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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州优化互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谓“各隶所管州、府”,在实际上是由边州政府具体领导。是故中央政府对“互市”有严格的管理法规。凡边州的官设“互市”必须经过中央朝廷批准。凡缘边诸州的“互市”场所由官府专设并严格管理。凡官方“互市”所得牲畜要详细登记并上报。

边州优化互市管理制度

所谓“互市”,是古代中国中央王朝与边境地区各民族、外邦之间通商贸易(互相开放边境关市)的通称。西汉初年同南越、匈奴通商,是最早的“互市”(匈奴以牲畜交易汉朝的铁、铜、陶、木、漆、石等器具与黄金、服饰、丝织品等)。其“互市”市场的设立、开放或关闭,皆与当时的政治军事经济局势演变直接相关[10]。换言之,古代中原王朝的边境“互市”并非单纯的经贸往来,而是包括了“朝贡贸易”、边州(陆路交通出入所经)官方互市与汉蕃民间贸易、国内诸蕃族商人贸易等复杂内涵的“国家政治经济活动”。

1.中央政府“互市”管理机构

据《隋书》卷二十八《百官志下》:隋文帝时,设立了专门的互市管理机构——交市监;隋炀帝时改为互市监,隶属鸿胪寺四方馆(设于东都洛阳建国门外)。四方馆有四方(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使者各一人,“掌其方国及互市事”;每一使者署下设有互市监、副监、参军各一人,互市监及副监“掌互市”,参军掌“出入交易”。唐朝初年,沿承隋制设交市监。

据《唐六典》卷二十二《少府监·诸互市监》:

汉、魏已降,缘边郡、国皆有互市,与夷狄交易,致其物产也。并郡、县主之,而不别置官吏。至隋,诸缘边州置交市监,视从第八品;副监,视正第九品。皇朝(唐)因置之,各隶所管州、府。监加至从六品下;改副监为丞,品第八下。(武后)光宅中,改为通市监,后复旧为互市监。诸互市监各掌诸蕃交易之事;丞为之贰。

又据《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三·少府监·诸互市监》:“掌蕃国交易之事。隋以监隶四方馆。唐隶少府。贞观六年(632),改交市监曰互市监,……”其组织机构如表2所示:

尚书省户部金部司对诸互市监有“节制”权责。据《唐六典》卷三《户部·金部司》:金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主事三人,从九品上。“金部郎中、员外郎掌库藏出纳之节,金宝财货之用,权衡度量之制,皆总其文籍而颁其节制。……凡有互市,皆为之节制。”

表2

按:诸互市监是少府监的下属机构,即中央政府负责边州对外贸易的派出机构。所谓“各隶所管州、府”,在实际上是由边州政府具体领导(负有外交、互市管理等职责)。

2.边州“互市”管理法规

隋唐时期与四方诸蕃的“互市”场所,主要设在“边州”(边境地区,也是军事防御之地)[11]。是故中央政府对“互市”(场所、时间、商品种类与价格等)有严格的管理法规。

(1)凡边州的官设“互市”必须经过中央朝廷批准。据《隋书》卷八十四《北狄传·突厥传》:隋文帝开皇八年(588),“突厥部落大人相率遣使贡马万匹,羊二万口,驼、牛各五百头。寻遣使请缘边置市,与中国贸易,诏许之。”

据《唐会要》卷九十四《吐谷浑》:唐高祖武德八年(625)正月,“吐谷浑、突厥各请互市,诏皆许之。先是,(隋末唐初)中国丧乱,民乏耕牛,至是资于戎狄,杂畜被野”。(www.xing528.com)

据《新唐书》卷五十《兵志》:唐玄宗开元十五年(727),漠北后突厥汗国款塞,“岁许朔方军(治今宁夏吴忠市)西受降城(今内蒙古乌拉特中旗乌加河镇奋斗村古城遗址。控扼狼山石兰计山口交通)为互市,以金帛市马”。

据《资治通鉴》卷二一三:开元十九年(731)九月,吐蕃遣使入唐,“请于赤岭(今青海湟源县西日月山)为互市;许之”。又据同书卷二三九:唐宪宗元和十年(815)十一月,“吐蕃款陇州(今陕西陇县)塞,请互市,许之”。

(2)凡缘边诸州的“互市”场所由官府专设并严格管理。据唐开元《关市令》:

诸外蕃与缘边互市,皆令互市[监]官司检校。其市四面穿堑及立篱院,遣人守门,市易之日卯(日出)后,各将畜产俱赴市所,官司先与蕃人对定物价,然后交易。诸私共(私下与)诸蕃交易为人纠获者,二分其物,一分赏纠人,一分没官。若官司于共所部捉获者,皆没官。

据《唐六典》卷三《户部·金部司》:“诸官私互市,唯得用帛练、蕃彩,自外并不得交易。其官市者,两分帛练,一分蕃彩。若蕃人须籴粮食者,监司斟酌须数,与州司相知,听百姓将物就互市所交易。”

据《唐律疏议》卷八《卫禁律》“赍禁物私度关”“越度缘边关塞”条:

疏议曰:若共化外(政令教化未达之地)蕃人私相交易,为市买、博易,或取蕃人之物及将物与蕃人,计赃一尺徒二年半,三匹加一等,十五匹加役流。……越度缘边关塞,将禁兵器私与化外人者,绞;……

(3)凡官方“互市”所得牲畜要详细登记并上报。据《唐六典·少府监·诸互市监》:

诸互市监各掌诸蕃交易之事;丞为之贰。凡互市所得马、驼、驴、牛等,各别其色,具齿岁、肤第,以言于所隶州、府,州、府为审闻。太仆[寺]差官吏相与受领,印记。上马送京师,余量其众寡,并遣使送之,任其在路放牧焉。每马十匹,牛十头,驼、骡、驴六头,羊七十口,各给一牧人。若非理丧失,其部使及递人,改酬其直。其营州(今辽宁朝阳市)管内蕃马出货,选其少壮者,官为市之。

按:①北方地区缘边“诸蕃”多为游牧族类,其牲畜是中原王朝“互市”的主要商品(尤以良马最为重要),称“绢马互市”。②所谓“若蕃人须籴粮食者”,听百姓“就互市所交易”,即官方“互市”允许百姓参与。③凡官方“互市”有专设场所、规定的交易日期和开市时间,其交易物价由官方与蕃人首领“对定”(相互商议确定)。④凡边州“互市”交易皆有“互市牙郎”(经纪人兼翻译)[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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