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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分析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任务一般由各级农业部门的农经机构来承担,但目前全省仅有87个乡镇单独设置农经机构,占不到乡镇总数的7%,其余乡镇由1~2人兼职农经工作,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基本流于形式。据了解,北京、上海、浙江、山西、甘肃等省市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资”管理,省级财政每年列支少则300万元,多则达1亿多元的专项经费,而我省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费,给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带来一定困难。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分析

(1)集体资产确权不到位。一是集体资产底子不清。近十几年来,尽管农业部门先后安排进行过3次清产核资,但因受经费、机构人员等多方面条件限制,每次清产核资都不彻底,尤其是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台账不健全,运营管理不规范,缺乏监督。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没有全面完成,尤其一些地方颁证工作进展缓慢。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对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不到位,特别是村级之间“四荒地”没有勘界确权。

(2)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一些地方党委政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认为改革容易引起农村社会不稳定,尤其在经济不发达地区认为除了承包地再没有多少集体资产,根本没有必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基层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集体收入多的村组,虽然群众要求改革呼声高,但村干部担心改革后会丢权;集体收入少的村组或基本没有集体收入的村组,干部群众根本不关心、不过问。

(3)工作力量不到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任务一般由各级农业部门的农经机构来承担,但目前全省仅有87个乡镇单独设置农经机构,占不到乡镇总数的7%,其余乡镇由1~2人兼职农经工作,农村“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基本流于形式。铜川全市农经专业人员不足10人;延安宝塔区农经站15人,40岁以下的只有3人。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结构老化等问题普遍存在,根本无力承担越来越繁重的改革任务和日常农村经济发展指导监督工作。除此,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也较滞后。截至目前,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只有42个,乡镇产权交易站仅296个,分别占39%和23%。(www.xing528.com)

(4)政策扶持不到位。一是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尤其涉及土地征收方面、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和管理等方面,有的需要修订现有法律法规,有的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二是省级层面没有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部门分工不大明确,许多地方只忙农业部门一家,其他相关部门没有压实担子。三是清产核资没有信息管理软件,各自为政,统计口径不一致。四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据了解,北京、上海、浙江、山西、甘肃等省市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资”管理,省级财政每年列支少则300万元,多则达1亿多元的专项经费,而我省没有这方面的工作经费,给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带来一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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