴结未触及。头颅五官无异常,心率84次/分,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明显杂音,双肺呼吸音清。腹软,肝、脾肋下未触及。妇科检查:外阴:发育正常,经产式,无充血。阴道:通畅,黏膜稍充血,分泌物正常。宫颈:大小正常,中度糜烂,无出血,宫口未开。子宫如孕20周大小,宫高17cm,腹围83cm,胎心未闻及。

辅助检查 今日本院B超检查示:宫内妊娠单胎死胎,胎儿大小相当于18+2周,颅骨重叠变形,脊柱弯曲成角,羊水过少。昨日外院血常规示WBC 9.8×109/L,Hb 89g/L,RBC 3.05×1012/L,PLT 78×109/L,尿常规正常。

入院诊断 ①孕4产1宫内妊娠24周;②死胎;③贫血待查;④血小板减少待查。

【第一次查房】 (入院后第1天)

实习医师 汇报病史如上。

住院医师 该患者的病史特点为:①生育年龄女性,停经24周,从未感觉胎动。②停经4个月时B超检查提示宫内妊娠单活胎,胎儿大小相当于16周。③孕期无感冒、发热,无放射线、药物等不良接触史,近一周来牙龈易出血。④检查子宫明显小于孕周,宫高17cm腹围83cm,胎心未闻及。⑤B超检查示:宫内妊娠死胎,胎儿大小相当于18+2周,颅骨重叠变形,脊柱弯曲成角,羊水过少。⑥血常规示Hb 89g/L,RBC 3.05×1012/L,PLT 78× 109/L。根据患者的病史及检查资料,死胎诊断明确,但死亡时间及原因尚不清楚,胎儿死亡后可引起凝血功能障碍,患者的贫血及血小板减少是否与死胎有关?目前需做什么特殊处理请上级医师指示。

主治医师 死胎的诊断依据为:孕妇自觉胎动消失,子宫不再继续长大,乳房变软,检查子宫比妊娠周数小,多普勒听不到胎心音;B超检查发现胎心和胎动消失,若胎儿死亡过久,可见颅骨塌陷或颅骨重叠,呈袋状变形,脊柱失去正常生理性弯曲,可成角变形。可导致胎儿死亡的原因大致可分为3类:第一类为胎儿因素,如胎儿染色体异常、严重遗传性疾病、胎儿畸形、胎儿宫内感染、母儿血型不合等;第二类为孕妇因素,各种严重的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过期妊娠、重度子痫前期、妊娠合并糖尿病、血液病、肾病等;第三类为胎盘及脐带因素,如胎盘梗死、胎盘肿瘤、脐带帆状附着、隐性脱垂、过短、打结、缠绕、水肿、根部扭转等。该患者无明显妊娠并发症及合并症,但曾经有过2次自然流产的病史,所以要重点检查遗传因素及胎儿本身有无致死原因存在,但胎儿已经死亡,不可能抽到脐带血检查,可检查夫妇染色体及孕妇致畸五项。由于脐带异常而引起的胎儿死亡,在孕期往往难以发现,故在胎儿排出时应详细进行检查胎盘及脐带情况,必要时送病理检查。关于胎儿死亡的时间,根据病史,孕妇停经4个月时B超检查提示胎儿大小基本与停经周数相符,排除了受孕推迟的可能性。一般孕18~20周可感觉胎动,现停经24周,患者从未感觉胎动,B超检查提示胎儿大小相当于18+2周,估计胎儿死亡时间在4周以上。

教授 同意主治医师的分析,胎儿死亡后可引起死胎综合征,即死胎滞留宫腔达4周以上,出现以凝血功能障碍(DIC)为特征的综合征,其发病机制为胎儿死亡后变性自溶,并缓慢释放出组织凝血活酶,激活外源性凝血系统,造成广泛性血管内凝血,消耗大量血小板及凝血因子,出现贫血、血小板减少及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同时又可能激发纤溶系统功能亢进,临床表现为出血倾向。一般这个过程为慢性或亚急性,主要表现为:①轻度皮肤或黏膜下出血,或消化道、泌尿道出血;②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的症状,如皮肤、皮下、黏膜栓塞坏死及早期出现肾、肺、脑等脏器功能不全;③抗凝治疗有效;但当凝血物质的消耗超过了机体代偿极限时,凝血因子Ⅰ大幅度下降,临床上将会出现难以控制的大出血,常在死胎排出后突然出现阴道大量出血,血液不凝固,产妇迅速进入全身广泛出血的危急阶段。DIC的实验室诊断指标有①血小板<100×109/L或进行性下降。②纤维蛋白原<1.5g/L或进行性下降。③凝血酶原时间(PT)延长,>对照组3秒以上。④凝血酶时间(TT)延长,>对照组3秒以上。⑤纤维蛋白降解产物(FDP)>20mg/L。⑥DⅡ聚体>2.0mg/L。⑦鱼精蛋白副凝试验(3P)阳性。⑧试管法凝血时间>30分钟(正常8~12分钟)。⑨血涂片可见破碎红细胞;以上检查中有3项或以上方能诊断。该患者有牙龈出血、皮下瘀斑、贫血及血小板减少,不能排除慢性DIC的可能,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功能,做好输血准备,尽快完善各项术前准备,及时行引产术。在引产前可预防性使用小剂量肝素,阻断DIC的病理过程。

【第二次查房】 (入院后第2天)

住院医师 患者入院后生命体征尚稳定,但全身又新增加数个皮下瘀斑,辅助检查结果为:血型A;血常规:WBC 10.0× 109/L,Hb 87g/L,RBC 2.95×1012/L,PLT 75×109/L;尿常规:红细胞34个/μl白细胞4个/μl,蛋白(-);凝血五项:TT 19秒(对照17秒),PT 20.4秒(对照15秒),APTT 40.2秒,FIB 1.1g/L。DⅡ聚体2.5mg/L;3P试验(+);肝、肾功能正常;Rh血型(+);致畸五项(-);乙肝(-);RPR(-),HIV抗体(-);地贫常规正常;心电图、胸部X线片正常。请上级医师指导下一步的处理。(www.xing528.com)

主治医师 虽然患者生命体征稳定,但病情仍有进展,皮肤瘀斑增多,镜下血尿,实验室检查提示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纤维蛋白原减少,DⅡ聚体增加,3P试验(+),说明存在凝血功能异常及纤溶亢进情况,DIC的诊断成立,应补充凝血因子,输注凝血因子Ⅰ,纠正凝血功能障碍,待凝血功能好转后,尽快引产排出死胎,引产方法可选择米非司酮50mg,q12h,口服3次后给予米索前列醇400μg阴道后穹隆放置,2小时后如果宫缩不好可重复放置200μg,直至胎儿排出。引产过程中应严密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宫缩情况、产程进展及出血情况,准备好血小板、新鲜冷冻血浆及纤维蛋白原,预防产后出血,做好抢救失血性休克的准备,同时给予抗生素加强抗感染措施。肝素应用是否应该加量,请教授指示。

教授 目前患者DIC诊断明确,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纤维蛋白原减少是血管内凝血、凝血因子过度消耗的指标,而D-Ⅱ聚体增加,3P试验(+)提示有纤溶亢进的存在,DⅡ聚体是纤溶亢进的分子标志物,即纤维蛋白的特异性降解产物的最小片段,对DIC的诊断具有特异性。死胎引起的DIC是肝素治疗较强的适应证。治疗的目的在于阻断血管内凝血的进展,治疗的时间应该在无产兆或分娩后24小时应用。过去常用普通肝素,其半衰期为90分钟,1次用药后6小时排出体外,用法25~50mg加入5%GS 250ml中静脉滴注,每6小时1次,用药期间以试管法凝血时间监测效果及剂量,滴注后3小时测凝血时间,使之维持在20~30分钟为好,<12分钟无效,超过30分钟过量,应立即停用,并用鱼精蛋白中和,1mg鱼精蛋白可中和1mg肝素。现多用低分子肝素,如法安明5 000U,脐周或下腹皮下注射,2~3次/天,安全性强,无需做凝血功能监测。一般肝素应用24~48小时后可使纤维蛋白原及血小板水平恢复到有效止血水平,然后再引产。患者入院后已经应用低分子肝素,但量较小,现可增加剂量,改为法安明5 000U,3次/天,皮下注射。引产方法同意主治医师的意见,24小时后复查凝血功能,若有明显改善则停用法安明,开始应用米非司酮及米索前列醇引产。

患者于3月6日7时复查凝血五项示TT 18秒(对照17秒),PT 16.3秒(对照15秒),APTT 35.2秒,FIB 1.6g/L,DⅡ聚体1.75mg/L;8时给予米非司酮50mg,q12h,口服3次,3月7日9时给予米索前列醇400μg阴道后穹隆放置,10时出现规律宫缩,当天15时自然排出一死女婴,浸软,灰褐色,脱皮,头颅塌陷,眼距较宽,余未见明显畸形。胎膜灰褐色,质地脆,胎盘未见明显异常。脐带较细,长约39cm,轻度扭转,无缠绕及打结。产时出血较多,约350ml,出血凝固性差,立即输新鲜冷冻血浆200ml、纤维蛋白原4g,浓缩红细胞3个单位,同时加强宫缩,之后阴道出血减少。24小时阴道出血量520ml。

【最后诊断】

①孕4产1宫内妊娠24周;②死胎;③DIC(慢性);④产后出血;⑤轻度贫血。

预后及随访】

患者引产后加强宫缩,并给予头孢三代抗感染,未再出现大量阴道出血,引产后第1天复查Hb90g/L,PLT 88×109/L;凝血五项:TT 18秒(对照17秒),PT 17.4秒(对照15秒),APTT 34秒,FIB 1.9g/L,DⅡ聚体0.45mg/L;第4天复查凝血五项正常。引产后第5天出院。孕妇染色体显示t(14q,21q)平衡易位。1个月后复查子宫复旧良好,血常规正常。

【述评及相关进展】

抗凝治疗是阻断DIC病理过程的最重要措施之一,普通肝素应用于DIC的抗凝治疗已有40多年的历史,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普通肝素的抗凝效应有赖于血清中AT-Ⅲ的水平,晚期妊娠孕妇ATⅢ下降,DIC病人AT-Ⅲ更低,故其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另外普通肝素可引起血小板减少,造成出血,需要常规监测凝血时间,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低分子肝素是由普通肝素裂解或分离出的低分子碎片,去除了部分与血小板的结合部位,较少引起血小板减少及功能障碍,也不影响微血管的通透性,故出血不良反应减少,并且其对AT-Ⅲ的依赖性较普通肝素低,不良反应少,特别对预防DIC和治疗慢性或亚急性DIC优于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不通过胎盘,对胎儿无影响。当DⅡ聚体>5mg/L,FIB<1.5g/L,特别是伴有产科并发症如子痫前期、胎盘早剥、死胎者,应及时应用低分子肝素,在自然分娩前或剖宫产前24小时使用为佳,对需紧急手术者,也可在术前2小时以上应用,可预防显性DIC的发生。

(王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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