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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专利行为的现状与特征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2000年第二次修改了专利法后,中国境内的外资和本土专利申请年增长率已高达23%。最后,中国地区专利申请分布不均衡。因此,在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中国政府三次修改了《专利法》。

中国企业专利行为的现状与特征

自从1985年4月中国通过了第一部专利法以后,中国的专利增长率以每年超过15%的速度快速增长。这其中不仅包括中国本土企业的专利申请,也包括了在1992年中国修订了它的第一部专利法以后,外方投资在中国以每年22%速度增长的专利申请。在中国2000年第二次修改了专利法后,中国境内的外资和本土专利申请年增长率已高达2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数据显示,从1985年到2010年12月,中国境内已提出了超过703万项的专利申请。国外学者对中国专利的这种爆发式增长现象称之为“专利大爆炸”(Hu&Jeffson,2009)[11]。中国发生的这种专利大爆炸现象主要呈现出以下几种特征:

首先,中国的专利申请不仅呈现出爆发式增长,专利申请构成也呈现出明显的变化。从投资方来源上看,在中国的专利大爆炸中,国内专利,尤其是国内发明专利所占的申请比重日益提高。在中国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内投资所申请到的专利超过10万件,占总比重66%,比上年同期增长30%,高于中国专利授权总体增长率。

其次,从专利申请内容上看,中国的专利申请政策有所变化,授权重点从以往的不区别对待向发明专利转变。在之前的专利法中,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这三种专利的政策差异有限。某些专利代理机构、个人、企业利用政策空白骗取政府资助,申请了大量作用有限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随着中国专利增长速度的稳步提高,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逐渐开始对这三种专利申请区别对待,将关注重点慢慢放在了发明专利上面。在2012年前三季度中,中国国内的发明专利申请比2009年同期增长了10%;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42.3万件发明专利申请中,共授权了16.4万件,比例高达38%;发明专利授权相对上一年同期增长28%,也远超过中国专利总增长率22%。

再次,中国的专利申请每年递增,国内申请专利所占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国外专利申请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2006年,中国的国外专利申请13 295件,占总量的6.6%;2007年,中国的国外专利申请13 993件,占总量的5.2%;2008年,中国的国外专利申请14 284件,占总量的4.6%;2009年,中国的国外专利申请11 688件,占总量的3.3%;2010年,中国的国外专利申请112 858件,占总量的9.2%。从1985年到2010年,中国的国外专利申请1 037 114件,只占总量的14.7%。这体现出国内企业、机构等在我国专利申请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最后,中国地区专利申请分布不均衡。从专利申请授权状况来看,我国各区域专利申请授权分布非常不均衡。广东、江苏、浙江三个省份长年占据全国专利申请授权前三强,这三个省份每年专利申请授权所占全国总量的百分比逐年提高,2009年是49.9%,2010年是50.3%,2011年更是增加到51.9%;与此同时,专利申请授权较少的省份,像宁夏、海南、青海、西藏和澳门等省份和地区从1985年到2011年所占比例合计仅为总量的0.39%,而且有逐年下降趋势,2009年占0.44%,2010年占0.30%,2011年占0.24%。如表1-1所示,中国各地区专利申请授权分布极不均衡。

表1-1 1985—2011年国内各地区专利申请授权情况

资料来源:由知识产权局统计。(www.xing528.com)

针对中国发生的专利大爆炸现象,在宏观方面从经济上或政策上存以下解释:

第一,中国逐年递增的研发费用有可能创造出更多专利化的新知识。依照国民研发支出与GDP的比率得出的国家研发强度,中国是目前世界上低收入或中低收入国家中少数几个研发强度相对较高的国家。中国的研发强度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不足0.5%,上升到2000年的1%左右,再上升到2004年的1.35%。

第二,在过去年几十年中,蕴含着众多新技术的国外直接投资(FDI)已经慢慢进入了中国的各个地区和各行各业,潜在为中国国内企业提供了关于模仿和创新的各种机会和途径;同时,这些国外直接投资在中国的竞争行为进而又刺激着中国国内企业的专利研发行为。

第三,虽然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制定起步相对较晚,但中国政府正在逐步完善相关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努力为中国企业的专利行为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氛围。首先,随着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政府自身逐渐了解到现有制度的不完善;其次,随着外资企业进入中国并拓展和改造着中国的制造业,他们也在不断要求中国政府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最后,随着中国进入WTO,在国际贸易中外国政府和公司对法律武器的使用,也使中国政府和企业逐渐意识到专利法的战略地位。因此,在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中国政府三次修改了《专利法》。

尽管这些宏观因素在某种程度上给予了自1985年以来中国发生的专利大爆炸现象以部分解释,但同样存在着以下方面的不足:

第一,中国的专利大爆炸发生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相对较弱,各项法律制度相对不完善的背景下。虽然在1992年、2000年和2008年,中国三次修改了专利法,包括拓展新的专利保护视角和引入新的专利保护机制,可以为中国的专利大爆炸提供一定的解释。但相对于西方国家来说,中国的专利法和专利保护制度仍然有待健全,远远没有达到保护私有知识产权的要求。2007年9月9日,在美国出台了两项抵制中国限制美国电影、音乐、书籍软件进入本国市场的法案后,国际先驱论坛报美国贸易代表Susan Schwab评论“盗版和伪造在中国依然非常高”。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被认为是刺激专利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国弱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下发生的专利爆炸现象使探索中国专利大爆炸的原因极富趣味性。

第二,中国的研发投入与专利弹性系数远低于其他西方国家。虽然中国的研发强度在逐年提高,但总体仍然停留在一个较小的比例。按照Hu和Jefferson(2009)[11]的估计,中国的研发投入与专利弹性系数仅有0.066,最多0.3;而美国公司则被估计为0.87(Hausman,Hall和Griliches,1984)[12],0.61(Pakes和Griliches,1980)[13]和0.989(Hall和Ziedonis,2001)[14];法国制造企业则为0.8(Crepon和Duguet,1997)[15];德国公司则为0.9(Licht和Zoz,2000)[16]。研究认为,中国的研发投入仅能解释其24%的专利行为,这为我们探索影响企业专利产出的外部因素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空间(Hu和Jefferson,20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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