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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商对菲律宾商业经济的重要贡献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反映了福建人与菲律宾密切的商业贸易关系。因此,不论他们继续留在菲律宾,或者返回原居住地,他们的商业活动,都对菲律宾的商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而闽商所表现的形式多样,规模庞大的商业特点,更对16世纪以后菲律宾的经济开发带来了深刻的影响。[53]由此可知帕利安是一个重要的商业城,对16至18世纪菲律宾的商业开发具有很大的影响。其三,它产销结合,更加快了商品销售及商业资金的周转。

闽商对菲律宾商业经济的重要贡献

16世纪以后,是菲律宾商业蓬勃发展的时期,其中闽商的商业开发活动尤为举足轻重。西班牙人康塞普逊提及17世纪初菲律宾的情况时曾经指出:“要是没有中国人的贸易和商业,这些领地就不能存在下去。”[48]菲律宾与闽籍华侨最早发生联系,或者可以说最早移居菲律宾,就是以商业贸易为媒介。不少闽南族谱对此作了记载。如晋江大仑《蔡氏族谱》载:“景思……娶妇后,遂往吕宋求货……,乙丑年(1565年),自吕宋归。”晋江安海《飞钱陈氏族谱》谓:“陈章灿……生万历癸巳年(1593年),卒崇祯年(1630年),商于吕宋,葬其地”。又《金墩黄氏族谱》载:“黄亚官,生崇祯十二年巳卯(1639年),商游吕宋,卒葬其地”。明人张燮《东西洋考》卷九所记载的中国商人,主要是以福建商人为主,到菲律宾贸易,常到地点就达40多处。反映了福建人与菲律宾密切的商业贸易关系。因此,不论他们继续留在菲律宾,或者返回原居住地,他们的商业活动,都对菲律宾的商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而闽商所表现的形式多样,规模庞大的商业特点,更对16世纪以后菲律宾的经济开发带来了深刻的影响。

从闽商在菲律宾的商业贸易的发展方向观之,主要表现为远洋贸易与内地贸易两大类型。远洋贸易,主要是中国与菲律宾的商业贸易。这方面福建商人充当了重要的角色。菲律乔治曾详细记述了16、17世纪福建商人与菲律宾贸易的情况。他指出当时赴菲商船,多数是来自福建漳州、厦门。“他们运售各种果品,如柑、花生、葡萄干柿子。……他们也运来各种布匹,有几种质地好较诸法荷的出品并无逊色,有几种墨色的布,东印度人用以缝衣服,还有粗或细的丝货,地毡、蓖笆线、花边化妆品、床帷、椅垫等。普通瓷器也有运售, ……他们也运来珠、金、铁、麝香、雨伞、假宝石、峭石、面粉、各色纸张以及其他雕刻、油漆极为美的木器。”当时菲律宾不少消费品主要是依赖中国供应,特别是福建地区。因而福建商品甚为畅销。闽商“每年总要到这儿(马尼拉)做生意。……华商运来的货物,有些是杂碎的零星日用品,其中有菲律宾摩尔人常用的大瓮,此外尚有粗磁铁针器,另有精细瓷器及丝织品”。“他们运来一些精美的陶器,所有货物销路都很好。”“例如水银、火柴、胡椒肉桂丁香、糖、铁、铜、纹丝、丝织品、面粉等货品,都是别的商人未曾用过,而且也未曾售过的。”[49]大部份的生活必需品丰富了菲律宾人民的生活,满足了他们的生活需要。据1591年4月一位名叫拉莫斯的庞邦加省的村长说,从前他省里的所有菲律宾人差不多同样穿着本地织造的衣服,自从中国人运来大量各种衣料后,人人都开始用进口料子。[50]以至当时西班牙殖民当局为了减少中国布匹进口,减少白银外流,乃禁止本地人穿用中国衣料做的衣服,他们指出,“当西班牙人发现这个群岛时,本地人除了穿本地衣服外,不穿其他衣服,可是他们现在穿中国织物和中国绸衣。”[51]但是也未能真正禁止菲律宾民众穿用中国织物做的衣服。可见远洋贸易所带来的中国商品对菲律宾经济生活影响之大。

除了海上远洋贸易,闽商还积极进行菲律宾内地贸易,进一步沟通菲律宾城乡的商业贸易联系。福建侨商从事群岛内部城市与内地之间的中介商业活动,他们深入穷乡僻壤,推销由中国带来的商品,收购土特产品,再销售给西班牙人。有的甚至在乡村定居下来,开设店铺,如南安丰山《陈氏族谱》载:“陈,年十八,渡小吕宋岷里拉习商业,为东人信任,俾以重权,甫三年以所分红利,别自营业”。正是这些福建华侨,在一些内地山区从事类似带有某些易货性质的中介商业活动,推动了菲律宾城乡地区之间经济交流的发展,丰富了边远地区人民的生活,同时还促进了边远地区的生产,由于商业销售的需要,一些乡村地区利用自然条件的优势,发展经济作物,如马尼拉麻、甘蔗、松脂等,就是在福建侨商的城乡中介商业活动中,由此而发端。所以福建侨商的内地商业活动,对当时菲律宾这个国家具有最重要最深远意义的影响。[52](www.xing528.com)

从贸易活动的商业形式,也可划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属于流动性质的行商,他们多从事远距离的远洋贸易活动,或充当城乡商业活动。一类则是属于固定性质的坐商。主要是在具有相对固定的地点或固定的商业行业条件下,从事某些专营性的商业活动。16世纪末年逐步兴起的,以闽籍华侨为主的聚居地——帕利安,就是一个典型的商业市场或商业中心。帕利安,是16世纪中叶以后闽籍华侨最集中的地方,它既是一个闽人社区,更是一个闽商的贸易中心。虽然几经焚毁,但在16至18世纪期间,其作为闽商的商业中心或商业象征的历史地位,一直未变。据载:“帕利安内部有许多成衣馆、修鞋匠、面包商、蜡烛匠、糖果铺、药铺、油漆匠、银匠及其他各种行业。”“每日在此有菜市以贩鸡、猪肉、鸭、猪禽、野猪、水牛、鱼、面包、蔬菜、其他食品以及柴薪。此外在街上也贩卖大批中国杂货。”“在帕利安的市场中,可以看到中国的各种行业,各种商货以及中国运来的名贵品,这些商品已在帕利安开始制造,而且质量比中国制造更好,制造时间又较快。”[53]由此可知帕利安是一个重要的商业城,对16至18世纪菲律宾的商业开发具有很大的影响。其一,它集中了从中国运来的大量货物,由此分销至各地区。其二,它供应马尼拉城的一切生活必需品以及提供各种服务。其三,它产销结合,更加快了商品销售及商业资金的周转。而且其内部还体现了传统中国工商行业的分布特点。天主教修道士博托洛梅 · 德莱络纳在1661年左右曾指出,帕利安“早时有一万五千人住在那里,……,即中国人,他们都是商人和工匠,按着街道和方块划分区域,开设各种商店,销售社会所必需的各种商品,应有尽有。”[54]从16世纪末至18世纪末,马尼拉的商业活动,大都是通过帕利安进行的。据日本学者箭内健次研究,帕利安的华人店铺数目多达1 200间。[55]而闽商正是当时帕利安的重要商业支柱,他们对菲律宾以后的商业发展带来重要的影响。直至18世纪末到19世纪上半期,马尼拉地区仍然是闽商的零售商业与手工业中心。1828年马尼拉及顿多地区有华侨5 279人,占菲律宾华侨总数的93%。[56]他们大部份从事固定的零售商业,直接或间接地支配菲律宾的侨商活动,实际上也支配了菲律宾的商业活动。在这方面,闽商乃是功不可没,正是他们以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和各种规模,开发了菲律宾的商业活动。所以在16世纪末至18世纪末,马尼拉有东方威尼斯之称,乃是言之不虚。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和歌颂了闽籍华侨商业功勋。而他们所具有的良好商业道德与商业信誉,更是为人所称颂。他们在商品销售中,价廉物美,以致西班牙统治者也感到惊奇,他们曾记载谓:“他们的商品卖价是那样低廉,使我们只能认为,要不是他们的国家里,这些产品无需花多少气力制作、种养,就是俯拾皆是”。[57]侨商为了适应当地人民的购买力,一般只赚微小利润的价钱出售他们的商品。[58]甚至给予赊欠的方便。[59]因而闽商以及他们的商品深受欢迎,他们的商业文明,也是华侨商业经济在菲律宾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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