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署房屋转让合同。买卖经纪三方签署房屋转让合同,买方支付定金给卖方(或由经纪方代收、经纪方托管卖方定金),卖方签署担保服务协议。
(2)卖方签署全权公证委托书。卖方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房地产证复印件、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原件、供楼存折原件、银行欠款清单、查档单);买方提交相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收入证明)。
(3)物业评估。委托评估机构对用于抵押的物业进行评估。
(4)申请按揭。经纪方协助买方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签署相关文件。买方将首期款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账户。
(5)银行出承诺函。经纪方提交评估报告、房屋转让合同、首期款证明、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买方收入证明、银行批复出具承诺函给担保公司。
(6)赎契。担保公司审批并与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或出具不可撤销保证书;银行放款给担保公司指定账户;担保公司专人查档后(三天有效),担保公司代为卖方付清银行按揭余款,银行注销抵押登记,并取回房地产证,由担保公司保管。
(7)申请产权转移递件。经纪方陪同买卖双方一起到国土房管部门签署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并到国土部门递件,由担保公司指定人领取并保管回执。若一方是境外人士或境外公司需到公证处公证买卖合同后支付公证费。(www.xing528.com)
(8)审批。国土房管部门审核资料,批准产权转移。
(9)缴纳税费。国土房管部门出税单,买卖方(或经纪方代)缴过户税费。
(10)出证。缴税后出新证,由办证人员拿回执陪同买方取房地产证,并做抵押登记,经纪方可将首期款转付给卖方。如买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公证,支付公证费。
(11)银行放款。抵押登记完毕,银行发放赎楼剩余贷款,将贷款直接划入卖方账户。
(12)交接物业。买卖双方交接物业,卖方结清相关费用。
(13)结清尾款。经纪方将预收的剩余款项结清给卖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