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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源监控标准:知识要点、测试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纳入全国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各级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工作需要,逐级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纳入监控的重点税源纳税人需完整填报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各项指标,逐月上报国家税务总局。为确保重点税源监控样本的连续性,除连续3年未达到监控标准和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已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的纳税人均应持续纳入监控。

税源监控标准:知识要点、测试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重点税源标准是:2016年实际入库增值税500万元以上的增值税纳税人;缴纳消费税100万元以上的消费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各类纳税人;除上述税种外,在地方税务局实际缴纳的其他各项税收合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中国上海深圳、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地上市的纳税人。

为确保行业样本量,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汽车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医药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仓储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等服务业,监控标准为2016年实际缴纳税款3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2016年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预计2017年缴纳税款可达到上述标准的纳税人也可纳入监控。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上述监控标准外,对项目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各基层税务局要及时纳入重点税源监控范围。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纳入全国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各级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工作需要,逐级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纳入监控的重点税源纳税人需完整填报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各项指标,逐月上报国家税务总局。(www.xing528.com)

为确保重点税源监控样本的连续性,除连续3年未达到监控标准和停止经营的纳税人,已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的纳税人均应持续纳入监控。

重点税源企业一经确定,原则上年度内不做调整。重点税源监控实行总局、省级局、地(市)级局和县级局4级管理模式,由下而上,层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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