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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性理论及其应用分析

时间:2023-06-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外部性内部化的路径主要有政府直接干预、庇古税、产权交易与自由协商等。传统外部性内部化的方式只在主权国家范围内发挥作用,而对全球气候治理这种整个国际社会范围的问题,只能寻求外部化的解决方法,即国际社会共同治理。

外部性理论及其应用分析

外部性(Externality)也称为“外部效应”“外部经济”或“外在经济”等,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William D. Nordhaus)认为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须补偿的收益的情形;布坎南(Buchanan)与斯塔布尔宾(Stubblebine)用数学语言对外部性进行了定义:只要某人的效用函数或某厂商的生产函数所包含的某些变量在另一个人或厂商的控制之下,就表明该经济存在外部性。根据布坎南的定义,外部性的概念包括三个基本要点:① 经济主体之间的外部性影响是直接的,不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市场交易方式等间接方式影响,是市场交易机制之外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② 外部性有正负之分,个体行为对他人的效用或产量带来未付补偿性的损失即为负外部性,对他人的效用或产量带来未收报酬性的增加即为正外部性;③ 外部性既可以出现在消费领域,也可以出现在生产领域,外部性影响的承受者可能是厂商,也可能是消费者。外部性的存在会使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发生偏离进而影响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且这种资源配置的失当不能通过市场自发作用调节。规避外部不经济、追求外部经济的有效方法是外部性的内部化,即将生产者与消费者产生的费用进入他们生产与消费决策,由他们自己内部化承担。外部性内部化的路径主要有政府直接干预、庇古税、产权交易与自由协商等。

温室气体排放也存在明显的外部性,各国二氧化碳排放会溢出到其他国家,对邻国环境造成负的外部性,而整个国际社会正是通过这种“溢出效应”联结在一起,气候治理不再是个别国家与地区能够应对处理的问题,而需要全球性的合作与努力。传统外部性内部化的方法在全球气候治理这一问题上难以适用,当前国际社会没有超越国家政权的政府组织能发挥国际干预作用,而全球气候这一人类共同资源也难以按产权进行分配,庇古税会加大国家之间贸易竞争而转移温室气体排放,较高的谈判成本也使自由协商的路径举步维艰。传统外部性内部化的方式只在主权国家范围内发挥作用,而对全球气候治理这种整个国际社会范围的问题,只能寻求外部化的解决方法,即国际社会共同治理。(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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