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区域经济角度而言,集群研究强调的另一个方面是区域创新体系(即区域创新系统),重点关注产业集聚区内促使创新形成的各种条件以及特征(安虎森,2003)。区域创新系统(Regional Innovation System,RIS),其通过“后福特主义”“产业群”“区域的崛起”等经济的实践和经济理论展开得到发展,它以系统的、动态演化的观点将新区域科学中的制度、文化、组织等因素和新马克思主义以及新熊彼特主义的创新研究在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的背景下结合起来,以解释区域进行系统性创新的能力和潜力以及对制度、组织等环境条件的要求,从而建立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的有机联系,组成了一个分析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理论框架(陈德宁,2005)。
区域创新系统的产生是一个演化积累的过程。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创新理论。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对于利润、资本、信贷、利息和经济周期的考察》一书中首次将“创新”引入经济学的范畴,提出了创新理论,并认为创新是新技术、新发明在商业中的首次应用,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即实现生产要素的一种从未有过的新组合。1987年,英国学者弗里曼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一书中首先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概念,他将国家创新系统定义为: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中的各种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的活动和相互作用促进了新技术的开发、引进、改进和扩散。随着国家创新系统研究的逐步深入,众多学者发现,如果缺乏区域的支撑,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会特别空泛和笼统,不能很好地解释区域层面上的创新活动,因此难以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1992年,英国学者库克首先提出了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并在其后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较早和较全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从而开创了区域创新系统研究的先河。从整体上看,区域创新系统是国家创新系统的基础和分支,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延伸,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区域化和本地化(田育飞,2007)。(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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