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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地形坡度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将大于25°的土地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区。表4-4基于地形坡度因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表续表数据来源:运用MAPGIS对广西测绘局提供的坡度图进行量算

基于地形坡度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优化方案

(一)桂西资源富集区地形坡度现状

桂西资源富集区范围内山地多、平地少,地面起伏较大。其中地形坡度2°以下的土地面积42.35万公顷,占区域土地总面积4.87%;地形坡度2°~6°的土地面积54.82万公顷,占区域土地总面积6.30%;地形坡度6°~15°的土地面积97.61万公顷,占区域土地总面积11.22%;地形坡度15°~25°的土地面积160.43万公顷,占区域土地总面积18.44%;地形坡度大于25°的土地面积514.88万公顷,占区域土地总面积59.18%。

(二)基于地形坡度因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划分

1.等级划分依据

按照桂西资源富集区土地的地形坡度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地形坡度大于25°的土地划定为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适宜区。

表4-3 基于地形坡度因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划分表

2.等级划分理由

地形坡度大于25°的土地由于坡度较大,经雨水冲刷容易使得泥土沙石脱离地表造成水土流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为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生态环境,将大于25°的土地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不适宜区,其余区域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区。(www.xing528.com)

3.等级划分结果

经评价,桂西资源富集区基于地形坡度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适宜区面积35 528.55平方千米、不适宜区面积51 481.5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40.83%、59.17%。其中,适宜区主要集中在百色市田林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宜州市,崇左市扶绥县、宁明县;不适宜区主要集中在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天峨县、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表4-4 基于地形坡度因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表

续表

数据来源:运用MAPGIS对广西测绘局提供的坡度图进行量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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