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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动作观察记录方法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6-20~3岁婴幼儿动作发展的观察与评估表(三)等级评定法根据婴幼儿童的动作表现制订等级评定表,观察者根据观察的实际需求进行全面的记录。表6-30~6个月婴幼儿动作发展观察记录表(四)频率记录法频率记录法是指对单位时间内婴幼儿行为发生的次数进行记录。

婴幼儿动作观察记录方法优化方案

(一)日记叙述法

以日记的形式来记叙婴幼儿的动作和行为表现。日记叙述法有两种形式:一是重点记录,记录婴幼儿动作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为,或者一些新出现的行为。二是流水账型日记,就是简单地不加任何修饰地按照时间来记录儿童的行为,可以是一个时间段内的,也可以是一天或者几天的行为。

以美国谢因《一个婴儿的传记》一书中的一段描述日记为例,说明日记描述法应记载的内容:“第25天,黄昏,祖母坐在火炉旁,她把婴幼儿平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婴幼儿感到非常满意,她盯着祖母的脸。这时,我走近祖母,并坐在她身旁,把脸伏在婴幼儿身上。这样,婴幼儿不能直接看到我的脸。她努力把眼睛转向我的脸。不久,她额头和嘴唇的肌肉就出现了轻微的紧张。然后,她又把眼睛转回到祖母脸上,继而又转向了我,如此往返几次。最后,她似乎看见了我肩上的一片光,于是转动眼睛和头以便能更好地看见它。注视了一会儿,她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表情—一种模糊的初步的热情。她不再只是盯着它,而是真正地去看它。”在上述记录中,观察者以自己的侄女为观察对象进行描述记录。观察者记录了被观察对象的年龄:25天;时间:黄昏;地点:家中;情境:火炉旁;还有婴幼儿的情绪、活动、反应等。在结尾处,观察者还做了概括性总结。上述这个例子可以体现出日记描述法的优点:对被观察对象的记录较为全面、详细,可以记录被观察对象在各个方面的发展情况,可以揭示被观察对象实际的动作发展、变化的过程,加深对被观察对象的认识。观察者在一段较长的时间内进行追踪研究,能够揭示被观察对象动作发展的各个阶段的情况。

(二)列清单法

根据婴幼儿的动作发展列出观察与评估的细目,并且标出“是”或“否”两种选择,根据观察、了解进行记录并判断,选择“是”或“否”并做出记号。在列举清单法中,调查者可以通过一系列问题或陈述清单来指导新创意的开发方向,以保证创意集中于某一特定的领域。清单的形式和长度不受限制。

表6-2 0~3岁婴幼儿动作发展的观察与评估表

(三)等级评定法

根据婴幼儿童的动作表现制订等级评定表,观察者根据观察的实际需求进行全面的记录。为了避免误差的产生,观察者应当重复观察,保证记录结果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客观性。等级评定法要求观察者在观察的基础上,对行为或事件做出判断和评定。特性等级评定是在观察前先确定所要观察的内容,并按一定的标准将这些项目分为几个等级,观察时只注意观察对象的行为表现属于哪个等级,观察后按特性为被观察者的动作表现评定等级。观察需要持续一段时间,并在多次观察后做出评价。同时,需要根据选定的行为特性展开评价,然后根据婴幼儿的行为特性对照预定的行为特性做出等级评定。(www.xing528.com)

表6-3 0~6个月婴幼儿动作发展观察记录表

(四)频率记录法

频率记录法是指对单位时间内婴幼儿行为发生的次数进行记录。如:婴幼儿每小时翻身次数;每天翻身次数;每周翻身次数等。对行为发生频率的记录,是建立在对行为发生次数进行观察的基础之上的。但与次数记录有所不同的是,频率的记录中每次观察持续的时间可以不同。当观察持续的时间固定不变时,可以直接报告每次观察到的行为发生的次数,当观察持续的时间不固定时,可以以每次行为发生的次数除以每次观察所持续的时间,得出行为发生的频率。这种记录方式的优点是将行为发生的次数转换成一种单位值,相对于次数数据,频率数据是可以相互做比较的。

表6-4 频率记录法案例

(五)实况详录法

实况详录法指在一段时间内(如1小时或半天)持续地、尽可能详细地记录被观察对象所有的行为表现,包括与环境及他人的相互作用和互动。在使用实况详录法时,观察者无选择地记录被观察对象行为系列中的全部细节,获得对这些行为详细的、客观的描述,而不做主观推断、解释和评价,犹如描绘一幅反映现实情况的全景系列图。由于对详细记录的要求较高,一般难以做手工记录,所以较多地使用摄像技术将现场实况全部录下来,以后再做处理。如:将婴幼儿的一天的活动用视频记录下来,然后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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