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2019年石林年鉴及人事劳动工作摘要

2019年石林年鉴及人事劳动工作摘要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工作以及人民警察岗位执勤津贴和加班补贴调标工作已草拟并上报了请示和实施方案,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将及时组织实施。清查、纠正工资错误、审定工龄后更正工资318人;完成2016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项目清理工作,重新界定乡镇工作补贴执行范围。

2019年石林年鉴及人事劳动工作摘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险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关系科7个科室;局直属机构有县社会保险局、县医疗保险中心、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县劳动监察大队4个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96人,其中:局机关20人、县社会保险局13人、县医疗保险中心33人、县劳动就业服务局13人、县劳动监察大队4人、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事业人员10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人,公务员69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人员15人。局机关地址在行政中心A区三楼。年内,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表彰为基层新闻先进单位;石林县综合性大学生创业园创建为省级创业园。

党委书记、局长:

    李永福(彝族,4月起)

副局长:李 卫(彝族,11月止)

    何进红(女)

    李红珍(女,彝族)

【人事人才】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录公务员、招聘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免费师范生等共计89人,首次开展县属国有企业高管招聘工作,招聘石投、旅投总经理2人,实现石林高层次人才招聘零突破,为今后国有企业人员招聘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调流动26人,审核审批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方案4个单位,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晋升申报政策咨询及材料审核工作,审核申报工人技术等级晋升培训174人;审核职称申报404人;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1339人。审批公务员确定晋升职务职级22人。积极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干部的维稳工作,完成7名企业军转干部、1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八一”慰问工作,按要求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发放慰问金、困难补助8400元。三是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共授予30名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一次性奖励,切实鼓励公务员能干事、干好事,进一步激发了公务员队伍活力。(www.xing528.com)

2018年,全县共有公务员1397人(政府口930、党群口467),政府口(不含乡镇)非领导职务公务员732人,其中:主任科员208人、副主任科员36人、科员466人,试用期22人。专业技术人员4256人,其中取得正高级职称12人、副高级职称1316人、中级职称1477人、初级职称1451人。

【工资福利】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资政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职务变动后变动工资、警衔变动后提高警衔津贴共计5516人;办理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工资转正定级、退休、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共计574人;2017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45611153元,人均10373.24元;审批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6243人,16897378.5元;启动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决策支持系统信息采集和工资核查,重新确定工资318人;建立政法岗位工作津贴,涉及县政法委和县司法局54人,每人每月1200元。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工作以及人民警察岗位执勤津贴和加班补贴调标工作已草拟并上报了请示和实施方案,待县人民政府批复后将及时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相关工资福利工作的要求,主动监督受到行政、刑事处罚人员停发、扣发工资情况,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停发工资、计发生活费15人;联合纪委、编办、财政局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清理“吃空饷”集中整治2次。清查、纠正工资错误、审定工龄后更正工资318人;完成2016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奖励性项目清理工作,重新界定乡镇工作补贴执行范围。

【务工增收脱贫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安国之策。我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首位位置,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技能培训提升作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员脱贫攻坚的关键。首次将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工座谈会送进贫困村,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首次争取将免费返乡农民工专列开到家门口,真诚送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首次将专场招聘会设在企业,为就业扶贫出实招;首次设立石林县驻省外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站,为收集用工信息、跟踪服务务工人员奠定基础。年内培训农村劳动力16000人(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891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3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997人),实现转移就业收入18554万元(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1468.40万元)。

和谐劳动关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修订完善《石林彝族自治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方案》;利用劳动用工检查、社会保险稽查等平台,积极开展劳动法律进工地、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及法律政策服务345户(次);制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评价工作,完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4家(昆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昆明市公司石林分公司、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昆明双汇食品有限公司被评为“云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行网上劳动合同备案,全面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登记14498人(其中农民工11028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劳动关系稳定,制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及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能,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高效服务,案件办理实现了“快立、快审、快决”,共办结劳动仲裁案件140件,申请金额为471.3元,调(裁)金额为226.61万元,调(裁)补缴社会保险91人,终局裁决率72.22%,调解率79.29%,结案率100%;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劳动仲裁工作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以《企业特殊工时审批工作的几点思考》为题的调研报告入选昆明市《谋事之基》。

【农民工维权】 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共督促(建设方)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户,金额510.64万元,退还17户,金额361.35万元;积极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73户(次),共接待来信来访55件(次),已督促支付工资3395.89万元,涉及2315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罚款25000元。清退不明身份人员1人。向昆明市劳动监察支队发协查申请1份;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和《欠薪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促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石林县企业基本实现实名制管理;完成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561户。

(撰稿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