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探索与发展历程

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探索与发展历程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提出“民主是生命”的思想,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出了“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命题,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探索与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中国革命历史经验和新中国面临的历史任务,逐渐形成了“民主新路”的基本制度框架:提出并创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并创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和建立健全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坚决反对和防止官僚主义及特权思想。1949年1月1日,毛泽东第一次正式宣布,中国人民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1]。毛泽东从中国的实际出发,选择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成功地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成为我国的政治制度。毛泽东提出并创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基于中国社会阶级关系的基本特点的考虑。实践证明,政治协商制度符合中国国情,在发展人民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已经发挥和正在发挥其他组织形式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正确处理少数民族问题,建立和发展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毛泽东主张党内民主制,要切实发扬党内民主,广开言路,让人讲话。要重视从制度上健全党内民主,要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制、党委制——党委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毛泽东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指出“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基础上的民主”[2],这就是民主集中制。他认为,没有民主,不从群众中集中正确的意见,就不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使党的政策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反映群众呼声,避免犯主观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在民主基础上要有集中,党内要有铁的纪律,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毛泽东提出要牢记“两个务必”,反对官僚主义,认为官僚主义的实质是一种特权的思想和作风。要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就要建立良好的党群和干群关系,要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要根治官僚主义,重要的是要扩大民主,尤其是要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加对国家的管理和监督;要防范和反对官僚主义,必须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进领导方法。他要求党员干部要永远做人民的勤务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着力思考和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重新恢复和建立法制,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建设党内民主和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建立权力制约监督机制。邓小平主张加强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3]。拨乱反正后法制建设的当务之急是重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0年8月,邓小平正式向中央政治局提出了修订宪法的建议,1982年12月,修改后的宪法经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国的法制建设步入正轨。邓小平认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核心就是克服官僚主义,避免权力过分集中,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废除特权。为解决领导干部终身制问题,邓小平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身体力行。邓小平主张恢复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主要体现在四方面:思想上,把民主看作是“解放思想的重要条件”;组织上,实现党内民主的关键是“党要有党规党法”;政治上,要在党内重新开创“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领导方式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接班”的原则。邓小平认为,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他总结经验并提出了制约监督机制。首先用制度制约权力。邓小平比较了思想作风问题与制度问题,认为制度问题比思想作风问题更重要,要从体制层面和制度角度来考虑对权力的制约问题。其次用法律制约权力。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领导能力,要以法制权,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再次用民主制约权力。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对授出去的权力进行制约监督:其一人民代表大会的制约监督,其二政治协商会议的制约监督,其三群众监督,其四舆论监督。又次党内制约监督权力。党内要切实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从高级干部做起,要把好用人关,提高干部素质,有纪委监督、党委会内部监督、党内上下级互相监督和党组织生活会监督等。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探索并推进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1996年2月,江泽民同志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思想。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目标“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4]。在2002年“5·31”重要讲话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优势。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新路:提出“民主是生命”的思想,阐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出了“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的命题,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继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以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重要思想,彻底巩固了民主至高无上、不可动摇的地位。把基层民主上升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把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5]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由一条基本规律和四项基本制度构成,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框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www.xing528.com)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6]这一政治发展道路有科学的指导思想、严谨的制度安排、明确的价值取向、有效的实现形式和可靠的推动力量;这一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了确认和体现,其精神实质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战略定力。如果政治定力不足,政治自信不够,走偏了方向,不仅政治文明建设很难搞好,而且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损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有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56个民族,我们能照谁的模式办?谁又能指手画脚告诉我们该怎么办?”[7]“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8]要保持政治定力,“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9]。

建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10]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它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极大地丰富了民主的形式、拓展了民主的渠道、加深了民主的内涵。“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实践,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11]它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需要,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是适合中国国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重要民主形式。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制定了路线图、施工图,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描绘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法治道路,其关键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形成完备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