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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高科技园区:引领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1980年设立以来,吸引高科技人才,引进高科技技术,建立高科技产业发展基地,带动了台湾的产业升级。另外,台湾农业主管部门与环保主管部门在近年设立了农业生物科技园区以及环保科技园区,也在相当程度上带动了台湾地区产业的发展。

台湾高科技园区:引领产业升级与创新发展

(一)外部环境

现代意义上的高技术产业园区,也是发展最为成功的高技术产业园区之一,指的是20世纪50年代初形成于美国西海岸的“硅谷”(Silicon Valley)。硅谷地处北加州,它除了拥有邻近的斯坦福大学的强大研发能力所形成的创新氛围外,还有优美的自然环境与独具吸引力生活要素,因此吸引了众多年轻学者来此从事科学技术研究,也吸引了无数的资本拥有者来此投资,形成了从科学研究到产业化、市场化的顺畅转化,进而成就了其全球半导体产业重镇的霸业。硅谷是一个并没有确切地理位置的区域。该区域利用其强大的研发能力来吸引全世界的资金,进而连接周边城镇,创造很高的经济效益,并拓展出一个完整的产业群落。20世纪60年代成型的美国东岸北卡罗来纳州(North Carolina)的“三角研究园区”(Research Triangle Park),是连接北卡州立大学、北卡大学教堂山分校和杜克大学等三所大学形成的一个三角地区,吸引企业前来投资,以高科技研发为先导,整合“官产学”界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驱动力。随后法国建立了索菲亚园区,日本建立了筑波科技城,等等,世界范围内发展高技术产业园区成为一股势不可挡的潮流。

20世纪80年代欧美各国相继遭逢经济衰退、失业倍增的困境,期望通过兴建科学园区提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空间环境,聚集高科技产业,创造高附加值的产品,进而带动就业,达到繁荣地方经济和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如在此期间,日本在总结早期建设筑波科学城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高技术工业集聚地域开发促进法”(又称“技术城法”)推动广岛熊本等26个技术城的开发建设。韩国政府在大德科技城建设的基础上,于80年代后期,制定了高技术综合体发展计划,建设包括大田、光州、大丘、全州、忠州、春川和晋州等七个城市为集研究开发、生产、居住三种功能为一体的高技术综合体。在欧洲,意大利也是在此期间由政府主导下迅速建设了里亚斯特科学园和巴里技术城。

世界性高技术产业园区的蓬勃发展是台湾设置科学园区的重要依据,其中最主要的是美国硅谷发展的成功经验。这是因为硅谷成功者中有数量庞大的华人工程师,他们对台湾发展科学园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

(二)岛内情势

1970年之前,台湾的产业还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以承接日本产业转移、扩大出口市场,为台湾的经济发展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70年代中期,两次全球范围的能源危机让台湾面临劳动力和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扬的经济发展压力,台湾面临着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的高附加值产业转变的情势,促进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成为台湾实施产业政策的基本方向。随着产业的转型发展,为应对高技术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利用产业界、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的各项资源,创造出一个结合研发与制造的创新环境,台湾当局科技主管部门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建立新竹科学园区,以促使台湾工业脱胎换骨。新竹科学园区成立于1980年,当时全球所设立的科学工业园区不超过20个,新竹科学园区的“先知先觉”使其具有“先发优势”,进而在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上抢占先机。由于新竹园区的成功经验,台湾自90年代起掀起了建设科学园区的热潮,各级行政部门和民间组织提出许多开发科学园区的建议,截至2011年,台湾科技主管部门已筹划3个科学园区,共计13个基地,地方当局和民营机构也建立了多个科学工业园区,其中以内湖科技园区最为成功。台湾科学工业园区的总体情况见表4.1。(www.xing528.com)

表4.1 台湾工业区(含科学园区)的基本状况

资料来源:都市计划工业区:都市及区域发展统计汇编2011年;产业园区:经济主管部门工业局、各工业区服务中心(2012年10月);非都市土地丁种建筑用地:都市及区域发展统计汇编2011年版;加工出口区:经济主管部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网站(2012年10月);科学园区: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中部科学园区管理局、南部科学园区管理局(2012年6月);环保科技园区:当局主管部门环保相关部门网站(2012年6月);农业生物科技园区:“当局主管部门农业相关部门”网站(2012年6月)。

台湾地区土地依区域计划相关规定可以分为都市土地与非都市土地。都市土地是通过土地使用分区管制手段划设工业区,供都市发展工业所需。非都市土地使用编定依据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针对都市计划范围外的土地,以使用现况为准,编定其使用方式。都市计划工业区与非都市地区所编定的丁种建筑用地,构成台湾地区土地使用规划体系的两个工业用地供给的主要渠道。

第二种用地供给体系可谓工业区开发体系,是依据《奖励投资条例》《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或《产业创新条例》编定的土地,由台湾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工业相关部门、投资开发工业区的公民营事业、兴办工业人及土地所有权人勘察选择一定区域内的土地,依程序报请台湾当局主管部门经济相关部门核定后,编定为工业区,成为台湾地区工业区用地供给的重要来源。

台湾地区的工业区开发体系还包括加工出口区、科学园区、环保科技园区、农业生物科技园区等四个用地系统。加工出口区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展,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投资及对外贸易,由台湾当局主管部门依《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选择适当地区划定范围后设置,并由经济主管部门各加工出口区管理处直接管辖。近年来配合台湾的科技发展政策,由科技主管部门通过工业用地编定的程序,开发并设置科学工业园区。自1980年设立以来,吸引高科技人才,引进高科技技术,建立高科技产业发展基地,带动了台湾的产业升级。另外,台湾农业主管部门与环保主管部门在近年设立了农业生物科技园区以及环保科技园区,也在相当程度上带动了台湾地区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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