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故意的基本种类及其区分方式

故意的基本种类及其区分方式

时间:2023-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确定故意与不确定故意这是根据对认识内容的确定程度来划分的。确定故意,是指认识到结果确定会发生。对择一的故意,因为只有一个行为,按想象竞合犯处理。乙拿到有毒茶水,中毒死亡。甲触犯故意伤害罪既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这种情形既不属于择一的故意,也不属于概括的故意。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花瓶属于过失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属于预备阶段的中止。

故意的基本种类及其区分方式

(一)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必然或可能)+希望。

2.间接故意:明知(可能)+放任。

(二)确定故意与不确定故意(www.xing528.com)

这是根据对认识内容的确定程度来划分的。确定故意,是指认识到结果确定会发生。不确定的故意,是指认识到结果可能发生。不确定的故意包括:(1)未必的故意,这是指认识到结果可能发生,放任结果发生,这等同于间接故意。(2)概括的故意,这是指认识到结果确定发生,但具体发生的对象范围不确定,对危害结果的数量也不确定。例如,甲在公用卫生间放一瓶毒酒,不能确定会毒死谁。在概括故意的情形里,行为人对数个危害结果均有故意,但故意的数量上是一个,也即一个概括故意。如果同时导致数个危害结果,因为只有一个行为,按想象竞合犯处理。例如,甲看到五六个仇人在聊天,向他们扔一枚炸弹,不能确定会炸死哪些人。最终,炸死了乙,炸伤了丙。甲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3)择一的故意,这是指认识到在两个结果中确定会发生一个,但不确定会发生哪一个结果。择一的故意与概括的故意的区别在于:①认识到对象范围是确定的;②认识到危害结果是一个。对择一的故意,因为只有一个行为,按想象竞合犯处理。[3]适用范例一,甲知道自己的口袋装的不是毒品就是弹药,如果事后查明果真是毒品,甲便仅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注意此时甲不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未遂,因为事实上没有侵犯该罪法益的危险性、可能性。在此,甲只有一个故意。适用范例二,甲端两杯茶水放在盘子里,其中一杯有毒,让两位客人乙和丙随便取用。乙拿到有毒茶水,中毒死亡。甲对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因为其行为对丙有危险,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在此,甲有两个具体的杀人故意,一个是对乙,一个是对丙。适用范例三,甲看到乙站在珍贵花瓶旁边,向乙的方向扔石头。假设一,甲知道不是砸伤乙就是砸碎花瓶,这是择一的故意。在此,甲对每个可能的结果都有一个故意。a.结果若是砸伤乙,则甲触犯故意伤害罪既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未遂,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b.结果若是砸碎花瓶,则甲触犯故意伤害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c.结果同时砸中乙和花瓶,则甲触犯故意伤害罪既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假设二,甲知道有可能同时砸中乙和花瓶。这种情形已经不属于择一的故意,而是概括的故意,因为择一的故意中,行为人认识到只会发生一个结果。在此,甲只有一个概括故意。结果既砸伤乙,也砸碎花瓶。甲触犯故意伤害罪既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既遂,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假设三,甲想伤害乙,认为只会发生一个结果,也即砸伤乙,认为不会砸中花瓶,但结果同时砸中乙和花瓶。这种情形既不属于择一的故意,也不属于概括的故意。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花瓶属于过失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4]

(三)无条件故意与附条件故意

附条件故意,是指行为人决意在具备一定条件时实施犯罪。例如,甲衣服里装着枪去找乙女,打算如果乙女这次答应求婚则罢,不答应就打死她。甲见到乙女后,乙女答应,甲没有开枪。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属于预备阶段的中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