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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文追求简约的方式的介绍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阳修反对“险怪奇涩之文”,追求平易的文风。前举欧阳修对宋祁行文的深奥难读不满,故意以繁代简进行嘲讽,便说明了他对古文应具有的语言风格的态度。欧阳修从中深受启发,“简而有法”的理论由此总结,并一直成为他在宋代新古文运动中的指导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不乏以行政手段推行文学革新主张的事例,而唯有欧阳修这次最为彻底,最为成功。

欧文追求简约的方式的介绍

一、欧文的追求:简而有法

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庐陵(今江西永丰县)人。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举进士,擢甲科,调西京留守推官。景祐元年(1034)入朝,为馆阁校勘。为范仲淹被贬鸣不平,写著名的《与高司谏书》,被贬夷陵令。庆历三年(1043)知谏院。后累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嘉祐二年,知贡举,进行文风改革,领导和完成了宋初的诗文革新运动。有《欧阳文忠公文集》、《六一词》,史学著作有《新五代史》,与宋祁合修《新唐书》。

欧阳修反对“险怪奇涩之文”,追求平易的文风。他对古文的“常”而“易”的追求在语言艺术写作技巧方面表现得较为突出。在语言艺术方面,他学习唐代古文的“文从字顺”,反对“怪怪奇奇”。他认为好文章自然天成,明白晓畅,“其道易知而可法,其言易明而可行”。前举欧阳修对宋祁行文的深奥难读不满,故意以繁代简进行嘲讽,便说明了他对古文应具有的语言风格的态度。在技巧方面,他提倡“简而有法”(《尹师鲁墓志铭》)。“简是指对题材的取舍剪裁,要意深言简,有高度的概括力;法是指艺术技巧,要写得生动形象,于含蓄中寓有褒贬”(程千帆、吴新雷《两宋文学史》第3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简而有法”也就是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表达尽可能多的内容,追求简古,反对的正是骈文繁缛堆砌却言之无物的弊病。有一个例子可证。《河南邵氏闻见录》卷八载,钱惟演留守西都时,于府中起双桂楼,命欧阳修和尹洙作记,修文千余言,洙文仅五百字。欧阳修佩服其简古,“自此始为古文”。在另外的场合,欧阳修与尹洙有同题之作,尹洙也“语简事备,复典重有法”(《湘山野录》卷中)。欧阳修从中深受启发,“简而有法”的理论由此总结,并一直成为他在宋代新古文运动中的指导思想。(www.xing528.com)

欧阳修在嘉祐二年(1057)知礼部贡举时,充分利用了主考官的职权,运用行政手段推行自己的古文革新主张,打击不良文风。这次被黜落的士子都是以怪僻风格而著名的,录取的曾巩、苏轼苏辙等人所写的文章则是平易晓畅,文风自然清新。“考试指挥棒”的作用在此时充分凸现。从此,士人研读韩、柳古文,古文大兴。而欧阳修的门生则不负老师所望,均成为新古文的大家,这就增加了古文运动的实力,他们的作品丰富了古文创作的实绩,从而最终确立了宋代散文的特色和古文在文章中的正统地位。在中国历史上,不乏以行政手段推行文学革新主张的事例,而唯有欧阳修这次最为彻底,最为成功。显然,这一结果也是时代的需要和文学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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