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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与专利法概述,专利制度具有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利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等具体的法律制度。

专利权与专利法概述,专利制度具有的基本特征

一、专利权与专利法概述

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对其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经济的手段来保护、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是依据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经过审查和批准,授予专利权,同时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公之于世,使发明创造者享有独占实施该发明创造的权利,以此来保护发明创造者的利益和促进发明创造的信息交流。专利制度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法律保护。以法律手段保护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是专利制度的基本目的。通过专利法规定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条件、范围和程序,确定专利权的基本内容,并以法律的强制力保障专利权人能正常行使专利权,使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受到追究,从而保护发明创造人的合法利益,鼓励其积极创造,此乃建立专利制度的主要目的。(www.xing528.com)

2.科学审查。专利授权机关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进行科学审查,以判断其是否具有专利性,保证专利质量,审查的依据是专利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性规定。

3.技术公开。专利申请人必须通过专利申请文件充分公开其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使社会了解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监督专利权的授予,同时也为公众提供发明创造的信息和利用发明创造的途径。

我国于1980年1月成立了中国专利局,负责专利权的审查及管理工作,1998年在此基础上专门成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使之成为国务院主管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直属机构。1984年3月《专利法》颁布并于1985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专利法的颁布和施行是我国专利制度建立并开始运作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专利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国际技术贸易的迅速发展,专利制度在国际科技及经济交流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为适应科技发展和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我国先后于1992年、2000年对《专利法》进行了两次修订,这在我国立法史上是不多见的。2000年8月25日修订,2001年7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以及国务院2002年12月制定、2003年2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实施细则》是当前我国调整专利权的确认、转让、利用、保护等社会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专利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的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的保护等具体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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