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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性质与社会形态相关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几千年来社会形态更替和法制更替的规律表明,法的性质取决于一定社会形态,有什么性质的社会形态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律。相反地,有什么性质的法律就证明产生它的什么性质的社会形态,而不会“牛身上长出羊毛来”。拿破仑是革命的恐怖主义对这次革命所公开宣布的资产阶级社会及其政治的最后一次战斗的体现。他决定承认和保护这一基础。

法的性质与社会形态相关

1.有什么性质的社会形态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律

奴隶制社会形态,要求奴隶制法与之相适应,封建制社会形态,要求封建制法与之相适应,雇佣劳动制社会形态,要求雇佣劳动制法与之相适应。几千年来社会形态更替和法制更替的规律表明,法的性质取决于一定社会形态,有什么性质的社会形态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律。

相反地,有什么性质的法律就证明产生它的什么性质的社会形态,而不会“牛身上长出羊毛来”。

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

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42页。

奴隶主和奴隶——是第一次大规模的阶级区分。前一集团不仅占有一切生产资料,即占有土地和当时还很原始的工具等等,并且还占有人。这个集团就叫做奴隶主。从事劳动并把劳动果实交给别人的人则叫做奴隶。

列宁:《论国家》,

《列宁全集》(第1版)第29卷第433页。

在奴隶制度等等的条件下,不存在由于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产品先要转化为货币而产生的假象,因此看得很清楚,奴隶作为工作报酬取得的东西,实际上不是奴隶主的“预付”,而只是奴隶的物化劳动中以生活资料的形式流回到奴隶手中的部分。

马克思:《资本论第四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97页。

封建时代所有制的主要形式一方面是地产和束缚于地产上的农奴劳动,另一方面是拥有少量资本并支配着帮工劳动的自身劳动。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8页。

这种生产关系就是:土地为大土地占有者即地主所瓜分;地主把这种土地分一块给农民,以便剥削他们,于是土地好像是实物工资,它为农民提供必需品,使农民能够为地主生产剩余产品;它是一块使农民为地主服劳役的土地。

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

《列宁全集》(第1版)第l卷第168页。

为要说明封建的财产关系的消灭,现代历史学家就必须指出现代运动的特征,这就是在运动的进程中,正在形成的资产阶级已达到这样的程度:其生活条件已充分发展,它完全可以消灭一切封建等级和它自己先前的封建生存方式,因而也可以消灭这些封建等级赖以进行生产的封建生产关系。可见封建财产关系的废除和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建立绝不是由一种从一定的理论原则即自己的核心出发,并从此进一步做出结论的学说中产生出来的。相反,资产阶级著作家在资产阶级同封建主义进行斗争的时期提出的原则和理论无非是实际运动在理论上的表现,同时可以精确地看出,这种理论上的表现以其所处实际运动的阶段的不同而反映出空想主义的、教条主义的、学理主义的程度也往往不同。

马克思:《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52~353页。

对于手工工场和大工业发展的最初阶段来说,除了私有制,不可能有其他任何所有制形式,除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不可能有其他任何社会制度。只要生产的规模还没有达到既可满足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又有剩余去增加社会资本和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就总会有支配社会生产力的统治阶级和另外一个阶级即贫穷和被压迫的阶级存在。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65页。

如果封建主说他们的剥削方式是和资产阶级的剥削方式不同,那只是他们忘记了他们本来是在完全不同的、目前已经过时了的情况和条件下进行剥削的。如果他们说在他们的统治下并没有出现过现代的无产阶级,那只是他们忘记了现代的资产阶级正是他们那个社会制度的必然产物。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92页。

私有制不是一种简单的关系,也绝不是什么抽象概念或原理,而是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总和(不是指从属的、已趋没落的,而正是指现存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既然所有这些资产阶级生产关系都是阶级关系,(这是亚当·斯密或李嘉图的每一个学生都应当知道的,)那末,这些关系当然只有在各阶级本身和他们的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以后才能发生变化或根本消灭;而阶级间的关系的变化就是历史的变化,是整个社会活动的产物,总之,是一定“历史运动”的产物。

马克思:《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52页。

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和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政治制度,即资产阶级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71页。

在执政内阁时代,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浪潮迅速高涨起来。于是出现了创办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热潮、发财致富的渴望、新的资产阶级生活的喧嚣忙乱,在这里,这种生活的享受初次表现出自己的放肆、轻佻、无礼和狂乱;法兰西的土地得到了真正的开发,土地的封建结构已经被革命的巨锤打得粉碎,现在无数新的所有者以第一次出现的狂热对这块土地进行了全面的耕作,解放了的工业也第一次活跃起来;——这就是刚刚诞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生活的某些表现。资产阶级社会的真正的代表是资产阶级。于是资产阶级开始了自己的统治。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7页。

在自由竞争这种社会状况下,每一个人都有权经营任何一个工业部门,而且,除非缺乏必要的资本,任何东西都不能妨碍他的经营。这样,实行自由竞争无异就是公开宣布:从今以后,由于社会各成员的资本多寡不等,所以他们之间也不平等,资本成为决定性的力量,而资本家、资产者则成为社会上的第一个阶级。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62页。

拿破仑是革命的恐怖主义对这次革命所公开宣布的资产阶级社会及其政治的最后一次战斗的体现。的确,拿破仑已经了解到现代国家的真正本质;他已经懂得,资产阶级社会的无阻碍的发展、私人利益的自由运动等等是这种国家的基础。他决定承认和保护这一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7页。

在改革法案把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间的对立用法律固定下来并使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之后,这个法律就永远不会被下院通过了。这个法律是在1824年通过的,它废除了以前禁止工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联合起来的一切法令。工人得到了过去只是贵族和资产阶级才有的结社的权利。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66页。(www.xing528.com)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特殊历史阶段。这种特殊性分三个方面:(1)帝国主义是垄断的资本主义;(2)帝国主义是寄生的或腐朽的资本主义;(3)帝国主义是垂死的资本主义。垄断代替自由竞争,是帝国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帝国主义的实质。

列宁:《帝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分裂》,

《列宁全集》(第1版)第23卷第103页。

帝国主义就其经济实质来说,是垄断资本主义。这就决定了帝国主义的历史地位,因为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而且正是从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垄断,是从资本主义结构向更高级的社会经济结构的过渡。

列宁:《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

《列宁全集》(第1版)第22卷第292页。

这里摘录了经典作家关于三种社会形态的论述,其中共产主义社会形态,特别是其作为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放在社会体制里面论述。

2.有什么性质的社会体制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律

应当说,法律的性质取决于一定社会形态,也取决于一定社会形态下社会体制的性质。

社会体制是社会制度的体系。在同一社会形态中,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化,社会体制也随之变化。在资本主义的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阶段,在经济上,自由竞争体制演变为垄断体制;在政治上,自由放任体制演变为限制体制。这种演变反映在法律上,由于旧法的嬗变和新法的产生,旧法体制遂演变为新的法律体制。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自身发展中,仍然存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我国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义改革时期,现在,进入了一个历史新时期。历史新时期具有新的社会体制及其新特征。

社会主义社会体制的基本点是,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按资分配。社会主义社会体制正是建立在这个基本点上。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按劳分配实际上是资产阶级法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分配。

无产阶级是专靠出卖自己的劳动而不是靠某一种资本的利润来获得生活资料的社会阶级。这一阶级的祸福、存亡和整个生存,都要看对劳动的需求而定,也就是要看生意的好坏,要看无法制止的竞争的波动而定。一句话,无产阶级或无产者阶级就是19世纪的劳动阶级。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57页。

由于在已经形成的无产阶级身上实际上已完全丧失了一切合乎人性的东西,甚至完全丧失了合乎人性的外观,由于在无产阶级的生活条件中现代社会的一切生活条件达到了违反人性的顶点,由于在无产阶级身上人失去了自己,同时他不仅在理论上意识到了这种损失,而且还直接由于不可避免的、无法掩饰的、绝对不可抗拒的贫困——必然性的这种实际表现——的逼迫,不得不愤怒地反对这种违反人性的现象,由于这一切,所以无产阶级能够而且必须自己解放自己。但是,如果它不消灭它本身的生活条件,它就不能解放自己。如果它不消灭集中表现在它本身处境中的现代社会的一切违反人性的生活条件,它就不能消灭它本身的生活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5页。

问题不在于目前某个无产者或者甚至整个无产阶级把什么看做自己的目的,问题在于究竟什么是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由于其本身的存在必然在历史上有些什么作为。它的目的和它的历史任务已由它自己的生活状况以及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整个结构最明显地无可辩驳地预示出来了。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5页。

同盟的目的: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统治,消灭旧的以阶级对立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和建立没有阶级、没有私有制的新社会。

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572页。

现在有人因害怕反社会党人法重新恢复,或者回想起在这项法律统治下发表的几篇过早的声明,就忽然想要党承认在德国的现行法律秩序下,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党的一切要求。他们力图使自己和党相信,“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而不问一下自己,是否这样一来,这个社会就会不像虾要挣破自己的旧壳那样必然要从它的旧社会制度中长出来,就会无须用暴力来炸毁这个旧壳,是否除此之外,这个社会在德国就会无须再炸毁那还是半专制制度的、而且是混乱得不可言状的政治制度的桎梏

恩格斯:《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273页。

当“宣言”出版的时候,我们不能把它叫做社会主义宣言。在1847年,所谓社会主义者是指两种人。一方面是那些信奉各种空想学说的分子,特别是英国的欧文派和法国的傅立叶派;这两个流派当时都已经变成逐渐走向灭亡的纯粹的宗派。另一方面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庸医,他们想用各种万应灵丹和各种补缀办法来消除社会弊病而毫不伤及资本和利润。这两种人都是站在工人运动以外,宁愿向“有教养的”阶级寻求支持。至于当时确信单纯政治变革全然不够而要求根本改造社会的那一部分工人,他们把自己叫做共产主义者。这种共产主义是一种还没有很好加工的、只是出于本能的、颇为粗糙的共产主义;但它已经强大到足以形成两种空想的共产主义体系:在法国有卡贝的“伊加利亚”共产主义,在德国有魏特林的共产主义。在1847年,社会主义意味着资产阶级的运动,共产主义则意味着工人的运动。当时,社会主义,至少在大陆方面,是可以进出沙龙的,而共产主义却恰恰相反。既然我们当时已经十分坚决认定“工人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所以我们也就丝毫没有怀疑究竟应该在这两个名称中间选定哪一个名称。而且后来我们也根本没有想到要把这个名称抛弃。

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90年德文版序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67~68页。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1页。

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还不能做到公平和平等,富裕的程度还会不同,而不同就是不公平。但是人剥削人已经不可能了,因为那时已经不能把工厂、机器、土地等生产资料攫为私有了。马克思驳倒了拉萨尔关于一般“平等”和“公平”的含糊不清的小资产阶级说法,指出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发展进程,说明这个社会最只能消灭私人占有生产资料这一不公平现象,却不能立即消灭“按劳动”(不是按需要)分配消费品这一仍然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列宁:《国家与革命》,

《列宁全集》(第1版)第25卷第452页。

大工业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基础,而从生产力状况的观点来看,即按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标准来看,又是社会主义经济组织的基础,它把先进的产业工人联合起来,把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联合起来。

列宁:《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1版)第32卷第224页。

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

列宁:《无产阶级在我国革命中的任务》,

《列宁全集》(第1版)第24卷第63页。

社会主义制度是完全新型的社会制度,消灭了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使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翻身解放。这就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向共产主义社会准备条件。

关于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经典作家的论述是非常明确的。当初,为什么不称“社会主义宣言”而称“共产党宣言”呢?“在1847年,所谓社会主义者是指两种人:一方面是那些信奉各种空想学说的分子,特别是英国的欧文派和法国的傅立叶派。这两个流派当时都已经变成逐渐走向灭亡的纯粹的宗派。另一方面是各种各样的社会庸医,他们想用各种万应灵丹和各种补缀办法来消除社会弊病而毫不伤及资本和利润。这两种人都是站在工人运动以外,宁愿向‘有教养’的阶级寻求支持。”1848年欧洲大革命前,社会矛盾激化到了极点,社会主义是很时髦的,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喧嚣一时。这是向“有教养”的阶级寻求支持的社会主义。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主义意味着资产阶级的运动,共产主义则意味着工人的运动。当时,社会主义,至少在大陆方面,是可以进出沙龙的,而共产主义却恰恰相反。既然我们当时已经十分坚决地认定‘工人阶级的解放只能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事情’,所以我们也就丝毫没有怀疑究竟应该在这两个名称中间选定哪一个名称。而且后来我们也根本没有想到要把这个名称抛弃。”马克思恩格斯采用“共产主义”而不采用“社会主义”,称“共产党宣言”而不称“社会主义宣言”,道理正在于此。“共产主义”“共产党”最直接最明确地表明了工人阶级的崇高理想和信仰。在《共产党宣言》发表一个半世纪之后,苏东社会主义解体,如果我们趁机把中国共产党改名为“社会党”或“民主党”“自由党”,那么我们的国家和法律就是另一番面目了。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绝不能改旗易帜,绝不能使我们的国家和法律改变颜色,这就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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