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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公路货物运输费用的项目策略

时间:2023-06-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km为单位,尾数不足1 km的,进整为1 km。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单位。特种车辆运价和特种货物运价两个价目不准同时加成使用。在调车过程中,由托运人组织货物的运输收入,应在调车费内扣除。

降低公路货物运输费用的项目策略

一、公路货物运输计价标准

1.计费重量

(1)计量单位。

①整批货物运输以吨为单位。

②零担货物运输以kg为单位。

集装箱运输以箱为单位。

(2)重量确定。

①一般货物:无论整批还是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轻泡货物:指每/m3重量不足333 kg的货物。

②整批货物吨以下计至100 kg,尾数不足100 kg的,四舍五入。装运整批轻泡货物的高度、长度、宽度,以不超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为限度,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重量。

③零担货物起码计费重量为1 kg。重量在1 kg以上,尾数不足1 kg的,四舍五入。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m3折合333 kg计算重量。

(3)包车运输按车辆的标记t位计算。

(4)散装货物,如砖、瓦、砂、石、土、矿石木材等,按体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规定重量换算标准计算重量。

2.计费里程

(1)里程单位。

货物运输计费里程以km为单位,尾数不足1 km的,进整为1 km。

(2)里程确定。

①货物运输的营运里程,按交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定、颁发的《营运里程图》执行。《营运里程图》未核定的里程由承、托双方共同测定或经协商按车辆实际运行里程计算。

出入境汽车货物运输的境内计费里程以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境外里程按毗邻国(地区)交通主管部门或有权认定部门核定的里程为准。未核定里程的,由承、托双方协商或按车辆实际运行里程计算。

③货物运输的计费里程:按装货地点至卸货地点的实际载货的营运里程计算。

④因自然灾害造成道路中断,车辆需绕道行驶的,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

⑤城市市区里程按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市区平均营运里程计算;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未确定的,由承、托双方协商确定。

(3)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

计时包车货运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起码计费时间为4 h;使用时间超过4 h,按实际包用时间计算。整日包车,每日按8 h计算;使用时间超过8 h,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时间尾数不足半小时舍去,达到半小时进整为1 h。

(4)运价单位。

①整批运输:元/(t·km)。

②零担运输:元/(kg·km)。

③集装箱运输:元/(箱·km)。

④包车运输:元/(t位·h)。

⑤出入境运输,涉及其他货币时,在无法按统一汇率折算的情况下,可使用其他自由货币为运价单位。

二、计价类别

1.车辆类别

载货汽车按其用途不同,划分为普通货车、特种货车两种。特种货车包括罐车冷藏车及其他具有特殊构造和专门用途的专用车

2.货物类别

货物按其性质分为普通货物和特种货物两种。普通货物分为三等(详见附表3-9);特种货物分为长大笨重货物、大型物件、危险货物、贵重货物、鲜活货物五类。

3.集装箱类别

集装箱按箱型分为国内标准集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和非标准集装箱三类,其中国内标准集装箱又分为1吨箱、5吨箱、10吨箱三种,国际标准集装箱分为20英尺箱、40英尺箱两种。

集装箱按货物种类分普通货物集装箱和特种货物集装箱。

4.公路类别

公路按公路等级分等级公路和非等级公路。

5.区域类别

汽车运输区域分为国内和出入境两种。

6.营运类别

根据道路货物运输的营运形式分为道路货物整批运输、零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

三、货物运价价目

1.基本运价

(1)整批货物基本运价:指一吨整批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吨千米运价。

(2)零担货物基本运价:指零担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千克千米运价。

(3)集装箱基本运价:指各类标准集装箱重箱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箱千米运价。

2.吨(箱)次费

(1)吨次费。

对整批货物运输在计算运费的同时,按货物重量加收吨次费。

(2)箱次费。

对汽车集装箱运输在计算运费的同时,加收箱次费。箱次费按不同箱型分别确定。

3.普通货物运价

普通货物实行分等级计价,以一等货物为基础,二等货物加成15%,三等货物加成30%。

4.特种货物运价

(1)长大笨重货物运价。

①一级长大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②二级长大笨重货物在整批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60%~80%。

(2)危险货物运价。

①一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60%~80%。(www.xing528.com)

②二级危险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3)贵重、鲜活货物运价。

贵重、鲜活货物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40%~60%。

5.特种车辆运价

按车辆的不同用途,在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

特种车辆运价和特种货物运价两个价目不准同时加成使用。

6.非等级公路货物运价

非等级公路货物运价在整批(零担)货物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10%~20%。

7.快速货物运价

快速货物运价按计价类别在相应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

8.集装箱运价

(1)标准集装箱运价。

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箱型的基本运价执行,标准集装箱空箱运价在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2)非标准箱运价。

非标准箱重箱运价按照不同规格的箱型,在标准集装箱基本运价的基础上加成计算,非标准集装箱空箱运价在非标准集装箱重箱运价的基础上减成计算。

(3)特种箱运价。

特种箱运价在箱型基本运价的基础上按装载不同特种货物的加成幅度加成计算。

9.出入境汽车货物运价

出入境汽车货物运价,按双边或多边出入境汽车运输协定,由两国或多国政府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四、货物运输其他收费

1.调车费

(1)应托运人要求,车辆调往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调离驻地临时外出驻点参加营运,调车往返空驶者,可按全程往返空驶里程、车辆标记吨位和调出省基本运价的50%计收调车费。在调车过程中,由托运人组织货物的运输收入,应在调车费内扣除。

(2)经承托双方共同协商,可以核减或核免调车费。

(3)经铁路、水路调车,按汽车在装卸船、装卸火车前后行驶里程计收调车费;在火车、在船期间包括车辆装卸及待装待卸时,每天按8 h、车辆标记t位和调出省计时包车运价的40%计收调车延滞费。

2.延滞费

(1)发生下列情况,应按计时运价的40%核收延滞费。

①因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引起的超过装卸时间定额、装卸落空、等装待卸、途中停滞、等待检疫的时间。

②应托运人要求运输特种或专项货物需要对车辆设备改装、拆卸和清理延误的时间;因托运人或收货人造成不能及时装箱、卸箱、掏箱、拆箱、冷藏箱预冷等业务,使车辆在现场或途中停滞的时间。

延误时间从等待或停滞时间开始计算,不足1 h,免收延滞费;超过1 h,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收,不足半小时进整为半小时。车辆改装、拆卸和清理延误的时间,从车辆进厂(场)起计算,以半小时为单位递进计算,不足0.5 h进整为0.5 h。

(2)由托运人或收、发货人责任造成的车辆在国外停留延滞时间(夜间住宿时间除外),计收延滞费。延滞时间以小时为单位,不足1 h进整为1 h。延滞费按计时包车运价的60%~80%核收。

(3)执行合同运输时,因承运人责任引起货物运输期限延误,应根据合同规定,按延滞费标准,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3.装货(箱)落空损失费

应托运人要求,车辆开至约定地点装货(箱)落空造成的往返空驶里程,按其运价的50%计收装货(箱)落空损失费。

4.道路阻塞停运费

汽车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道路阻滞,无法完成全程运输,需要就近卸存、接运时,卸存、接运费用由托运人负担。已完运程收取运费;未完运程不收运费;托运人要求回运,回程运费减半;应托运人要求绕道行驶或改变到达地点时,运费按实际行驶里程核收。

5.车辆处置费

应托运人要求,运输特种货物、非标准箱等需要对车辆进行改装、拆卸和清理所发生的工料费用,均由托运人负担。

6.车辆通行费

车辆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等发生的收费,均由托运人负担。其费用由承运人按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代收代付。

7.运输变更手续费

托运人要求取消或变更货物托运手续,应核收变更手续费。因变更运输,承运人已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托运人负担。

五、货物运费计算

1.整批货物运费计算

(1)整批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2)整批货物运费计算公式:

整批货物运费=吨次费×计费重量+整批货物运价×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货物运输其他费用

2.零担货物运费计算

(1)零担货物运价按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2)零担货物运费计算公式:

零担货物运费=计费重量×计费里程×零担货物运价+货物运输其他费用

3.集装箱运费计算

(1)集装箱运价按计价类别和货物运价价目计算。

(2)集装箱运费计算公式:

重(空)集装箱运费=重(空)箱运价×计费箱数×计费里程+箱次费×计费箱数+货物运输其他费用

4.计时包车运费计算

(1)包车运价按照包用车辆的不同类别分别制定。

(2)包车运费的计算公式:

包车运费=包车运价×包用车辆吨位×计费时间+货物运输其他费用。

5.运费单位

运费以元为单位。运费尾数不足1元时,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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