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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陵文化:探索润笔的概念定义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现存史料中,“润笔”一词最早出现于隋代。赵翼亦认为“此为润笔之始”[5]。由此可见,润笔现象在历史上的出现其实要远远早于这个词本身的产生。类似这种为官方著书的所得,也不属于本文讨论的润笔的范畴。而润笔不同,文人受他人所托后进行文学创作,委托人付之以润笔,其目的是表示感谢而非奖赏。

乾陵文化:探索润笔的概念定义

文人替人撰文而收取一定的报酬,这在中国古代尤其唐代以后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润笔,又称润毫,是指请人作诗文书画后示以答谢的酬劳。现存史料中,“润笔”一词最早出现于隋代。《隋书·郑译传》载,郑译自隆州刺史复国公爵,“上令内史令李德林立作诏书,高熲戏谓译曰:‘笔干。’译答曰:‘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2]尽管“润笔”一词出现于隋代,但这种请人作文并付以报酬的现象却早已有之。王楙在《野客丛书》中以司马相如奉金百斤作《长门赋》之事为由,提出“作文受谢,非起于晋宋……此风西汉已然”[3]的观点。顾炎武认为此事“盖后人拟作,然亦汉人之笔也”[4]。赵翼亦认为“此为润笔之始”[5]。由此可见,润笔现象在历史上的出现其实要远远早于这个词本身的产生。

本文拟探究的唐代文人润笔,是指请人作诗文书画后以示答谢的酬劳。其范畴并不完全等同于文人所得的稿酬。润笔与佣书所得有本质区别,与皇家赏赐也并不相同。其一,本文所探究的润笔并非佣书。佣书,是指被雇佣替人抄书,后常用作吟咏文人贫苦。严格意义上来说,佣书是一种机械的抄写工作,并不属于文人的脑力劳动,也并非一种文学创作,往往只是文人为了补贴家用所做的工作。而润笔不同,润笔是文人进行文学创作的所得,诗文书画作品本身带有文人自身的原创性。其二,本文所探究的润笔并非赏赐。唐时魏徵领衔修史,史成后“赐物二千段”[6]。又“为《类礼》二十卷”,“太宗览而善之,赐物一千段”[7]。类似这种为官方著书的所得,也不属于本文讨论的润笔的范畴。因为这种所得来源于皇家的赏赐,而不是出于酬谢。作为一种象征着官方肯定的举措,是否给予赏赐、赏赐财物多少都受到皇帝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而润笔不同,文人受他人所托后进行文学创作,委托人付之以润笔,其目的是表示感谢而非奖赏。(www.xing528.com)

因而,本文拟研究的文人润笔,不是广泛意义上文人的稿费或收入,而是特指文人通过原创性的诗文书画作品,收到委托人表示答谢的酬劳。在这一概念界定下,本文将探究唐代文人润笔背后的社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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