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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执行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机关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期限,为180日。

优化人民法院行政裁判执行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行政诉讼原告与行政诉讼被告都应当履行,但也都可能出现拒绝或者推诿履行的情况,因而需要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强制执行

一、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义务的执行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要判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在这样的判决中,一般都是判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在变更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判决中,一般也是判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拒绝或者拖延、推诿履行所负义务,可以对其强制执行。

1.执行主体

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也可以自己依法强制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2.执行开始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只能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开始执行,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开始执行。

行政机关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期限,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不予执行。

3.执行措施

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的强制执行措施。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情况分析,人民法院需要采取的执行措施,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冻结、划拨、提取、扣留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储蓄存款或者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财产;

(3)强制交付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财物或者票证;

(4)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5)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所指定的行为;(www.xing528.com)

(6)划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存款。

这些强制措施的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二、对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义务的执行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银行划拨

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这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应完成一定的金钱给付行为而采取的措施。除了针对应归还的罚款和应当给付的赔偿金外,还包括应当返还的财物,如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时,多收的税款、滞纳金等。如果权利人是在银行有账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通知银行将负有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账户内的存款划拨到权利人的账户上;如果权利人是在银行无账户的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则通知银行将该行政机关账户内的存款提出转交给权利人。

2.处以执行罚

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至100元的罚款。这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应完成一定的行为而采取的措施。对于行政机关应完成的一定的行政管理行为,如发给驾驶证、处理交通事故等,人民法院不能代替,因此只能采取执行罚的措施。从期满之日起,根据情节轻重,按日处以一定的罚款,一直罚到行政机关履行完义务为止。

3.提出司法建议

向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时,对与案件有关但不属于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其目的在于使有关单位堵塞漏洞,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消除不利因素。行政诉讼法要求,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4.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有关犯罪事实材料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若干解释》规定,执行组织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第一审人民法院认为情况特殊需要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第二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期限为一年。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期限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不予执行。

除以上措施外,人民法院还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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