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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详解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货物,免征增值税,出口的其他货物实行“免、抵、退”的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详解

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

(一)“免、抵、退”办法

根据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的管理办法。

这里所称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货物,免征增值税,出口的其他货物实行“免、抵、退”的办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继续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1.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FreeOnBoard,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应扣除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①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0

其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期末留抵税额”。

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实例

以下三道例题,分别表示三种情况:一是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情况;二是没有使用免税购进料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情况;三是使用免税购进料件且征、退税率不一致的情况。

例题2-14·计算题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9%。2020年3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6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月末留抵税款3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3%-9%)=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3%-(26-8)-3=-8(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9%=18(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8(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8-8=10(万元)

例题2-15·计算题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9%。2020年5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52万元通过认证;上月月末留抵税款5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www.xing528.com)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3%-9%)=8(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3%-(52-8)-5=-36(万元)

(4)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9%=18(万元)

(5)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8(万元)

(6)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18-18=0(万元)

(7)5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36-18=18(万元)

例题2-16·计算题

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13%,退税率为9%。2020年7月的有关经营业务为: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26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3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为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1)免征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2)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3%-9%)=4(万元)

(3)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3%-9%)-4=4(万元)

(4)当期应纳税额=100×13%-(26-4)-6=-15(万元)

(5)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9%=9(万元)

(6)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9%-9=9(万元)

(7)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9(万元)

(8)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9-9=0(万元)

(9)7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15-9=6(万元)

(二)“先征后退”办法

1.外贸企业“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

(1)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出口,其出口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免征。其收购货物的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支付收购货款的同时也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商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款,因此,在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退还给外贸企业,征、退税之差计入企业成本。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所注明的进项金额和退税率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

(2)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的退税规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①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持普通发票特准退税的抽纱、工艺品等12类出口货物,同样实行销售出口货物的收入免税,并退还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销售金额]÷(1+征收率)×退税率

②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口货物,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退税率

(3)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

2.外贸企业“先征后退”实例

例题2-17·计算题

某进出口公司2020年3月出口美国平纹布2000米,进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单价20元/米,计税金额为40000元,退税率13%。

【要求】计算其应退税额。

【答案】2000×20×13%=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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