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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早期的农商俱利与重农抑商思想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先秦时期,农与商的关系发生过一个从“农商俱利”到“重农抑商”的转变。但是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工商食官”制度彻底瓦解,官商趋于衰败,私商日益增多,逐渐暴露出一系列不利于国家安定和有害于统治者利益的社会状况,“农商俱利”的思想逐渐被“重农抑商”思想所代替。他认为,一切超出日常生活必需品范畴的产品生产都是“伤农”“害农”的,应予以禁止。

中国古代早期的农商俱利与重农抑商思想

在先秦时期,农与商的关系发生过一个从“农商俱利”到“重农抑商”的转变。

在古代社会,人们的生计主要依靠农业生产,国家统治者的统治也依赖于农业所提供的物质基础,恩格斯曾说,农业是“整个古代世界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因此,古代人最先产生了对农业生产的重视,这是符合人类认识和实践的基本规律的。中国重农、尚农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据《吕氏春秋·爱类》记载,神农氏以及其后的尧、舜、禹诸帝,都十分重视农业,“身亲耕,妻亲织”,言传身教,劝导人民开展农业生产。到了夏、商、周三代,古代中国人对农业的重视更加鲜明地体现出来,尤其是在以农业兴国的周朝。周族起源于陕西关中西部的漆水流域,以农业为根本生计,周族的始祖稷因为善于农耕被举荐为农官,他的子孙十几代都世袭为农官。西周每年于立春日隆重举行的“籍田”大礼,是周王朝重视农耕的重要表现之一,同时也表明重农思想、尚农思想已成为国家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易》记载:“《象》曰:不耕获,未富也。”说明此时人们已把农耕看作是财富的来源和致富的途径。《尚书·无逸》记载,周公说“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鼓励人们不要贪图安逸,而要多从事农业劳作。当时的统治者认为农业生产是国家命脉,维系着社会安定,还是礼乐兴废、人口繁衍、财政充足、国家富强的基础和条件。因此,当时的思想皆体现出具有代表性的重农思想。

尽管这一时期统治者对农业非常重视,但并没有因此而轻商。据《周礼》记载,西周“以九职任万民”,规定“六曰商贾,阜通货贿”,说的是西周时期把商业列为“九职”之一,肯定了商业的专门化。《周书》中有“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主张农、工、商共同发展,各致其用。《逸周书·程典》则记载,周文王认为,“士大夫不杂于工商,商不厚,工不巧,农不力,不可成治”,表明“商”作为明确的职业分工,已成为有别于士、农、工的职业,对于治国安邦有着重要意义。到春秋时期,列国对商业的发展都采取了重视和保护的措施,如齐国管仲在改革中提出了“四民分业定居论”,认为工、商和士、农同等重要。生活在春秋中后期的孔子,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反对儒者务农,但并不反对儒者经商,他认为,经商可以体现学识的作用和儒者自身的价值。孔子的弟子端木赐,即子贡,善于经商之道,曾经经商于曹、鲁两国之间,是孔子最为欣赏的弟子之一。因其善于经商,富致千金,成为当时有名的巨商,又因其诚信经商的品质,为后世商界所推崇,他与范蠡被后世并赞为“陶朱事业,端木生涯”。

这些重商的倾向实质上就是早期的“农商并重”意识,由于春秋时期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列国之间角逐的需要以及学术争鸣的开端,这些思想逐渐形成系统,成了古代早期的“农商俱利”观念。但是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封建地主制经济的发展,“工商食官”制度彻底瓦解,官商趋于衰败,私商日益增多,逐渐暴露出一系列不利于国家安定和有害于统治者利益的社会状况,“农商俱利”的思想逐渐被“重农抑商”思想所代替。(www.xing528.com)

战国时期,私商力量日益强大,他们不从事耕种,仅靠贩卖获取的利益往往能“利市三倍”,甚至有的大商人富比王侯。他们生活奢靡,得意忘形,重利轻德,贵财贱义,在经济上对生产者进行控制,更有甚者运用商贾之术渗入政治,参与重大的政治活动。这些情况导致了许多社会状况的发生,一方面,商人越来越多,农民越来越少,极大地影响了农业生产,从而侵害了统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商人队伍的壮大几乎形成了一股政治势力,开始动摇统治体制。此外,“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成了社会风气,冲击正常的价值规范和道德观念,引起了社会各个阶层的反感。这些情况导致了各国统治者的不满,据《史记·货殖列传》记载,当时“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统治者纷纷寻找解决方法。战国初年,李悝魏国推行“尽地力之教”,提出农业是国家富强的根本来源和途径,以及“谷贱伤农”“农伤则国贫”的观点,他有名的“平籴论”,主张政府应当在丰年尽可能多地征购谷物,等到歉年时以平价卖给人民,以达到平衡粮价的效果。此外,李悝主张禁止除“女工”以外的手工业生产。他认为,一切超出日常生活必需品范畴的产品生产都是“伤农”“害农”的,应予以禁止。尽管李悝并没有明确提出“轻商”和“抑商”的主张,但从这时起,重农思想开始逐渐成为列国统治者主要的治国思想。公元前359年,秦国商鞅实行变法,推行以农为本、农战结合的政策,明确提出了“重农限商”“禁技巧”的主张,并且提出了限制商业的具体措施,比如,禁止商人从事粮食行业的经营买卖,加重赋税使农民不会轻易弃农经商,以及加重商人劳役等,用这些方法限制商人力量的扩大。商鞅的政策是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抑制商业发展,也是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以“本末”喻农商的说法,用“本末”概念分析农商关系,其本质是在于协调商农之间的关系,维护统治稳定。到战国末年,秦国韩非沿用商鞅的重农抑商思想,提出“能以所有致所无”,并且将“末”的范围从商业扩大至全部工商业,至此,“农本工商末”的体系基本成型。

在此之后,“重农抑商”的思想在历史上流传下来,对后世影响深远。到秦汉时期,国家统治者开始正式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商业进行各种方式的压制和打击,商人地位变得非常低。从此之后的几千年里,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采取的都是重农抑商的政策,始终没有改变。唐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发展进入了高峰期。宋元时期对外贸易日益兴盛,元代的大都成了当时的国际大都市。明清时期,经济已经开始出现向工业文明演进的趋势,商业在一定程度上由“重农抑商”向“农商并重”转变。但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重农抑商的基本思想始终没有发生变化,商人的社会地位一直非常低下。中国古代商人地位低下,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国家对于商业采取严苛的政策,限制其发展,因为经商利润很高,商人具有比较高的经济地位,假如不对其政治地位加以控制,很容易助长经商的风气,导致农业荒废,而商人也容易形成政治势力,动摇统治;其二,在以自然封闭的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人们可以通过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实现自给自足,对于商业流通的需要不多,商品生产并不发达;其三,自然经济环境下,人们对商业存在深刻的误解,尤其在汉代以后,儒家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并随着统治者的意志不断发展演变,“重农”思想深入人心,人们普遍认为商业活动本身并不能产生价值,对商业充满了鄙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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