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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走廊水利纷争及资源分配制度分析

时间:2023-07-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书只是简单质朴地反映清代河西走廊水利纠纷和水资源分配制度。争水是河西走廊地区主要的社会矛盾。二是一县内各渠、各坝之间的争水。河西走廊地方各级政府的调控,体现于各层次,但处理第一类水利纷争最多,其次是第二类水利纷争。力图使各县之间、各渠坝、各农户之间平均用水。分水的技术方法是确定水期、水额。分水的制度原则有二:一是效率原则,即按修渠人夫使水、计亩均水、计粮均水。

河西走廊水利纷争及资源分配制度分析

本书只是简单质朴地反映清代河西走廊水利纠纷和水资源分配制度。这种分水制度,是否就是简单的平均主义分配?非也,这种分水制度,是效率优先的分配制度。

争水是河西走廊地区主要的社会矛盾。乾隆古浪县志》云:“河西讼案之大者,莫过于水利。一起争讼,连年不解,或截坝填河,或聚众毒打,如武威之乌牛、高头坝,其往事可鉴也。”府县断案即处理争水纠纷的文案,一般存之于档案、碑石、方志中,称为“水案”“水碑记”“水利碑文”“断案碑文”,其目的是杜争竞而垂久远,其内容则反映了河西走廊的争水矛盾和政府行使调节共同用水、平均用水的社会职能。

黑河、石羊河等流域为例,水利纷争的主要类型有三种,一是河流上下游各县之间的争水,如,黑河流域下游高台县,与上游抚彝厅(今临泽县)、张掖县之间的争水;石羊河流域下游镇番县(今民勤县)与下游武威的争水。二是一县内各渠、各坝之间的争水。如镇番县各渠坝之间的争水。三是一坝之内各使水利户之间的争水。第一种争水程度最激烈,甚至动用武力,且互相控诉,地方各级政府的调控最多。争水矛盾产生的原因,有自然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水资源短缺,限制了河西走廊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

河西走廊地方各级政府的调控,体现于各层次,但处理第一类水利纷争最多,其次是第二类水利纷争。府县断案即处理各种类型的争水纠纷的文案,一存于府县档案,二存于府县州官署中或龙王庙前的碑刻,三存于新修续修《县志》《府志》《州志》中,称为“水案”“水碑记”“水利碑文”“断案碑文”等。碑刻存世的时间会久远一些,其作用在杜绝争竞,使当前的水利纷争有所缓和;地方志中所载分水文件详近略远,其作用在垂之久远,使后来的分水有所借鉴。

解决争水矛盾的方法,除了新开灌渠外,主要是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分水制度,即河流上下游各县之间的分水,可称为一次分水;同一县各渠坝之间的分水,可称为二次分水;同一渠坝各使水利户之间的分水,可称为三次分水。力图使各县之间、各渠坝、各农户之间平均用水。分水的技术方法是确定水期、水额。

分水的制度原则有二:

一是效率原则,即按修渠人夫使水、计亩均水、计粮均水。计粮均水(照粮分时、照粮摊算),即按照交纳税粮数量分水。武威、古浪、镇番等县实行计粮均水。计亩均水,即按照地亩平均分配水时。山丹、张掖、抚彝、高台实行计亩均水。这两种方式,实质相同,即只有给国家纳粮的土地,才可以使用水资源,体现了效率优先的经济原则。

二是公平原则,即按照地理远近分水。各县之间分水,按照先下游、后上游的原则分配,由各县协商解决,如协调不成,则由上级协调,甚至调用兵力,强行分水。地方政府在处理黑河流域的镇夷五堡争水案件中,使用了武力。各渠道内部,先远后近。这体现了兼顾公平的社会良俗原则。计亩均水多实行于水源丰沛地区,计粮均水多实行于水源短缺地区。分水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水利纷争。地方各级政府发挥了调节用水、平均用水的作用。流域内分水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了均平水利,受水利一方人民深为拥护政府的调控。

最后,特别指出,平均用水,是只有给国家纳粮的土地,才可以使用水资源,而不是指每个人都有资格使用水资源,分水的对象是纳粮土地,而不是人口。

【注释】

[1]王培华:《水资源再分配与西北农业可持续发展——元〈长安图志〉所载泾渠“用水则例”的启示》,《中国地方志》2000年第5期。

[2]王培华:《清代滏阳河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利用与分配》,《清史研究》2000年第2期。(www.xing528.com)

[3]张波:《西北农牧史》,陕西科技出版社,1989年。王希隆:《清代西北屯田研究》,兰州大学出版社,1990年。王毓铨、刘重日、郭松义、林永匡:《中国屯垦史》(下册),中国农业出版社,1991年。吴廷桢、郭厚安:《河西开发史研究》,甘肃教育出版社,1993年。赵俪生主编:《古代西北屯田开发史》,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

[4]姚汉源:《中国水利史纲》,水利水电出版社,1987年。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水利史稿》编写组:《中国水利史稿(下册)》,水利水电出版社,1989年。汪家伦、张芳:《中国农田水利史》,农业出版社,1990年。周魁一:《中国科学技术史·水利卷》,科学出版社,2006年。张芳:《明清农田水利史》,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8年。

[5]李并成:《历史时期河西走廊沙漠化研究》,科学出版社,2003年。《明清时期河西地区水案史料的梳理研究》,《西北师大学报》2002年第6期。

[6]王建革:《河北平原水利与乡村社会分析》,《中国农史》2000年第2期。王建革:《清浊分流——环境变迁与清代大清河下游治水特点》《清史研究》2001年第2期。李令福:《关中水利开发与环境》,人民出版社,2004年。

[7]李并成:《明清时期河西地区水案史料的梳理研究》,《西北师大学报》2002年第6期。

[8]孙晓林:《唐西州高昌县的水渠及其使用、管理》,载唐长孺先生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

[9]王培华:《清代河西走廊的水利纷争及其原因》,《清史研究》2004年第2期。

[10]王培华:《清代河西走廊的水资源分配制度》,《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11]王培华:《清代河西走廊的水资源分配制度》,《新华文摘》2004年第17期重点摘要。

[12]新华文摘杂志社编:《新华文摘精华本·历史卷(2000—2008)》,人民出版社,2009年。

[13]王培华:《元明清华北西北水利三论》,商务印书馆,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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