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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经营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防止经营者背离股东的目标,企业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应让经营者的报酬与绩效挂钩。这是由股东直接约束经营者的方法。(二)股东与债权人的矛盾冲突与协调股东与债权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股东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经营者与债权人的利益冲突与协调

股东和债权人都为企业提供了资金,但是他们都不直接经营企业,只有经营者真正在企业中从事财务管理工作。股东、经营者及债权人三者是企业最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他们构成了企业最重要的财务关系,企业只有处理好了这三方面的关系,才有可能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一)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与协调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下,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被称为代理关系;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发生利益冲突的可能,这种冲突被称为代理问题。而代理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二者所追求的目标不一致。股东所追求的是以较小的代价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经营者在追求较高的经济报酬的同时还希望增加闲暇时间、增加在职消费、避免风险以及提高荣誉和社会地位等,这就有可能导致经营者在理财活动中为了自身的目标放弃受托责任而背离所有者的利益。这种背离主要表现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上。经营者的逆向选择是指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而背弃股东的目标。由于公司的股东人数众多且比较分散,无法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控,经营者掌握私人信息,股东无法避免经营者隐藏信息,实施对自己有利而对股东不利的行为。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经营者不做什么错事,只是不十分卖力,以增加自己的闲暇时间,这样做,不构成法律和行政责任问题,只是道德问题,内部审计也无法给予确切的评价。为了防止经营者背离股东的目标,企业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应让经营者的报酬与绩效挂钩。

1.解聘。这是由股东直接约束经营者的方法。如果经营者为了个人的目标而背离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股东就有理由解聘经营者,这样经营者又要回到经理人市场重新就业,如果经营者害怕被解聘就必须尽力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2.接收。这是通过市场约束经营者的方法。如果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偷懒或决策失误,导致经营不力,甚至亏损,企业就有可能被其他企业吞并或强行接收,一旦企业被接收,被接收企业的经营者一般都会被解聘,一个经营失败的经理人重新回到经理人市场就业时,原来的失败将是经理人职业生涯中的一个污点,会影响其再次就业,经营者为了避免企业被接收后的失业,必须采取一切措施努力实现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

3.激励。这是通过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其业绩挂钩,而迫使经营者采取措施增加股东财富,提高企业价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股东给出的报酬过低,则达不到激励经营者的目的;相反,如果给出的报酬过高,股东付出的激励成本过高,同样达不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这就需要设计一套合理的管理者薪酬方案并结合有效的监督机制。增加监督成本和激励成本可以减少经营者偏离股东目标的损失,而减少监督成本和激励成本会增加经营者偏离股东目标的损失。因此,股东应在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偏离股东目标损失之间进行权衡,力求三者之和最小。(www.xing528.com)

(二)股东与债权人的矛盾冲突与协调

股东与债权人的矛盾主要表现在股东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主要是二者的目标不一致导致的。债权人把资金借给企业,目的是到期收回本金并取得利息。而企业借款的目的是把资金投入再生产,获得超过借款利息的收入,以实现企业股东财富最大化。签订借款合同时,债权人出于资金安全考虑,会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但是,借款合同一旦成为事实,资金注入企业之后,债权人便失去了对资金的控制权,股东就有可能通过经营者采取背离债权人而有利于自身的行为。

这种背离主要表现为:(1)股东不经债权人同意,改变举债资金的原定用途,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要高的新项目,增大偿债的风险,从而降低债权人的负债价值。若高风险投资成功,额外的收益归股东独享;若高风险投资失败,企业破产,债权人却要和股东共同负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股东不经债权人同意,迫使管理当局发行新债券或举措新债,增大到期不能偿债的风险,致使旧债的价值降低,从而损害原债权人的利益。

债权人常采取下列措施来减小损失:(1)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比如,在合同中规定资金用途,在旧债未偿之前不得发行新债或限制发行新债。(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当债权人发现公司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意图时,采取收回债权和不再给予新的借款的措施,从而保护自身利益。(3)法律保护。破产时优先接管,优于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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