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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优化方案

时间:2023-06-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

国内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优化方案

4.1.2.1 工程造价管理中的政府职能

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建立始于1950年,当时我国政府引进了前苏联的预算定额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概预算定额管理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日益复杂,计划经济的内在弊端逐步暴露出来。传统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实际上是对工程造价实行政府行政指令的直接管理,这种政府行使的工程造价管理职能强调定额作为政府的法定行为,强调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定额含量、工程取费及其费率的指令性,使得建筑产品的价格严重脱离了价值,遏制了竞争,抑制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逐步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改革现行的工程定额管理方式,实行量价分离,逐步建立起由工程定额作为指导的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政府的管理职能应从原来的微观管理方式转变为以宏观调控为主,实现国家对消耗量标准的宏观管理,制订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为逐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创造条件。

另外对政府工程和非政府工程实行不同的定价方式。对于政府投资工程,应以统一的工程消耗量定额为依据,按生产要素市场价格编制标底,并以此为基础,实行在合理幅度内确定中标价的方式。对于非政府投资工程,应强化市场定价原则,即可参照政府投资工程的做法,采取以合理低价中标的方式,也可由承发包双方依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定价。

4.1.2.2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方法

目前,我国的计价依据还是以国家、行业或地区的统一定额为主要基础的。以概预算为核心的定额管理制度仍然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基础定额、全国统一的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费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以及当地的取费文件等,是目前我国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定额形成企业管理中的一门科学,开始于19世纪末期,起源于美国工程师提出的“工时定额”。工程建设定额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单位产品上人工、材料、机械、资金消耗的规定额度。这种规定的额度反映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条件下,完成工程建设中的某项产品与各种生产消费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工程建设定额是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定额的用途和适用范围,由指定的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制订的,是工程定价的重要依据。(www.xing528.com)

4.1.2.3 工程造价的职业资格

1996年8月国家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发布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立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制度,同时对从业资格做出了明确规定。水利部2003年12月发布了《关于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持证上岗的通知》。造价工程师不仅要掌握相当程度的经济、金融财务和法律、法规知识,更要学习国际惯例、规范,另外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也是不可缺少的。

4.1.2.4 工程造价的服务机构

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先后由投资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多头负责,工作互不衔接,投资失控状况相当严重。目前,大多数造价咨询机构服务内容单一,有的侧重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工程估算;有的侧重于扩充设计评估,进行工程概预算审核;有的侧重于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投标;有的侧重于竣工结算的审查。一个项目前后有几家咨询机构介入,彼此不连贯,不利于工程造价咨询向纵深方向发展。因此,要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从估算、概算、预算、合同价、结算等方面进行一体化的全过程的系统管理

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业还是一个刚刚形成、正待发展的行业。由于体制的影响,工程造价管理大到宏观政策的制订,小到每个项目的造价确定和控制,几乎都集中在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市场经济的确立,不仅使工程造价管理要面对新的形势,适应新的形势,而且也要求政府管理职能的转换,要求大力发展面向社会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尤其要发展跨部门、跨地区,能为大型项目服务的大型咨询公司,更要建立众多为中、小项目投资者服务的中、小型咨询公司。同时按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这些公司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减少行政干预,逐渐摆脱单一计划经济对工程造价咨询的影响,以保证咨询活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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