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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效益分析:供给方面的研究

时间:2023-06-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是农业技术研究者的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尽一致。所以,价格信号不能对属于公共技术类的创新供给产生诱导。三是创新行为给创新者带来的收益远远小于社会最优水平,因为农业技术创新的外在性,使其社会效益大于私人收益。以此为基础,进行了农业技术供给的微观层面分析。该案例中的农业技术供给几乎完全来自自身学习。也就是说,小农状态的生产和经营,基本是自己提供技术供给。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效益分析:供给方面的研究

(一)农业技术推广的公共性

日本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在研究美国和日本的农业发展过程后认为,农业研究的社会化或农业研究和推广中的公共机构占主导地位,可视为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如果不能把公共部门的农业研究制度化,就会导致技术创新方式和资源利用的严重歪曲。[24]由于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尤其是生物技术成果存在的非独占性和使用上的非排他性外部性的特点,使其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同时,技术创新生产函数的随机性质,又使农业技术创新研究具有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农业技术创新行为出现市场失灵。

市场经济农业科技创新的失灵之处表现为:一是社会对于农业公共创新的需求,不能直接通过市场价格,而是需要生产要素和产品相对价格的长期变化,才能间接地表现出来。二是农业技术研究者的利益和农民利益不尽一致。所以,价格信号不能对属于公共技术类的创新供给产生诱导。三是创新行为给创新者带来的收益远远小于社会最优水平,因为农业技术创新的外在性,使其社会效益大于私人收益。

回头来看,我国农村的农业技术研究和推广,如果技术推广服务是私人产品,那么,由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规模小,既使技术推广收费困难,也使新技术产生的规模效益极低,比如一种新品种每亩(1亩约等于666.67平方米)增产50~80千克,但一户人家只种2亩,增产不过100多元,是农民工一天打工的收入。超小型的经营规模限制了农户的经济积累能力,多数农户无力也无意采用新技术。另外,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和层次性,小农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也表现出较强的多样性,这也是基层农技推广组织存在和提供公共产品的重要理由之一。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基础性的监控技术服务、集成性的技术推广、重大突破性的技术试验示范和公共性的信息服务,其中对动植物的检疫和疫情监控、病虫害和农情监测预报、关键性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农业公共信息发布,以及随时发现和解决农民生产活动中的技术难题等,大多具有很强的外部效应。

达到对公共技术创新供给的有效诱导,首先应实现技术创新者和技术使用者的紧密结合。另外,促进公共产品的供给,必须建立有效激励,使他们的社会贡献得到应有的回报,这样也可使公共技术的创新持续不断发展。

(二)农业技术推广的微观分析

苑鹏等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个课题“农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研究中提供了几个典型案例。以此为基础,进行了农业技术供给的微观层面分析。[25]

1.小农户的需求和供给

课题组调查的村庄主要在河北省郄家庄和山西杨村。他们把农户分为两个类型:一类是自给自足、仅将自给有余的部分在市场上出售的种养业,称为“自给性小生产”;另一类是主要以供应市场为目的的种养业,称为“商品性种养业”,他们的活动也被称为“自给性小生产”和“商品性小生产”。研究试图在一个微观层面上分析这些小农经济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对农业技术有怎样的需求,又是通过怎样的途径和方式实现自己的需求的,各级政府与农技推广部门应该怎样向农村供给农业技术,在具体路径和方法上做出怎样的改进。

(1)风险规避。

在调查中,研究者发现,经济基础单薄的小农户确实无力承担使用新品种、新技术所必须承受的经营风险,由于生活在接近生存线的边缘,他们首先要考虑的是可靠的生存需要,他们的行为不冒风险,与冒险取得成功相比,他们要尽量缩小最大损失的主观概率。造成风险的主要问题是产品销路问题。而在商品性的种养户中,除了销路和风险问题,还有资金支持和自然风险问题,如案例中引用的养鸭户,养鸭户要扩大规模,但这种情况则很难贷到款,只能在亲友中借贷;而一些风险,比如说突发性的疾病等,市场风险如2003年的“非典”,都是难以抵御的。

(2)技术自我供给。

该案例中的农业技术供给几乎完全来自自身学习。虽然本村有农业技术员,但作用有限,没有被村民认为是新技术的传播者,村里的养殖户等需要的技术,大部分都是从书中学习得来的,其他的来自同业者的交流和向先行者学习。也就是说,小农状态的生产和经营,基本是自己提供技术供给。在这样的形势下,不同的社会地位和能力的人在发展中也出现了明显的差距。

2.政府推广项目

政府大力进行农业技术推广的方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种方式是政府的项目,这个项目通常是政府规划,也作为政府政绩的一部分;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农业专业大户来进行农村的技术推广。研究者的案例提供了贵州某地县政府推广“波尔山羊改良项目”的过程,这是县政府申请的专项扶贫项目,引进原产地是南非的波尔父本山羊,改良本地山羊并推广。

(1)推广方法。(www.xing528.com)

项目推广方法与以往的项目管理一样,仍然采取层次落实的行政命令方式,会议和文件是重要的手段。为了项目推广,地方政府选定23个示范村,每个示范村选100户示范户。100户的数字是作为计划分解后确定下达的。项目设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畜牧局下面的品种改良站负责,每个改良站配“三人小组”,在文件中对工作组的职责、奖惩办法有明确的规定。这种分片承包的工作方法被认为是最有效的工作制度,但是在实行中,在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很高的情况下,会出现下派人员和农户经济利益不一致的情形,以致一些下派人员假公济私,拿时间办私人事,而且因为是非专业技术人员,以后升迁与农户经济利益没有关系,所以没有激励去进行技术学习和推广,因此,这种制度下的技术保障工作是低效的。

(2)推广资金管理方式。

在推广项目的管理上,因为是扶贫项目,所以有几个口径的资金支持,但在资金的使用上,存在平均主义,以致每户分的费用不够修建一个合格的羊舍。资金的过分分散,又缺乏有效监督,结果使资金很难保证用到项目上,如有的村民就用这笔钱送小孩上学。

(3)技术服务方式。

技术服务提供的方式,是发放材料和畜牧局举办的技术培训班,这样的培训方式效果有限。因为技术推广过程中,更多是具体的过程,传授是一个具体过程,如饲料的配置、人工授精、种养的管理,没有现场指导,农民很难理解。此外,作为产品的销售,地方政府对市场并没有真正了解,对如何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地方政府也没有采取相应措施,也没有成立政府中介组织,农民必须自己进入市场。在市场交易中农民处于很不利的地位,最终会抵消改良品种的市场优势。因此,改良品种的种养规模会缩小,农民退回原有的模式。这种项目最终作为一个政绩而存在,但对于农村真正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却没有大的推动作用。

(三)我国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的制度性障碍

我国农村农技推广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计划经济下的供给倾向。在具体的农业技术供给过程中,无论是供给路径还是供给过程,更多的是从农业技术供给方便出发,而不是从满足农户对农业技术的需求即方便农民使用和接受出发。所谓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现象,就是供给决定需求的产物。这种供给决定需求的范式,使农业小生产者对农业技术的实际需求,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往往超出了地方政府农技推广机构的极限。

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的制度缺陷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农村金融安排

和任何一个行业一样,农业要产业化和科技化,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可以说,在很多地方,资金是新技术采用的瓶颈。但是在目前农业体制下,农户虽然有投入愿望,但农村金融体制很难为农村新技术的采用提供资金支持。

2.农户的市场地位弱势,农业技术采用和推广缺乏相关风险分担的制度安排

农民承担风险的能力很低,缺乏农业发展分担风险的制度安排如农业保险支持。因此,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农民采用新技术的意愿和能力。这种小农体制和市场经济结构性的基本矛盾,不是通过技术途径能解决的,需要从体制上和制度层面上得到解决。

3.农村土地制度安排

我国家庭联产成本责任制是我国农村发展经济的基础,但是,目前的土地制度安排在某些方面不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下的承包用地,按用途来说,一是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生产农产品自给自足,不提供现金流;二是进行农产品种植,作为家庭主业;三是村或乡安排,统一使用,作为产业化发展用途。在这之中,进行农产品生产的第二类土地应用,对农产品的技术替代缺乏强有力的动机,由于其规模小,产品非市场化或市场化容量小,新技术的输入产生的效益小,所以对新成果的应用、新技术的改善,反应迟钝。这类土地使用方式普遍存在,也使农业难以走上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农业现代化之路。

另外,这样的土地制度安排也使一些生产的外部性难以解决,如病虫害的传播、卫生防疫问题、农田水利建设都成为制约农户采用新技术和新作物的一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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