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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5.稿酬所得稿酬所得按次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4 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纳税,以每月工资收入额减去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3 500 元是一般的费用扣除额,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可以按月减除费用3 500 元和其他规定项目以外,国家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附加减除费用,现行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1 300 元。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年纳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成本、费用,是指纳税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损失,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纳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或者承租经营期限不足1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的3 500 元。

4.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4 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 元的:

(2)每次收入在4 000 元以上的:

知识点拨

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对每次收入分别规定为: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的该项收入为一次收入。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按次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4 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 元的:

(2)每次收入在4 000 元以上的:

知识点拨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收入。具体又可细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再出版,或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收入。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www.xing528.com)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4 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 元的:

(2)每次收入在4 000 元以上的: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按次纳税,个人出租资产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下列费用: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扣除的修缮费用限额为800 元,超过800 元的部分结转下次扣除;税法规定的扣除费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元的,减除费用800 元;4 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 元的:

(2)每次收入在4 000 元以上的:

知识点拨

财产租赁所得,以1 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8.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按次纳税,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拓展阅读

财产原值的确定可参照下列方法:

(1)有价证券的原值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

(2)建筑物的原值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3)土地使用权的原值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机器设备、车船的原值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其他财产的原值参照以上方法确定。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次纳税,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0.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按次纳税,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1.其他所得

其他所得按次纳税,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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