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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公民德性的培养之路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治做为公民德性养成的路径,既包括自身的自治,即基于对人格平等的认同而将“守法”做为其内心道德律令而规范自身生活;还包括公民自身对社会本身的参与,这也是公民努力成为optimus civis(立法者)的前置条件,即亚里士多德所洞见的,“共同的关心就要通过来建立制度,有好的法律才能产生好的制度……假如有人希望通过他的关照使其他人变得更好,他就应当努力懂得立法学……立法学是政治学的一部分”[2]315-316。

自治:公民德性的培养之路

由于我国初中等教育的升学导向,法学本科生在接受高等教育前鲜有机会管理自身和真正意义上参与到班级生活的建设中来。自治做为公民德性养成的路径,既包括自身的自治,即基于对人格平等的认同而将“守法”做为其内心道德律令而规范自身生活;还包括公民自身对社会本身的参与,这也是公民努力成为optimus civis(立法者)的前置条件,即亚里士多德所洞见的,“共同的关心就要通过来建立制度,有好的法律才能产生好的制度……假如有人希望通过他的关照使其他人(许多人或少数几个人)变得更好,他就应当努力懂得立法学……立法学是政治学的一部分”[2]315-316

“治大国如烹小鲜”,欲培养法学本科生日后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需先从法学本科生自身所归属的共同体——班级、宿舍生活的参与着手。一方面,需要突破宗法社会差序格局下的特权与身份歧视对当前大学生的不利影响。如以班级自治实验为例,仍然存在着“官本位”对班级自治的不利影响,甚至有的班委会存在着班委集权压制班级成员的现象;另一方面,还需要与大学生自治生活相结合如结合当前的志愿者活动,进行宪法精神宣传、关注社会公益保护;以运行良好的模拟法庭模式进行诸如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演练,在角色扮演过程中体会宪法精神对守法公民塑造的要求;进行案例与无领导小组讨论相互结合的教学改革,结合当前宪法热点问题进行案例演练,促进大学生培养自主、互动型学习方式;深入大学生自治生活的实践,从指导围绕班级自治章程制定的班自治生活的检讨与宿舍和谐生活的探讨,;再到围绕《罗伯特议事规则》来组织会议,在自治生活层面进行实操,促进了法学本科生公民德性的养成。(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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