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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学说:新论视角下的社会根源与现代科学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这就是说,是新兴的技术革命,使传统的社会生活模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近现代的社会科学就是因应这种变化而兴起的。法家学说的兴起,与西方近现代社会科学的兴起具有同样的社会背景与社会根源。可见,从产生的社会根源来看,法家学说与近代兴起的社会科学一样,都是生活模式或文明模式急剧转型的理论产物。

先秦法家学说:新论视角下的社会根源与现代科学

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是18世纪、19世纪兴起的。卡尔·马克思(1818年—1883年)、埃米尔·迪尔凯姆(1858年—1917年)、马克斯·韦伯(1864年—1920年)等人,是社会科学兴起的标志性人物,他们归纳了社会科学的方法,确立了社会科学的范式,促成了社会科学的成熟。迪尔凯姆的《社会学方法的准则》,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等经典著作,是社会科学走向成熟的标志性著作。不过,从社会根源上说,“社会科学主要是技术革命以及随之发生的社会变化的结果。工业革命以前的社会并不是没有变化,但是,技术的兴起使这种变化迅速得多,并且打破了传统的生活模式而又没有新的模式来代替。社会科学的产生,部分的原因就是努力寻求这种新的模式”。[4]这就是说,是新兴的技术革命,使传统的社会生活模式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近现代的社会科学就是因应这种变化而兴起的。

法家学说的兴起,与西方近现代社会科学的兴起具有同样的社会背景与社会根源。我们可以模仿卡尔霍恩的话来说,法家学说主要是春秋战国时代社会急剧变化的结果。春秋战国时代以前,中国社会并不是没有变化,但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变化却要迅速得多、深刻得多。春秋战国时代的社会剧变打破了传统的生活模式,但又没有新的模式来取代传统的生活模式,法家学说的兴起,部分原因就是努力寻求这种新的模式。(www.xing528.com)

更具体地说,至迟从公元前16世纪的殷商王朝开始,一直延伸至公元前771年西周王朝结束,在将近1000年的历史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可以称为“传统”的生活模式或文明模式。西周初年,以周公的名义完成的“制礼作乐”,可以视为传统生活模式的定型化表达,后人眼中的礼乐文明由此萌生。但是,进入春秋战国时期以后,特别是在战国时期,支撑传统生活模式的礼制、分封制、世卿制已经被打破,已经难以为继。为了对社会生活进行重新安排,为了寻求礼制、分封制、世卿制的替代物,法家学说应运而生。法家学说提出并付诸实践的法治、郡县制、官僚制,正是对礼制、分封制、世卿制的替代。可见,从产生的社会根源来看,法家学说与近代兴起的社会科学一样,都是生活模式或文明模式急剧转型的理论产物。迪尔凯姆、韦伯等人表达的社会科学是近代发生的,因而是社会科学的近代形态,商鞅韩非等人表达的法家学说是春秋战国时代发生的,而且具有社会科学的特征、表达了社会科学的主题(详后),因而构成了社会科学的古典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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