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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的纵囚政策及其反思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阳修题解“纵囚”是指唐太宗贞观年间曾经释放一批死囚,并与他们约定来年受刑之期,结果到期这些死囚如数返回而皆得赦免。论断明晰而章法严谨,其结论和建议均令人信服。而在唐太宗即位的第六年,选取死罪囚犯三百多人,太宗都放他们回家,又约定期限,让他们按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唐太宗的纵囚政策及其反思

欧阳修

题 解

“纵囚”是指唐太宗贞观年间曾经释放一批死囚,并与他们约定来年受刑之期,结果到期这些死囚如数返回而皆得赦免。这件事通常被人引用作为君主取信于民的历史例证,欧阳修在本文中则从情理和史实两个方面,指出这种记录不足为信,即使真有也不足取法。论断明晰而章法严谨,其结论和建议均令人信服。

【一段】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注释】

①唐太宗之六年:即贞观六年。

②大辟(pì):死刑。

【译文】

诚信和礼义在君子中间通行,而刑罚诛戮则施加于小人之身。刑罚重到该判死刑,本来是罪大恶极,这样的罪犯,又是小人中尤其恶劣的。宁肯为义而死,不肯随便侥幸活着,能够视死如归,这又是君子也很难做到的事情。而在唐太宗即位的第六年,选取死罪囚犯三百多人,太宗都放他们回家,又约定期限,让他们按期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拿君子都难以做到的事,来期望小人中的恶劣分子一定能够做到啊。而那些囚犯到了约定期限,却竟然都自动回来,没有一个超过期限的,这是君子都难于做到的,小人却轻易做到了。这难道近乎人情吗?

【二段】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www.xing528.com)

【注释】

①意:估计。

②贼:窥测。

【译文】

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的确是小人。但等到在上者对他们施加恩德,也可使他们变成君子。可见恩德感人之深,改变人的性情之快,竟能达到这种程度。我回应说: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得到恩德深入人心的好名声啊!怎知他放囚犯们回家,不是事先料到囚犯们希图免死,他们一定会回来,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怎知囚犯们被放回家,他们不是事先料到自动返回后必然被赦免,所以才如期返回的呢?料到他们必然回来才放了他们,是在上的太宗窥探得了下面囚犯们的隐情;料到自己必能免死才又返回,是囚犯们窃得了太宗的心事。我只看到他们上下相窥探而成就了各自的好名声,哪里真有所谓的施恩德与知信义的事呢?不然的话,太宗施恩德给天下人,到这时已经六年了,并不能使小人不犯极恶大罪,然而一天放归的小恩德却能使小人们视死如归,还坚守信用道义,我认为这个道理根本说不通。

【三段】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注释】

①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他们都是儒家尊崇的古代有道的明君。

【译文】

那么怎样做才恰当呢?我认为:放了这些囚犯,等他们自动归来时,便杀了他们,并不赦免。以后再释放同样的死囚,如果他们依旧能自动回来,这才可以知道是恩德感化产生的效应了。然而这是现实中绝对不会有的事。如果放了他们,他们又自动回来,便赦免了他们,这只能偶尔做一次;如果屡次这样,那么凡是杀人的就都免去死罪,这能成为天下的定法吗?如果不能作为定法,难道还算是天子制定的法吗?因此尧、舜、禹、汤、文、武的治世,一定是从人情出发,不用标新立异来表示高明,也不肯悖逆人情来求取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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