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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马克思:真、善、美统一的探讨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哲学不能只重真、只讲真,应当以真、善、美的统一及其最高的体现——自由为立论原则。主观性、主体与客观性、客体包含两个方面的统一关系。这就是真、善、美的关系。真、善、美相结合,由此实现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状态就是自由。早在古代哲学中就已分别探讨了真、善、美的问题,直到德国古典哲学,才把三者结合起来,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所以真表现着观念和实在的符合,善表现着目的性在外部现实中的实现,美则是二者的最高统一。

未来马克思:真、善、美统一的探讨

哲学不能只重真、只讲真,应当以真、善、美的统一及其最高的体现——自由为立论原则。

恩格斯以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为哲学的基本问题,这是抓住了哲学问题的核心和关键。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就其本质内容来说,就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关系。哲学研究属人世界和自然世界关系的着眼点,是为了发展属人世界,实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哲学从主观性和客观性的关系去解决主体与客体的统一问题,是它区别于其他意识形式的特有的认识方式。

主观性、主体与客观性、客体包含两个方面的统一关系。一个是主观性、主体统一于客观性、客体;一个是客观性、客体统一于主观性、主体。从人的立场来看,前者是基础,后者是目的。人是为了使客观性、客体适合于主观性的要求和主体的存在方式,才去反映客观性的内容、按照客体方式去同它发生关系的。对于这里的关系必须全面了解、全面论述,哲学才能发挥指导人的现实活动的作用。这就是真、善、美的关系。

真、善、美三个范畴分别表达了主观性适应客观性的关系,客观性适应主观性的关系,以及主观性与客观性在双向作用中所达到的统一关系。真、善、美相结合,由此实现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状态就是自由。

早在古代哲学中就已分别探讨了真、善、美的问题,直到德国古典哲学,才把三者结合起来,探讨它们之间的关系。按照德国哲学家的观点,真属于理论理性或理论理念,善属于实践理性或实践理念。理论理念是作为观念的东西同现实东西相对立的,它必须从客观世界中为自己汲取一定的内容和得到充实;实践理念则相反,它是通过扬弃外部世界的规定,以便使自己获得外部现实形式的活动。所以真表现着观念和实在的符合,善表现着目的性在外部现实中的实现,美则是二者的最高统一。马克思和列宁都十分重视德国哲学家的这些思想,他们从实践观点出发,对这些思想作了进一步的发挥。

然而在我们的教科书中,这些思想却都丢掉了。那里主要是从本体论认识论而不是从实践论的框架去理解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关系。它把真看作不说是惟一的也是最重要的范畴,求真是一切活动的最高原则,似乎人活着只是为了使主观合于客观;不能言利,因为利是卑下的,小人才讲利;善则仅仅看作道德范畴,美被归入美学,自由被归入政治范畴最多也只看作认识论范畴。

这显然不符合实践观点。实践的目的是改造客体。主观符合客观,是使客观符合主观的条件,没有前一个符合,不会有后一个符合。做到主观符合客观很不容易,不仅需要克服认识上的限制,有时还要作出重大牺牲以克服人为制造的障碍。所以为真理奋斗就成为神圣的事业,一向受到人们的崇敬。这是合乎情理的。但人们并不是为真求真,而是为善才去求真。如果不把真引申到善,即把主观适应客观引申到客观适应主观,那就失去了实践的本质。而客观适应主观并不是仅仅做到主观适应客观就能实现的。我们在哲学理论上如果不从本质上阐明主观与客观否定性的统一关系,那就不是全面的,这样的理论绝不能指导人们正确的行动。

这里只是提出问题,具体内容还须分别作出论述。不妥之处,企望批评指正。(www.xing528.com)

【注释】

[1]原载《哲学研究》1987年第10期。

[2][法]霍尔巴赫:《自然的体系》上卷,管士滨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315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5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7页。

[6]《简明社会科学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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