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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与意识:社会科学主要研究对象

时间:2023-05-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思想与人的意识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对象,这是算法式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另一个基本论点。人际关系直接表现为思想与思想间的关系。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把研究的焦点对准人的意识活动,即对准实际上发生在当事人脑中的思想活动。意识相对于潜意识是独立的和重要的,相对于物理世界是独立的和重要的;各个人的意识彼此之间也是独立的,每个人的意识都是重要的。

思想与意识:社会科学主要研究对象

思想与人的意识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核心对象,这是算法式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另一个基本论点。

可见的行为是思想的反映,所以,我们要么研究思想,要么研究外在行为,而不可以将两者并列。这是行为主义的观点。这种观点统治着目前的主流经济学界,导致了其与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的冲突。现在,算法式的观点恰恰与之相对:行为固然是思想的反映,但是,时间因素的存在赋予了它们各自以独立性,因此我们必须将二者并列地予以研究,这就好比虽然我们在原则上可以同意经济体系的目的在于生产消费品,但我们仍然要研究资本品的生产。思想与行为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许多思想都不反映在行为上,外观相同的行为也会反映不同的思想内容。这些论点都支持思想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

其次,进一步地,我们还要把被行为主义颠倒了的主次关系再次颠倒过来:思想应当作为社会科学的主要对象,外在的行为与之相比,反而应当居于相对次要的位置。这个论点很容易在以下思辨中得到理解:倾听演讲是在倾听一种声音呢,还是在领会声音中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法律可以书写在纸上,但纸上的墨水痕迹是否等同于法律本身?人们追求货币,而货币是一种印制的纸张,那么,人们是不是在追求纸张呢?国务院是一个组织机构,它有人员和住址,但是,是不是任何一座大楼只要其中坐满了人,然后在门口立一块“国务院”的牌子,就可以是真的国务院了?在这两种态度的区分中,我们可以理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不同。社会科学的核心对象以及大部分对象(财富、经济制度、政府、法律、文化等)其实都是思想性的;这一点长期以来是含糊不清的,因而亟需得到明确宣示。经济学虽然在传统上被理解为主要是研究物质财富的学科,实际上也不例外;或者说,经济学研究经济活动中的“社会性的”方面,研究其中的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直接表现为思想与思想间的关系。过去,研究者们特别重视它的物质形式,例如外在行为、物件和话语,生怕脱离了这些凭据,就会失去这门学科的科学性。这是一个极为巨大的迷误。人是思想者。当我们在此写作和说话时,其实是思想在活动;外在行为是思想的奴仆。然而,奇怪的是,思想却不敢肯定它自己是存在的,它却同时肯定其他有形物体是存在的。它要跳出自己来建立一个关于“是否存在”的“客观的”衡量标准,然后再在这一标准之下判断自己是否存在。这是多么可笑和荒唐啊!它忘记了,外物的存在与否事实上正是首先由思想来判断的,并且仅仅是针对思想而言的。这就好比一个人通过亲戚的介绍结识了一个陌生的朋友,现在,这个人却要这个朋友告诉他介绍人究竟是不是自己的亲戚。或者,我看见了一条鱼,却怀疑自己有没有长眼睛;我要鱼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样想问题的人是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出身。(www.xing528.com)

关于思想是否“有资格”作为存在物的问题荒谬绝伦。这个问题得以提出的理由是因为我们看不见思想——就好比我无法直接看见自己的眼睛。然而,“我”与“我的思想”之间是“硬连线”的,“我们”之间通的是“直线电话”,其他的一切不但未能与我单独通上“直线电话”,反而都要经过这个“直线电话”的“转接”才能与“我”建立联系。如果我相信我的思想存在,推己及人,我也就要相信他人的思想存在,相信所有人的思想都存在。因为我已经把他人称为了“人”,看作了自己的同类。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把研究的焦点对准人的意识活动,即对准实际上发生在当事人脑中的思想活动。主流经济学声称关注人的意识,但是,经过“忽略计算时间-不得不追求终极知识-陷入决定论-追求‘标准知识’-不存在思想的人际冲突-研究者与当事人的思想相同”这样一个逻辑过程,当事人的意识就变得无甚意义了,也就可以忽略了。我们说“意识进路”,就是说意识不仅是一个独立变量,而且是一个关键的变量;通过了解当事人的意识活动,来解释他的行为和社会现象。意识相对于潜意识是独立的和重要的,相对于物理世界是独立的和重要的;各个人的意识彼此之间也是独立的,每个人的意识都是重要的。

假如存在标准化的知识,人际思想差异就不具有重要性;假如存在终极的和最高的知识,那么当事人的思想也就不重要,因为它必将低于学者们所“发现”的这个“最高最后的知识”;学者们将是当事人的导师,学者们所认为的“最优答案”也将是当事人未来的归宿。反之,如果思想是弯曲的,不完全是经由演绎推理而得来的,而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真理不那么肯定,各人分别占有一定的信息、知识和观点,则不同个人的思想之间就同时具有平等性、互补性和竞争性,我们就会对当事人的思想感到好奇,研究当事人的思想就会很有意义。这既是在了解社会事实,也是研究者在汲取营养,同时也意味着研究者有可能在某些方面真正给当事人带来帮助,造成实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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