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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内部矛盾变敌我矛盾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防止夏姬被地位、权力在自己之上的人夺走,申公巫臣没少施计谋少费口舌。巫臣则瞒着楚方,向夏姬之兄郑襄公送下了聘礼。子重是以怨巫臣。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子重、子反以通敌罪严加惩处,不仅夷其族人,连毫无关联的夏姬前夫之家也不能幸免,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巫臣逼到了敌对的位置上去,矛盾因此而激化为对抗。

《左传》:内部矛盾变敌我矛盾

二十七、内部矛盾怎样变成敌我矛盾——巫臣教吴叛楚

本篇选于《成公七年》(前584)。

在选文二十四中讲到楚庄王灭陈又复陈的故事,阅读本篇,可先参阅该篇的题解,因为本篇的故事与该篇有一定的承续关系。

左传》在《成公二年》中回顾了9年前楚庄王灭陈以后围绕着夏姬而发生的一些花絮绯闻。夏徵舒被杀以后,夏姬自然就落入楚军之手。据说她的妖冶美貌倾倒了楚国君臣,公开表示想要得到她的有楚庄王和司马子反(即公子侧),暗中垂涎的至少有一个申公巫臣。为了防止夏姬被地位、权力在自己之上的人夺走,申公巫臣没少施计谋少费口舌。他知道庄王最看重的是在诸侯中的好名声,就单刀直入,用“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一番大义凛然的说教,击中了庄王的要害,庄王只得表示作罢。对于子反,他换了个手法,竭力夸大夏姬是个“不祥”的女人:把她哥哥郑灵公当上国君不到一年就在公室内乱中被杀,她前夫陈御叔短命早死,陈灵公、夏徵舒先后死于非命,孔宁、仪行父二卿逃亡国外,种种倒霉事儿一股脑儿统统算在夏姬“不祥”身上。又是“人活一场不容易,难道要为一个女人把命搭上”,又是“天下美妇人多的是,何必非要这个夏姬”,连吓唬带哄骗把子反说得满腔热火化作一汪冰水。不过申公巫臣自己也没得手,楚庄王作主,把夏姬赐给了连尹(楚国官职名)襄老。襄老第2年在邲之战中阵亡,其子黑要又按当时落后风俗把夏姬继承下来占为己有。

申公巫臣心不死,必欲得之而后甘心。他设法与夏姬暗通款曲,要她借口襄老已死,设法回娘家郑国,自己再向郑国行聘娶她。夏姬本来对自己被当作货物一样赐给襄老,且老子一死又转手到儿子那里深感屈辱,见申公巫臣要正式娶她,颇觉有了人的尊严,心里自然愿意,便经庄王允准后回到郑国。巫臣则瞒着楚方,向夏姬之兄郑襄公送下了聘礼。他知道若公然娶夏姬回楚国,不但庄王面上不好交代,子反这一头也摆不平,必将难以见容。左思右忖,只有等机会一旦到来,不惜抛弃官职,离乡背井,投向异国他乡,才是与夏姬比翼双飞,过浪漫日子的唯一出路。直到庄王过世,共王即位,总算在第2年得了个出使齐国的差事。他随身带上所有的可带家产,完成使命以后,归途特意不经宋国而走郑国,在那儿支派副使回楚复命,自己则会同夏姬奔往晋国去了。靠着熟人郤至向他族伯郤克(时任晋国执政)说情,谋得个邢邑大夫之职,定居下来。

子反听到这个消息大为恼火,建议楚共王向晋国送重礼,请晋国不给巫臣任何官做。楚共王当时才12岁,却很有主见,认为巫臣对先君庄王还是尽忠的,如今为了夏姬,事情做得虽然离谱,但若晋国认为他有用,恐怕送上重礼也不会不用他,如果他无益于晋,那不送礼也会被晋国抛弃。事情本来可以这么不了了之的,可令尹子重、司马子反却为了与巫臣各有私隙,采取了一系列极端的做法,把矛盾激化了。别看这是一件由女人引起的不大点事儿,但造成的结果却削弱了楚国,影响了春秋中后期历史发展的走向,因而是由小事引发的关键性重大事件

楚围宋之役(1),师还,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2)。王许之。申公巫臣曰(3):“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4),是以为赋(5),以御北方(6)。若取之,是无申、吕也(7),晋、郑必至于汉(8)。”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9),巫臣止之(10),遂取以行(11)。子反亦怨之。

及共王即位(12),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13),而分其室(14):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15),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16)。巫臣自晋遗二子书曰(17):“尔以谗慝贪婪事君(18),而多杀不辜(19),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20)。”

巫臣请使于吴(21),晋侯许之(22)。吴子寿梦说之(23)。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24),舍偏两之一焉(25)。与其射、御(26),教吴乘车,教之战陈(27),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28),使为行人于吴(29)。吴始伐楚、伐巢、伐徐(30),子重奔命。马陵之会(31),吴入州来(32),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33),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34)

对于巫臣的为人,年轻的楚共王评价得还是最为公允的:“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成公二年》)意思是说,巫臣在取得夏姬这个问题上有点不择手段,为自己算计得也太过分了;但是他在国家大事上为先君庄王出谋划策则是忠心耿耿的。这个鉴定优点不抹煞,缺点不掩盖也不夸大,做得相当客观。但是,重权在握的令尹子重和司马子反私心却重了点,在处理巫臣的问题上不仅心胸褊狭,感情用事,而且干脆是发泄私愤,满足私欲。你巫臣不是日子混得挺潇洒吗?我就把你同族之人斩尽杀绝,家财私分一空,叫你出去了再也回不来。令尹相当于后世的宰相,肚里撑不得船,这宰相怎么能做得好。要知巫臣之举,并非叛逃,用他自己的话说,不过是“好色为淫”罢了。政策如果宽松点,在道德上作些谴责,就可以了。甚至宽容到家,听之任之也并无不可,反而能起以德服人之效,巫臣自己也会对故国故人怀有负疚之感。毕竟为一个女人耍尽花招擅离职守避居他国,并不是男子汉能引为自豪的事。子重、子反以通敌罪严加惩处,不仅夷其族人,连毫无关联的夏姬前夫之家也不能幸免,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巫臣逼到了敌对的位置上去,矛盾因此而激化为对抗。

执政为私,不能以德服人,实是统治者治国之大忌。在这一点上,楚庄王就高明得多。他夜宴群臣,殿烛忽灭,顿时一片漆黑。这时有个臣子借酒意趁黑做了件不体面的事,据《韩诗外传》说,是牵了王后的衣服;据《说苑·复恩》说,是扯了楚王身边美人的衣服。这位王后或美人也很机警自重,立即还手拉断了此人的冠缨,并向庄王“举报”。庄王却不动声色,命令所有在场臣子一律把自己冠缨扯断,烛明以后继续宴饮尽欢,轻轻把那好色的臣子遮盖过去。后来在一次战役中,楚军中有一人出死力冲锋陷阵,庄王问他,他说:“臣,先殿上绝缨者也。”这个断缨却嫌的故事,出于传说,未必信史,但生动地刻画了楚庄王处理君臣关系能以德服人,因而调动了人的最大积极性。

巫臣恨的只是子重、子反,但他削弱的、为害的却是生他养他的楚国。从这一点讲,他比之3个世纪以后同是屈氏一族的大诗人屈原,在精神上和人格上就要逊色很多,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了。

庄王死后,楚国仍保持强大。晋虽于鲁成公二年(前589)在鞌之战中击败齐国,军威大振,但起初几年里始终不敢正式挑战楚国的霸主地位。如楚以阳桥之役救齐,晋国不得不避开楚师,因为“畏其众也”。楚遂在鲁之蜀地大会13国诸侯而盟之,风头完全压倒了取得鞌之战胜利的晋国。直到巫臣为晋通吴,助吴崛起,教吴叛楚,才牵制了楚国的侧翼,使晋、楚力量对比发生微妙的变化。两国在鲁成公十六年(前575)发生的鄢陵之战,终于以楚军宵遁的失败方式结束,从而出现了所谓“晋厉公争霸胜楚”的转折(其实当时晋厉公年尚幼少,战事由栾书、士燮指挥)。

鄢陵之战之后38年,蔡国的声子(公孙归生)在观察了晋、楚关系以后,曾指出了一种人材流向方面的现象:“虽楚有材,晋实用之。”他举出5个例子,说明“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于四方而为之谋主,以害楚国,不可救疗”的道理(《襄公二十六年》),其中就有巫臣。楚国的国内矛盾没有处理好,掌权者用过分严酷的手段制裁异己,迫使一部分相当优秀的人材为了逃命而流失到国外,结果被晋国加以利用。由于这些人对楚国十分了解,他们替晋国出的主意往往击中楚国的要害,故而反过来给楚国造成极大的麻烦和伤害。巫臣兴吴,还是为了晋国的利益;后来楚平王杀伍奢、伍尚父子,逼伍员(子胥)逃亡国外,最后来到吴国,成为吴王阖闾夺得王位、整军经武、攻打楚国、直入郢都、几乎灭楚的主要谋臣。楚国不能保持强大,是与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得不到妥善处理,形不成合力,反而因激化、对抗而造成人材外流,为敌国所用而危害自身分不开的。

附带讲几句有关巫臣和夏姬的事。刘向《古列女传》把夏姬编入《孽嬖传》,把她描写为“其状美好无匹,内挟技术,盖老而复壮者”,“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还有些夸大失实的话,这里就不引了。夏姬的确驻颜有术,试想她初嫁陈御叔时,再早婚也得15岁吧;算是第2年即得贵子,待夏徵舒长大,能射杀生母之情夫陈灵公而自立为君,恐怕没有18岁以上是做不出来这等大事的。隔了一年楚庄王灭陈杀徵舒,此时之夏姬,年龄从极小处说,也得有35岁了,而居然使后宫佳丽成群的楚庄王、权势可任择国中美女的司马子反和见过世面的申公巫臣都争着要得到她,可见确是个“足以移人”的“尤物”(《昭公二十八年》)。巫臣最后娶她到手,又在整整九年以后。这时的夏姬,至少已有44岁,再“其状美好无匹”,到了这个年龄,即使风韵犹存,恐怕也难免色有所衰了。而巫臣仍然痴心不改,锁定前约,心甘情愿为她弃官别国,适彼乐土,也可算是个多情而有信的人了。夏姬往时绯闻乃至丑闻不断,而自从心许巫臣,回郑国静候聘娶,数年之间,再无风流轶事节外生枝,可见生活最终也教会了她如何为人妻了。

【注释】

(1) 楚围宋之役:指鲁宣公十四年(前595)秋至次年夏围宋达9个月之久的战役。详见前一篇(选文二十六)的讲评。

(2) 子重:见选文二十六第二段注④。此时的子重已任令尹之职。申:申县。春秋初年楚文王灭申国(姜姓古国)后置县,地在今河南南阳东南。吕:吕县。春秋初楚灭吕国(姜姓古国)后置县,地在今河南南阳西。申、吕两县毗邻。赏田:对有功的人奖励赏赐的田,也称赏地。

(3) 申公巫臣:王族之同姓,屈氏,名巫臣,字子灵,也简称屈巫。时任申县大夫,故以申公冠于其名。

(4) 邑:指公邑。春秋时邑分公邑、私邑,公邑为诸侯所领有,私邑为诸侯封给卿大夫的采邑,也称食邑。

(5) 赋:指兵赋,按田赋所出的军用人力物力。

(6) 御:抵御、防御。

(7) 无申、吕:指申、吕若成了赏田或部分成了赏田,楚国就将失去防御北方的大门。

(8) 汉:汉水。

(9) 子反:见选文二十六第二段注⑤。取:同娶。

(10) 止:劝阻。(www.xing528.com)

(11) 遂取以行:详见题解。

(12) 共王:楚共王(前600—前560),名审,庄王子,在位31年。这里说的“及共王即位”,至少是在即位2年以后。

(13) 巫臣之族:指屈氏一族,包括下述之子阎、子荡及弗忌3人。清尹:楚国官职名。襄老:曾任连尹,死于邲之战。详见题解。黑要:详见题解。

(14) 室:家财。

(15) 沈尹:见选文二十六第二段注③。王子罢:又称公子罢,楚大夫,后曾代表楚国与晋厉公订立盟约。

(16) 子反取黑要……之室:黑要并非巫臣之族,他之被杀而家财遭侵吞,当与夏姬有牵连,子反迁怒而报复之。

(17) 遗(wèi):致送。二子:指子重、子反。书:信。

(18) 谗:说人坏话。慝(tè):邪恶。

(19) 不辜:无罪之人。

(20) 罢(pí):同疲。奔命:奉命而奔驰

(21) 吴:姬姓古国,奉周太王之子太伯、仲雍为始祖,春秋后期逐渐强大,有今江苏、上海市大部分和安徽、浙江之一部分。都于吴(今江苏苏州)。

(22) 晋侯:晋景公(?—前581),名獳,在位19年。

(23) 吴子寿梦(?—前561):吴仲雍之第19代孙,此时已称王,《左传》贬之为“子”。在位25年。说(yuè):同悦。

(24) 两之一卒:合两偏之一卒。一卒为战车30辆,分为两偏,每偏15辆。适:前往。

(25) 舍(shě):指留下给吴国。偏两之一:15辆战车。

(26) 与:给予。射:射手。御:驾车者。

(27) 陈(zhèn):同阵。

(28) 置:安排;也可释为留下。狐庸:巫臣前妻所生之子。

(29) 行人:参见选文二十六第二段注⑯。

(30) 巢:偃姓古国,在今安徽巢湖市。当时附楚,为楚的保护国。66年以后,鲁昭公二十四年(前518)灭于吴。徐:嬴姓古国,在今江苏泗洪南。此时附楚,为楚的保护国。72年以后,鲁昭公三十年(前512)为吴所灭。

(31) 马陵:卫国地名,在今河南范县西南,一说在今河北大名东南。战国属齐。马陵之会,指本年八月晋、齐、鲁、宋、卫、曹、莒、邾、杞9国诸侯因楚令尹子重伐郑而会师救郑,随后同盟于马陵。

(32) 州来:古国名,在今安徽凤台。此时附楚,为楚的保护国。一说春秋时已为楚邑。55年以后,鲁昭公十三年(前529)为吴所灭。楚一度夺回,旋又入吴手。吴王夫差迁蔡于此,遂改称下蔡。

(33) 蛮夷属于楚者:即指巢、徐、州来等。

(34) 通:交往,建立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上国:指中原诸华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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