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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与实现农地价值利益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土地会影响农村劳动力的迁移意愿和中国的城镇化。在这个情况下,土地在农村居民中的保障作用才会发生下降,才能构造有利于乡城迁移和保障农民利益的制度环境。在城镇化过程中需要保障和实现农民的农地价值,以及不断增强农地的价值,才能够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城乡利益的有机协调。

保护与实现农地价值利益

农村土地会影响农村劳动力的迁移意愿和中国的城镇化。农地的价值和对生活风险的规避作用影响着劳动力的迁移决策,影响着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对转移的劳动力返回农村具有牵引作用。农地价值对于迁移和城镇化的影响,给了我们三方面的启示。

第一,城镇化过程需要城镇部门通过产业发展,创造出比农地价值更高的经济财富。只有工业和非农经济发展所创造的财富与农民就业收入大于农地创造的财富和经济收益时,才能推动人口从农地向城镇的转移,城镇化才能得到有效的推进。这也意味着现代工业部门的劳动力生产率需要达到一定的高度,使得迁移者对于其在城市收入和发展有积极的预期,才能吸纳乡城人口迁移和不断推动城镇化过程中的扩大再生产。

第二,在城镇化过程中只有通过建设出稳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来应对生活风险,才能够替代农地社会保障的功能。在这个情况下,土地在农村居民中的保障作用才会发生下降,才能构造有利于乡城迁移和保障农民利益的制度环境。加强迁移流动人口和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的发展,能增强劳动者及其家庭在城镇化过程中的抗风险性、保障性,能够发挥对中国城镇化过程的积极作用。另一个需要强调的因素是改变迁移者在城市就业的非正规性,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往往缺乏必要的劳动合同、养老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使其工作具有很大的波动性和不稳定性,迁移者如果在城镇中的就业风险不能得到有效规避,土地的风险保障作用就仍然是无法替代的。(www.xing528.com)

第三,正是因为农地具有价值,农地对于农民具有客观利益,因此在城镇化过程中需要充分重视和维护农民的农地价值,而不是剥夺农民的农地利益,这构成城镇化发展的基本底线。推动城镇化发展,仍然要以农民的具体需求和基本利益为基础,尊重劳动者的自主选择,仍然要以尊重、保护,以及实现农村家庭的土地利益和土地权利为基础。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以及“让农民上楼”,而是为了满足农民收入提高和总福利进步的需求。在城镇化过程中需要保障和实现农民的农地价值,以及不断增强农地的价值,才能够实现城镇化过程中城乡利益的有机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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