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基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评价

基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评价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以外区域可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因此将其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一等适宜区。

基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评价

(一)桂西资源富集区矿产资源现状及规划情况

桂西资源富集区主要优势矿产资源储量大,集中度高。该区地处我国西部矿产资源十大集中开发区之一——红水河右江有色金属资源集中区内,矿产资源集中度高,其中铝土矿、锡金属、铟金属、煤炭、锰等优势矿产资源在全广西、全国乃至世界都占重要地位。

桂西资源富集区矿产资源种类齐全,分布较广。在国家45种支柱性矿产资源中,桂西资源富集区有30种(广西有30种),主要矿产资源包括锡、锰、铝土矿、金等金属矿产,膨润土水泥用灰岩、矿泉水等非金属矿产,煤、石油、水电等能源矿产,主要矿产资源遍及3个设区市28个县(自治县、市、区)。

桂西资源富集区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根据相关原则实施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分为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三类,分区原则如下:

第一,鼓励开采区:采矿种分布相对集中、矿产资源潜力优势较为明显、矿产品市场前景好,有较好的流向渠道和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较为成熟的地区;有较好的开采技术经济条件,易形成规模化经营,开发利用过程中能够有效控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区域;老少边山穷等经济欠发达且具有矿产资源开发潜力的地区。

第二,限制开采区:限制开采矿种的矿产地;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具有地方特色需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分布的区域;开发技术条件不成熟的矿区;有可靠的资源基础,但当前市场容量有限,已有采矿权过度密集,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区域;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地方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的外围保护地带;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但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可以达到矿产开采要求的区域。

第三,禁止开采区: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进行划分,桂西资源富集区鼓励开采区面积12 676.68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14.57%;限制开采区面积12 769.89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14.68%;其余区域面积61 563.46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70.75%。

(二)基于压覆矿产资源因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划分

1.等级划分依据

根据桂西资源富集区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按照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确定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将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以外的区域划定为一等适宜区,将限制开采区划定为二等适宜区,将鼓励开采区划定为不适宜区,它们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的适宜性逐级递减。

表4-8 基于压覆矿产资源因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等级划分表

2.等级划分理由(www.xing528.com)

由于鼓励开采区采矿种分布相对集中、矿产资源潜力优势较为明显,因此将其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三等适宜区,在实施具体建设项目的过程中,尽量避免或减少压覆,有利于保障建设项目正常进行,提高桂西资源富集区的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由于限制开采区一般涉及限制性矿种的开采,或是各级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或是涉及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而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可以达到矿产开采要求的区域,这些区域可以进行适度建设,但不适宜进行大规模开发,因此将限制开采区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二等适宜区。

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以外区域可进行大规模开发建设,因此将其划定为土地资源开发建设一等适宜区。

3.等级划分结果

经评价,桂西资源富集区基于压覆矿产资源因子的土地开发建设一等适宜区面积61 563.48平方千米、二等适宜区面积12 769.89平方千米、三等适宜区面积12 676.68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70.75%、14.68%、14.57%。其中,一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南丹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宜州市,崇左市宁明县;二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百色市靖西县、平果县、田东县、田阳县;三等适宜区主要集中在百色市田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乐业县、西林县。

表4-9 基于压覆矿产资源因子的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适宜性评价表

续表

续表

数据来源:运用MAPGIS对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确定的鼓励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等区域进行量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