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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与明朝治官:人治vs.重农抑商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统治阶级不仅无法改变甚至必须依赖人治是一种基本格局;在这种基本格局中产生的私营工商业对包括治官在内的封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运转发生巨大的负面影响,“重农抑商”便成为诸害相权取其轻的痛苦抉择;从抑商原因的角度讲,“重农抑商”又可称为“治官抑商”。

宋朝与明朝治官:人治vs.重农抑商

二、人治、治官与“重农抑商”

我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封建君主们一贯推行“重农抑商”政策。这一政策成为封建经济进一步向前发展和后来资本主义萌芽的形成和发展的巨大障碍,已为许多学者反复论证。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封建帝王们总是要把私营工商业作为末业进行无情地打击和压抑;封建私营工商业的盛衰与治官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却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讨的问题。

在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大一统的古代中国,其基本国情是版图辽阔、人口和民族众多,各地区各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因此维持这样一个大国的生存和发展绝非易事。令中外学者都感兴趣的是,迄今中国大一统局面延续了两千多年(虽然中间曾有中断),这在世界历史上是独一无二的。中华民族的确有令人惊叹的凝聚力。原因何在呢?我认为,仅仅在经济、政治等方面去探索是肯定不够的,必须对古代中国的凝聚力有更深层次的认识。两千多年封建大帝国的维持显然不仅仅依靠建立在小农经济上的高度专制,而且它还有一个更恒定更牢固地支撑点——源远流长的人治文化及其传统。古代中国对伦理道德、礼仪等级、血缘宗法的重视及这种重视制度化、物化后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在世界上是无与伦比的。主要靠人(特别是各级官员士大夫)的自觉性来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维持国家的统一,是儒家文化两千多年奋斗的目标。从孔、孟起所倡导的仁、义、礼、智、信,到汉代以后的纲常节操,这些伦理道德的主要追求只有一个:使各级官员在各自的位置上循规蹈矩,各尽其职,服从君主和上级官员的控制约束。中国古代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法治,这个国家太大,情况太复杂,以至不仅在各阶级之间,就是在某一阶级或阶层内也从未实现过体现公意的法治,出现象古希腊古罗马那种在奴隶主、贵族和自由民内部的相对的民主与法治。在中国封建王朝的平稳和昌盛时期,伦理道德总是起着比法律更大的作用,维系着统一帝国的生命力。在这个版图辽阔、情况复杂、自然经济(天生就具有分散性)占主导地位的国家里,专制皇权和强大的中央政府必不可少,但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权力容易失控的各级官员——对封建统治的各项制度规范的自觉遵守与服从却更加重要。这就是延续两千多年的人治的真实内涵。它逐渐形成了以华夏民族为主体的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强大凝聚力。但历史又残酷地告诉我们,人治与封建工商业的发展和封建治官的需要构成了复杂且多方面互相冲突的关系。统治阶级不仅无法改变甚至必须依赖人治是一种基本格局;在这种基本格局中产生的私营工商业对包括治官在内的封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运转发生巨大的负面影响,“重农抑商”便成为诸害相权取其轻的痛苦抉择;从抑商原因的角度讲,“重农抑商”又可称为“治官抑商”。为什么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呢?

在以孟子著名的“性善论”为理论基础的人治统治里,法律没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的制定、修改、废除都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执行也缺乏监督保证。不仅专制君主及其亲信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各级官员的权力也难以长期有效制约,每当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商品和货币拜物教盛行对全社会、特别是对官员队伍发生巨大冲击以后,我们都可以看到两大突出现象:一是官僚贵族经营工商十分突出。部分朝代有官员不许经商之令,可即使这样的朝代的多数事实亦恰好相反;而在那些没有禁止官员经商的朝代,官僚贵族怎样在商海里纵横驰骋、富甲一方甚至富可敌国就史不绝书了。二是无奸不商、无商不奸成为人所共知的恶劣传统。因为做官商必然以权力攫取财富,也必然敢于违法;一般商人欲发大财必先用金钱或其他方法勾结官吏,以得到优待。这样工商业的每次兴旺,伴随的几乎都是官员队伍伦理道德防线的全面崩溃

让我们来看看历史上官商的情况。西汉,吴王刘濞“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47]邓通,“大夫也,以铸钱,才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48]这类人依靠特权大发横财,所以在盐铁会议上,文学曰:“自利害之设,三业之起,贵人之家,云行于途,毂击于道,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非特巨海鱼盐也……”[49]这很清楚地说明,“攘公法,申私利”是西汉官商发财的主要手段。西晋著名大富豪石崇、王恺本身既是大贵族,又大肆经营工商,这两人的奢侈腐朽早已为人熟知。东晋末年,刁逵担任广州刺史,其“兄弟子侄并不拘名行,以货殖为务……刁氏素殷富,奴客纵横,固吝山泽,为京口之蠹”。[50]北魏时“帝族王侯,外戚公主,擅山海之富,居川林之饶”,互相竞赛奢侈。[51]北魏末年宦官刘腾等柄政,“……公私属请,唯在财货。舟车之利,水陆无遗,山泽之饶,所在固护,剥削六镇,虽入利息以巨万计……天下咸苦之”。[52]上述人物在把权力用于攫取财富时已面目可憎。唐代,武则天之女太平公主“市易造作货物”,“货殖流于江、剑”。[53]玄宗时宰相李林甫“京城邸第,田园水矶,利尽上腴”。[54]这两人在历史上的品行早已盖棺定论。唐朝后期,武宗有这么一段话:“闻朝列衣冠,或承华胄,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55]而地方上“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名托军用,实私其利息”。[56]皇帝不断下诏禁止官商以遏制腐败,可事情早已积重难返,最后只好要求他们与百姓一同纳税,然亦未能做到。宋朝的官商势力更大,比如仅在临安从事高利贷活动的官商开设的质库就达数十处,“收解以千万计”。[57]同时开设储放货物之塌房数十所,每所有屋数千间,小的也有数百间,每日有专人巡警,可见势力之大。元朝海舶商人特别富有,官僚大贾朱清、张瑄,仗着“巨艘海舶交番夷”,以至“田园宅馆遍天下,库藏仓庾相望”。[58]实际上垄断了外贸。而明清时期(明朝前期除外)商品经济空前发展,官商势力同样十分强大,嘉靖年间贵戚郭勋在北京开店铺千余区,湖北交通要道地区的细布店,俱系宗室所开。[59]吴中缙绅士大夫,多以货殖为急。”[60]新安“即阀阅之家,不惮为贾”,“闽中达官”、“瓯越诸贵人”“多聚于海”。[61]清代宰相和绅,开设当铺75座,银号42座,古玩店12座,此外还有玉器、瓷器、绸缎、洋货等库,其中仅皮货一库,即贮各种皮数万张。和绅后来被抄家,其财富(包括贪污受贿之所得)达白银十亿两之巨,比起清代号称首富的票号商、徽商、行商之辈来,真是不可同日而语矣。

我们下面再举例说明历史上的一般工商业者与官员们的勾结,及对权力的渗透与腐蚀。西汉时“富商大贾积储倍息;小者坐列贩卖,……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农夫之苦,有阡佰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执,以利相倾”。[62]宛之大冶铁家孔氏,“连车骑,游诸侯,因通商贾之利”。大商人刀氏亦“连车骑,交守相”。[63]成都罗裒经营工商,“数年间至千余万。裒举其半赂曲阳、定陵侯,依其权力,赊贷郡国,人莫不负,擅盐井之利,期年所得自倍”。[64]隋代何妥,“西域人也,父细胡,通商入蜀,遂家焉。事梁武陵王纪,主知金帛,因致巨富,号为西州大贾”。[65]唐代大商人邹凤炽“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邸园田宅,遍满海内。四方物尽为所有,虽古之猗、白,不过是也”。……又尝谒见高宗,请市终南山中树,每树估绢一匹,“山树虽尽,臣绢未穷”。又有王元宝者,玄宗曾“问其家私多少”,对曰:“臣请以绢一匹,系陛下南山树,南山树尽,臣绢未穷”。故玄宗曰:“朕天下之贵,元宝天下之富。”这两位大商人都能得到皇帝召见,并炫耀其富有,可见其经济实力引起的关注程度。邹氏是“常与朝贵游”,嫁女时“邀请朝士往临礼席,宾客数千”。[66]王元宝以其财富“延纳四方多士,竞于供送,朝之名僚,往往出于门下”。[67]唐玄宗的诏令中讲:“比来富商大贾,多与官吏往还,递相凭嘱,求居下等。”[68]得到官吏的庇护,大大有利于这些人营私舞弊,逃避赋税。正因为如此,他们为之投资也不惜重金。明清时期私商中最富有的行商、票号商均与政府关系密切,盐商则依赖或贿赂官方极力实行垄断,这些都已是众所周知了。

下面我们来看官商发财之后会干什么。(www.xing528.com)

建立在不公平竞争基础上的中国古代的工商业,由于其运行过程并不完全体现价值规律,每当它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便对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产生一系列消极影响,使经济秩序趋于紊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69]造成部分农民“舍本逐末”,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第二,官商和得到权力庇护的私商通过不公平竞争大发横财,“利入私室”造成封建国家财政困窘。正是因为如此,我们看到历史上每一次工商业的兴旺,并不总是带给封建国家大量财政收入,而是恰恰相反。不论官私商人,发财时总既要损害社会其他阶层,也要损害封建国家的利益。所以历史上的改革变法,几乎都由与工商业者争夺利权的措施。第三,不论官商私商,一旦在流通领域攫取了大量钱财后,多数人还会将魔爪伸向高利贷领域并兼并农民的土地,成为一支瓦解小农自然经济,威胁国家安危的破坏性力量。这三个方面均与各级官员们为官施政的目标相冲突,特别是第三个方面,直接动摇封建国家生存、立国的基础。下面我们重点谈谈官私商人们在兼并土地、迫使农民破产流亡中扮演的角色。

早在西汉时期,晁错就指出当时的巨商大贾用高利贷和垄断市场盘剥兼并农民。在他们的盘剥下,广大农民“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土地不断落入商贾手中。这些商贾勾结官府,“千里遨游,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70]东汉人仲长统说:“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满于都城。”他还指出:“井田之变,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不为编户一伍之长,而有千室名邑之役,荣乐过于封君,势力侔于守令。”[71]可见商贾既有政治势力,积累了大量财富,又兼并了大量土地。再看唐代,天宝十一年诏曰:“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莫惧章程。”要求地方官府必须“明立簿账,且官收租佃,不得辄给官人、亲识、工商、富豪兼并之家”。[72]前面提到的巨商邹凤炽,“邸店园宅,遍满海内”。兼并的土地相当可观。正是在开元、天宝年间,“法令弛坏,兼并之弊,有逾于汉成、哀之间”。[73]这种局面直接瓦解了唐王朝赖以强盛的均田制府兵制。宋朝不立田制,官员或其亲属经商成为常见现象;明朝嘉靖及其以后,官员士大夫(特别是缙绅)的家属、亲戚大肆通过经商敛财,封建国家眼看着商品经济繁荣然而“利入私室”。王安石变法和张居正改革都遇到这个强大的官商一体或官商勾结的利益集团的抵制,国家的经济活动陷于混乱不能自拔。整个明清时期商业资本和商业利润大量用于购买土地,已为史家反复论证,在此不再赘言。总之,古代官员与私营工商业发生密切关系是无法避免的,由此造成的恶果直接破坏治官追求的目标的实现——这正是我们研究专制加人治背景下治官面临的自身无法克服的矛盾的当然结论。

我们再来看看封建工商业的发展在治安和社会风气上与君主和国家治官目标的尖锐冲突。

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出现商品和货币拜物教的盛行。特别是不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必然形成的为了得到财富不择手段、不要廉耻的世道人心之后,情况将更加可怕。对金钱的这种追求使各级官员为官做人都要趋于腐化,对一般人民来说,则是“刁民”的大批出现,社会风气将由自然经济状态下的“安贫乐道”、敦厚淳朴、“白首不见官府”(这些是在治官中竭力要争取实现或维持的有利于人治帝国的长治久安的、麻烦和代价最小的最佳风气)变成“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封建国家的内部凝聚力将大大削弱。特别是不公平竞争的环境必然显示安分守己者吃亏,狡诈亡命者受益,这必将使敢于违法之徒不断增多,从而造成社会风气和治安局势的完全恶化,使各级官员的为官施政目标难以实现。

早在战国时期韩非就已清楚地看到私营工商业对社会风气的影响。他在《五蠹》篇中讲:“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去本务而趣末作。今世近习之请行,则官爵可买;官爵可买,则商工不卑也矣,奸财货贾得用于市,则商人不少矣。则商人不少矣。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则耿介之士寡,而高价之民多矣。是故乱国之俗,其学者则称先王之道,以籍仁义,盛容服,而饰辩说,以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秦国商鞅变法,取缔私营工商业,曾出现“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的局面。[74]把这个事例与韩非的论述相印证,倒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私营工商业在专制的历史条件下的确要产生“高价之民”和“乱国之俗”。熟读包括宋、明两朝在内的古代史,我们可以发现规律性的现象是:每当工商业兴旺之际,正是社会风气的巨大改变之际。比如西汉初之武帝七十余年,修养生息加弛工商之禁,“于是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并兼,豪党之徒,或武断于乡曲”。[75]风气为之一变。东汉中后期,“今举俗舍本农,趋富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郡邑。务本者少,浮食者众”。[76]东晋时“商子事逸,末业流而浸广”,“天下荡荡,咸以弃本为事”。[77]唐朝白居易说:“当今游惰者逸而利,农桑者劳而伤。”[78]而明请时期由于商品经济的繁荣,这两个朝代后期民风普遍“趋利若鹜”、见利忘义在诸如“三言两拍”中有广泛而深刻的记录。

值得充分关注的是,受到封建工商业不公平竞争环境和风气熏陶而产生的“贵财贱义”、“难制御”的民众面对封建政权和公共秩序的冒险性、反抗性乃至破坏性都比自然经济状态下的民众要严重得多。但这些人对封建国家整体利益的忠诚同样明显下降。像宋朝坚不可摧的的“岳家军”和明朝如钢铁铸成的“戚家军”都基本上由清一色的农家子弟所组成,岳飞、戚继光对兵源的选择证明:勤劳、淳朴、憨厚的农民才是既好统治,又能在国家的政治、军事活动中被训练成国家的中流砥柱的社会阶层。封建国家和它的官员们为了搞活经济不得不容忍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但在专制加人治的历史背景下又无法克服上述弊端,官员们身不由己地大面积地走向腐败,国家的经济秩序逐渐失控,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治安和风气难以逆转的恶化——这一切又使国家治官的努力和要追求的目标归于失败。经济和政治、治民和治官矛盾构成了封建国家本身跳不出的“怪圈”——这是研究古代治官必须审视的宏观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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